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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支持新能源项目通过配建或租赁储能构建友好型电源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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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4 10: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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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4日关于安徽:支持新能源项目通过配建或租赁储能构建友好型电源集群!的最新消息:10月23日,安徽省工信厅发布《安徽省新型储能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24-2027年)》,文件提出,力争到2025年,全省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300万千瓦以上,到2027年全省新型

10月23日,安徽省工信厅发布《安徽省新型储能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24-2027年)》,文件提出,力争到2025年,全省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300万千瓦以上,到2027年全省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450万千瓦以上。

在电源侧储能领域,重点围绕风光资源集中区域,支持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开发建设,支持新能源项目通过配建储能或租赁容量形式,构建电源出力特性与负荷特性匹配的友好型电源集群,提升新能源并网友好性和容量支撑能力。

在电网侧储能领域,重点围绕大规模新能源汇集、负荷密集接入和电压支撑能力不足的关键电网枢纽点,布局一批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促进电力就近平衡,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支持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项目通过租赁容量、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等方式疏导成本。

在用户侧储能领域,重点围绕高能耗企业、大数据中心、5G基站、工业园区、公路服务区等终端用户,推动布局建设用户侧储能项目,探索微电网、虚拟电厂等多种新型储能应用场景和商业模式。支持不间断电源、充换电设施等用户侧储能设施建设,探索电动汽车双向互动智能充放电技术应用。

全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省新型储能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强化创新引领推动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皖办发〔2023〕26号)、《安徽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皖光储办〔2024〕1号),我厅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编制了《安徽省新型储能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尽快推动方案印发实施,加快推进新型储能推广应用,本次征求意见的期限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11月5日前填写《征求意见反馈信息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dzxxc@ahjxw.gov.cn,邮件主题注明“新型储能推广应用方案意见建议”。

附件:1. 《安徽省新型储能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

2. 征求意见反馈信息表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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