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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进一步加快电网改造升级 保障分布式光伏“应并尽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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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17 10: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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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进一步加快电网改造升级 保障分布式光伏“应并尽并”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广东省推动能源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加快实施城中村配电网和工业园区抄表到户改

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广东省推动能源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方案》。

方案提出,加快实施城中村配电网和工业园区抄表到户改造升级。采用“整线(成片)标准化治理+专项治理”模式,加快城中村配电网改造升级,解决城中村超容用电、供电质量低、中低压网架不完善、“三线缠绕”及电气火灾隐患等供用电问题,打造广州、深圳、东莞、佛山等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用电问题综合治理样板,2024年计划完成不少于200个用电问题突出城中村治理,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珠三角地区用电问题突出城中村治理,改造升级累计投资约8亿元;到2027年全省城中村区域供用电质量显著提升。加快开展配电网“整线(成片)”标准化治理工作,2025年基本完成4884条频繁停电线路、6300个供电质量问题村居的治理工作。加快推进存量工业园区抄表到户改造升级,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省级以上存量工业园区抄表到户改造升级,新增工业园区开发主体按照抄表到户标准规划建设工业园区。

扎实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持续提升农村电网装备水平,推进农村电网装备标准化。推动农村电网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推进智能配电站、智能开关站、智能台架变项目建设,提高农网配电自动化有效覆盖水平,2025年广东农村电网馈线自动化覆盖率达99%以上。推进韶关、梅州、揭阳等地市剩余13个独立供电区电网改造。提升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承载力,进一步加快电网改造升级,保障分布式光伏“应并尽并”。在梅州、阳江、揭阳市选取1个以上县(市、区)建成现代化农村电网示范县,在云浮市选取若干村建成综合能源示范村,在惠州、茂名、清远市建成农村微电网。2024年,全省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综合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9.957%、99.97%;到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设备改造更新累计投资约60亿元,到2027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设备改造更新累计投资150亿元。

广东省推动能源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和《广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扎实推动我省能源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推动能源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升级改造,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2024—2025年全省能源领域设备更新投资规模力争达到280亿元,到2027年累计达到500亿元。实施存量煤电机组节能降耗、供热、灵活性改造,有序推动老旧煤电机组容量替代,有效提升煤电机组清洁高效灵活发电水平。加快实施城中村配电网和存量工业园区抄表到户改造升级,显著提升城中村区域供电质量。扎实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累计完成不少于200个新时代电气化镇、2000个新时代电气化村建设。全面提升电网装备能效和智能化水平,推广新一代智能计量设备。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推动油气基础设施更新改造。

二、重点任务

(一)有序推动煤电改造升级。积极有序推进全省存量煤电机组节能降耗、供热、灵活性“三改联动”改造升级工作,在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前提下,2024年有序安排全省11台煤电机组开展改造升级,总计容量666万千瓦;到2027年全省煤电清洁低碳灵活发电水平显著提升。合理把握现有老旧煤电机组关停和等容量技改建设新机组节奏,预计2025年实施等容量技改替代煤电装机容量174万千瓦,总投资约73亿元;到2027年全省累计推动容量替代煤电装机容量约400万千瓦,累计投资约173亿元。(省能源局,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

(二)有序推进风电、光伏发电设备改造升级和退役工作。对照国家公布的可再生能源能效标杆和基准水平,对前期已建成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进行摸查,具备条件的存量项目淘汰和改造升级,提升装机容量、发电效率和经济性。落实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组织做好2024年度陆上风电退役和改造升级项目申报工作,改造升级方案经国家能源局确认后印发实施,力争2024年底前完成。(省能源局,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

(三)加快实施城中村配电网和工业园区抄表到户改造升级。采用“整线(成片)标准化治理+专项治理”模式,加快城中村配电网改造升级,解决城中村超容用电、供电质量低、中低压网架不完善、“三线缠绕”及电气火灾隐患等供用电问题,打造广州、深圳、东莞、佛山等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用电问题综合治理样板,2024年计划完成不少于200个用电问题突出城中村治理,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珠三角地区用电问题突出城中村治理,改造升级累计投资约8亿元;到2027年全省城中村区域供用电质量显著提升。加快开展配电网“整线(成片)”标准化治理工作,2025年基本完成4884条频繁停电线路、6300个供电质量问题村居的治理工作。加快推进存量工业园区抄表到户改造升级,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省级以上存量工业园区抄表到户改造升级,新增工业园区开发主体按照抄表到户标准规划建设工业园区。(省能源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

(四)扎实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持续提升农村电网装备水平,推进农村电网装备标准化。推动农村电网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推进智能配电站、智能开关站、智能台架变项目建设,提高农网配电自动化有效覆盖水平,2025年广东农村电网馈线自动化覆盖率达99%以上。推进韶关、梅州、揭阳等地市剩余13个独立供电区电网改造。提升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承载力,进一步加快电网改造升级,保障分布式光伏“应并尽并”。在梅州、阳江、揭阳市选取1个以上县(市、区)建成现代化农村电网示范县,在云浮市选取若干村建成综合能源示范村,在惠州、茂名、清远市建成农村微电网。2024年,全省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综合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9.957%、99.97%;到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设备改造更新累计投资约60亿元,到2027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设备改造更新累计投资150亿元。(省能源局、农业农村厅,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广东电网公司)

(五)大力推进新时代乡村电气化。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制定广东省推动新时代乡村电气化工作方案,重点推广电烘干、电加热、电加工、冷链物流等全产业链电能替代,保障现代化养殖等农业生产电气化需求,不断提高乡村电气化水平。2024年完成不少于300个新时代电气化村建设,2025年累计完成不少于1000个新时代电气化村建设,总投资约20亿元,争取到2027年累计完成不少于200个新时代电气化镇、2000个新时代电气化村建设,累计投资约40亿元。(省能源局、农业农村厅,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广东电网公司)

(六)全面推动电网装备更新改造。加快淘汰S9以下和运行年限超25年且能效达不到准入水平的配电变压器,优先改造性能不足的配电变压器设备,推广使用能效2级以上的产品设备。2024年力争完成2000台配电变压器改造任务,到2025年全面淘汰S9以下和运行年限超25年且能效达不到准入水平的配电变压器,完成6679台配电变压器改造任务,投资约16亿元;到2027年,电网装备能效水平显著提升。(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

(七)全面提升电网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强配电网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推进智能配电站、智能开关站、智能台区建设,新建工程实施智能化设备全覆盖,存量配电设备有序实施改造升级。推动配电自动化建设,推进自动化设备远程运维、输电线路无人机智能巡检、设备在线监测、调控一体化等。推广新一代智能电表及智能量测终端等智能计量设备,提高电能量数据采集与配置能力,2024年更新升级电表约500万只、智能量测终端约6万只、投资约21亿元,到2025年累计更新升级电能表约1000万只、智能量测终端约16万只、累计投资约45亿元,到2027年累计更新升级电能表约2200万只、智能量测终端约40万只、累计投资约99亿元。(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

(八)加快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持续推进广东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以城市道路交通网络为依托,以“两区”(居住区、办公区)、“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为重点,积极推广应用超级充电桩、智能有序充电桩等设备,按需推动60千瓦及以下既有充电桩改造升级。预计2024年全省新增公共充电站约1300座、公共充电桩约6万个,到2025年全省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数量超50万个、改造升级累计投资约10亿元,到2027年全省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数量超60万个、改造升级累计投资约20亿元。(省能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

(九)推动油气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推进大鹏LNG接收站可靠性项目改造、珠海金湾LNG接收站工艺系统改造项目,进一步提升我省LNG接收站生产安全、外输稳定以及供气可靠水平,总投资约6亿元。对加油站加油机、油罐以及其他相关设施进行更新改造,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进一步提高加油效率和安全性,总投资约9.2亿元。对服役超过20年的油气长输管道强化安全监管,对无设计使用寿命、服役时间较长、本体隐患突出、反复出现事故、安全不可控的老旧管道,依法依规要求管道企业及时淘汰更新。(省能源局,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大规模设备更新对促进能源产业升级、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统筹、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按职责分工全面落实各项重点任务。各地市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实施。各能源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抓紧实施各项设备更新改造升级重点任务,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措施,杜绝安全隐患。

(二)加大财政金融支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利用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能源领域设备更新改造。用足用好中央节能减排补助等资金,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力度。用好国家设备更新再贷款货币工具等金融支持工具,综合运用贷款贴息、保险增信补贴、贷款风险补偿等方式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

(三)加强要素保障。强化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鼓励省内能源企业积极参加输配电设备、新型储能、绿电认证、充换电设施等领域的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

(四)强化创新支撑。系统推进我省新型能源体系创新,聚焦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开展科技攻关,加大科技创新资源投入,积极支持新装备、新产品试点示范和首台套应用。

(五)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开展能源领域设备更新宣传,营造共同关注、参与、支持设备更新的良好氛围,推动相关方把握机遇积极参与设备更新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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