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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GB/T 6424-2007)
来源:
时间:2015-08-05 11: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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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GB/T 6424-2007)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与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以及检测报告。本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与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以及检测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利用太阳辐射加热,传热工质为液体的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不适用于真空管型太阳能集热器和闷晒式热水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仵,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91-2000,eqv ISO 780:1997)
GB/T 1800.3—1998极限与配合基础第3部分:标准公差和基本偏差数值表(eqv ISO 780:1997)
GB 3100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GB 3100—1993,eqv ISO 1000:1992)
GB/T 4271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热性能试验方法
GB/T 12467.3焊接质量要求金属材料的熔化焊第3部分:一般质量要求(GB/T 12467.3—1998,idt ISO 3834-3:1994)
GB/T 12936太阳能热利用术语
GB/T 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7683.1—1999太阳能在地面不同接收条件下的太阳光谱辐照度标准第1部分:大气质量1.5的法向直接日射辐照度和半球向日射辐照度(eqv ISO 9845-1:1992)
GB/T 19775-2005玻璃-金属封接式热管真空太阳集热管
JJG 1032光学辐射计量名词及定义
ISO 9488太阳能词汇
3术语和定义
GB 3100、GB/T 12936、JJG 1032和ISO 9488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符号与单位
本标准使用的符号及单位见附录A。
5产品分类与标记
5.1产品分类
5.1.1结梅类型
根据吸热体的结构类型,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可划分为管板式、翼管式、扁盒式和蛇管式等类型。
5.1.2产品结构
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基本结构及各主要零部件的名称见图1所示。
7.2外观检查
7.2.1试验条件
试验在常温下进行。对样品进行两次外观检查——首次检查和末次检查,首次检查在做其他14项检测项目之前进行,末次检查在完成除透射比和涂层之外的其他12项检测项目之后进行。
7.2.2试验方法
由专业技术人员目视检查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产晶的主要部件情况,对主要部件存在的问题进行判定。
7.2.3试验结果
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样品外观没有问题,首次和末次的外观检查结果一致。
7.3耐压试验
7.3.1试验条件
试验在常温下进行,试验压力:1.5×工作压力。
非承压式集热器应承受0.06MPa的工作压力,承压式集热器应承受0.6MPa的工作压力。
7.3.2试验方法
将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内注满常温的水,通过放气阀排尽集热器内残留空气,并关闭放气阀。然后由液压源缓慢增压至试验压力。维持试验压力,持续时间:10min;同时检查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有无变形、破裂。
7.3.3试验结果
检查工质渗漏和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变形情况Q记录检查结果、试验压力以及持续时间。
7.4刚度试验
7.4.1试验条件
试验在常温下进行,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不加工质,水平放置。
7.4.2试验方法
未加工质的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水平放置,然后将其一端抬高100mm,保持5min后复原。
7.4.3试验结果
检查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受损和变形情况。
7.5强度试验
7.5.1试验条件
试验在常温下进行,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注满水,水平放置。
7.5.2试验方法
在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表面放置轻质垫板,再在垫板上均匀铺放一层干砂,每平方米干砂质量为100kg。
7.5.3试验结果
检查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损坏和变形情况,并记录所加载荷质量。
7.6闷晒试验
7.6.1试验条件
日平均环境温度ta≥8℃,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采光面接受的日太阳辐照量H≥17MJ/(m2·d)。
7.6.2试验方法
按照在室外运行时的倾角和方向安装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集热器内充满传热工质并被阳光加热至当天最高温度。
7.6.3试验结果
检查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损坏与变形情况,并逐时记录试验期间的日太阳辐照量H、环境温度ta、风速u。
7.7空晒试验
7.7.1试验条件
日平均环境温度ta≥8℃,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采光平面接受的日太阳辐照量H≥17MJ/(m2·d)。
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在阳光下空晒至少1d。
7.7.2试验方法
以空气为工质,除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出口的配管接口敞开作排气外,其余接口均用堵头密封。
7.7.3试验结果
检查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损坏与变形情况,并逐时记录试验期间的日太阳辐照量H、环境温度ta、风速u。
7.8外热冲击试验
7.8.1试验条件
在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采光面上的总太阳辐照度G达到700W/m2以上时,使集热器空晒30min。
7.8.2试验方法
对满足试验条件的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均匀喷水,喷水方向与采光面之闾的夹角不应小于20°,水温15℃±10℃,喷水流量应大于20kg/(m2·h),保持喷水5min。
7.8.3试验结果
检查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的各个部件是否损坏、变形,并记录试验期间的辐照量H、水流量、水温。
7.9内热冲击试验
7.9.1试验条件
在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采光面上的J总太阳辐照度G达到700W/W以上时,使集热器空晒30血n。
7.9.2试验方法
对满足试验条件的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吸热体中通水5min,水温为15℃±10℃,流量不小于60kg/(m2·h)。
7.9.3试验结果
检查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的各个部件是否损坏、变形,并记录试验期间的日太阳辐照量H、水流量、水温。
7.10淋雨试验
7.10.1试验条件
试验在常温下进行,将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的进出口堵严,按40°倾角安放。
7.10.2试验方法
用自来水从各个方向喷淋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喷淋水与集热器采光面之间的角度不应小于20°,喷水量应不低于200kg/(m2·h),喷淋面积应不小于集热器外表面积的80%,持续15min。
7.10.3试验结果
检查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有无渗水、损坏。并逐时记录试验期间的环境温度ta、水流量、水温。
7.11耐冻试验
7.11.1试验条件
本试验针对厂家声明防冻的集热器,包括工作在防冻循环下的集热器;不适用于使用防冻液工质的集热器。本试验分为集热器在充满水的情况下的耐冻试验和集热器在排空水情况下的耐冻试验。
7.11.2试验方法
将进行耐冻试验的集热器安装在冷库中。集热器安装倾角为厂家推荐的与水平面的最小夹角。如果没有推荐这个角度,集热器安装倾角应为30°。
将集热器中充满水,水温t1范围为:8℃≤t1≤25℃。集热器在(—20±2)℃下保持至少30min,然后,将温度升高至+10℃,保持至少30min。这种冷冻、升温的循环应进行2次。
将集热器中的水排空。集热器在(—20±2)℃下保持至少30min,然后,将温度升高至+10℃,保持至少30min。这种冷冻、升温的循环应进行2次。
7.11.3试验结果
试验结束后检查集热器有无泄漏、损坏、变形、扭曲。
7.12热性能试验
热性能试验包括:准稳态的瞬时效率、集热器时间常数和入射角修正系数。按GB/T 4271的规定测试得出。
7.13压力降落试验
按GB/T 4271的规定测试得出。
7.14耐撞击试验
7.14.1试验条件
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水平放置,撞击用钢球的直径为30mm,表面光滑。
7.14.2试验方法
将撞击用钢球从0.5m的高度、静止状态、并不施加外力的情况下自由落到透明盖板的中央部分,落点要落人距中心0.1m的范围之内。对一个试件只做一次试验,检查透明盖板有无损坏。
7.14.3试验结果
检查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有无损坏。
7.15涂层太阳吸收比测定方法
以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吸热体材料上截取的试片为底材,制备太阳吸收涂层。使用配有积分球装置的分光光度计测定其光谱反射比,并按式(1)计算涂层的太阳反射比:
7.16涂层试验
吸热体涂层红外发射率按GB/T 19775—⒛05的规定测试得出,吸热体和壳体涂层的附着力、耐盐雾、耐热性和老化性等推荐试验方法见附录C。
7.17透明盖板太阳透射比测定方法
测试仪器的使用同7.15,从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透明盖板材料上截取试片,采用波长范围不小于250nm~2500nm的分光光度计测定其太阳透射比。
8检验规则
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8.1出厂检验
8.1.1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检验出厂前必须进行出厂检验。
8.1.2出厂检验包括以下内容:
a)按本标准表4中6.1.1逐台检验;
b)每生产班次的一批产品中,抽取一台按本标准表4中6.1.2检验;
c)按本标准表4中6.1.3逐台检验。
8.1.3出厂检验判定规则
出厂检验中凡各项检验全部合格者,判为合格产品。要求逐台检验的项目,凡有一项检验不合格者即为不合格产品;要求在每一生产批次中抽取一台产品进行检验的项目,项目检验不合格时,应在该批次再抽取两台产晶进行检验,再次检验两台均应合格,否则该批次产品为不合格产品;检验项目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指标要求时,任何一个指标不合格即视为该检验项目不合格。
8.2型式检验
8.2.1在正常情况下,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8.2.2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随时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定型时;
b)改变产品结构、材料、工艺而影响产品性能时;
c)停产超过半年,恢复生产时;
d)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8.2.3型式检验样品是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抽取的样品不少于一台。
8.2.4型式检验项目按本标准第6章各项进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8.3判定规则
型式检验中凡各项检验全部合格者,判为合格产品。凡有一项检验不合格者即为不合格产品。检验项目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指标要求时,任何一个指标不合格即视为该项性能检验不合格;同一项目规定作两次检验的,任何一次检验不合格即视为该检验项目不合格。
9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9.1产品标志
产品应在明显位置设有清晰、不易消除的标志。标志应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厂家,产品名称,产品标
记,商标,产品型号,集热器采光面积/总面积,工作压力,制造日期或生产批号等信息。
9.2包装
9.2.1包装方法应采用箱装。包装箱应符合GB/T 13384的规定。
9.2.2包装箱的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9.2.3包装箱上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a)制造厂名称和地址;
b)产品名称;
c)商标;
d)产品标记;
e)产品数量;
f)允许垂直堆码层数;
g)外形尺寸(长×宽×高);
h)整箱的质量;
i)制造日期或生产批号;
j)执行标准号。
9.2.4包装箱内应附有检验合格证。
9.3运输
产品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不得遭受强烈颠簸、震动,不得受潮、雨淋。
9.4贮存
9.4.1产品应存放在通风、干燥的仓库内。
9.4.2产品不得与易燃物品及化学腐蚀物品混放。
10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格式参见附录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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