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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18亿分手,铭利达搭上光伏变“名利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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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12 21: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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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18亿分手,铭利达搭上光伏变“名利达”?PREFACE编者按人有千算,天有一算,徒劳奈何?投资者分析K线、研究技术、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也难以预料上市企业的关键人物会突然协议离婚。

PREFACE

编者按

人有千算,天有一算,徒劳奈何?

投资者分析K线、研究技术、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也难以预料上市企业的关键人物会突然协议离婚。一直以来,A股因董监高离婚分产事件,风波不断。就2024年来说,开年至今,已有4起。而最近发生的,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利达”)实控人陶诚和其妻卢萍芳协议离婚一事,热议不断,市场也因此对其展开“假离婚,真减持”的猜测。

4月2日晚,铭利达发布公告称,其实际控制人陶诚先生和卢萍芳女士已解除婚姻关系,并就离婚财产分割事宜作出相关安排。经协商,陶诚先生拟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10,874,880股股票;拟将持有的深圳市达磊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达磊投资”)41.44%的股权(间接对应公司63,364,770股股票)分割过户给卢萍芳女士。此前,陶诚通过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的方式合计持有铭利达1.80亿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4.92%。离婚分割后,陶诚将不再直接持有铭利达股票,而是通过持有达磊投资、赛铭投资、赛腾投资合计间接持有铭利达1.05亿股股票,占铭利达总股本的26.36%。卢萍芳则将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合计持有铭利达8188.4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7%。

也就是说,这次离婚分割所涉及股票市值,以铭利达4月2日收盘价24.18元/股计算,约为17.95亿元。

而这一次离婚分割,据铭利达上市,仅两年而已。

Part One搭上光伏,水涨船高

新能源行业无疑是国内投资市场的大热赛道。

多家上市公司也曾因发布跨界投资光伏项目后,股价迎来了短期上涨。在沾“光”即涨的影响下,大家都想直接或间接搭上光伏行业的快车,拓展业务版图。

而铭利达则搭上了光伏逆变器龙头企业的快车,成为他们的供应商。

铭利达,主要从事业精密结构件及模具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所生产的产品应用领域主要包括光伏、储能、安防、新能源汽车以及消费电子等。

在光伏领域,铭利达主要生产光伏逆变器所需的外壳、箱体、散热器以及连接器等精密结构件,主要客户为SolarEdge、SMA、Tesla、阳光电源等企业。

随着光伏行业高热度、高景气的市场环境,铭利达的光伏业务比重也逐渐攀升。据公开资料显示,上市前铭利达与前五大客户中的三家展开光伏领域的合作,销售的各类型精密结构件,应用于光伏逆变器。2021年,铭利达光伏业务营业额约为9.35亿元,占营收比重的50.91%。2022年,光伏业务营业额约为17.65亿元,占比54.84%。毫无疑问,铭利达抓住了新能源的东风。光伏业务已成为铭利达最赚钱的业务之一。同时,也实现了新能源汽车行业业务的开拓。其2023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光伏、储能和新能源汽车等业务,已占据绝对的业务比重。

在搭上新能源快车,一往无前之时。实控人突然宣布离婚分产,这对一家年轻上市企业的影响无疑是负面的。“天假离婚”的背后,总会被投资者议论纷纷。

值得注意的是,铭利达公告中提到。

本次权益变动前,陶诚及其妻子卢萍芳、陶诚之姐陶美英与陶红梅、以及卢萍芳之弟卢常君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合计控制公司47.46%的表决权。

本次权益变动过程中,陶诚先生、卢萍芳女士和卢常君先生已签署了《一致

行动协议》,卢萍芳女士及卢常君先生承诺未来在行使公司股东权利时,或其提

名的人士担任公司董事及其在行使公司董事权利时,将均与陶诚先生保持“一致

行动”;就达磊投资审议所有关于公司事项时,卢萍芳女士作为达磊投资的股东均将与陶诚先生保持“一致行动”。前述一致行动期限直至协议任何一方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止。根据《一致行动协议》,本次权益变动后,陶诚及其一致行动人(卢萍芳、陶美英、陶红梅、卢常君)仍合计控制公司47.46%的表决权。达磊投资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陶诚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陶诚先生和卢萍芳女士及其他一致行动人将合并计算大股东身份,并承诺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进行减持操作,如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1%,陶诚在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等条款。

此外,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为首发前限售股,且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争议、司法冻结或者质押及其他限制的情形。作为公司股东,陶诚、卢萍芳、陶美英、陶红梅、以及卢常君,当前持有的股份均为首发原股东限售股份,解禁期为2025年10月9日。

公告称,卢萍芳已签署承诺函,表示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她将继续执行陶诚原先所做的股份限售等相关承诺,即自铭利达股票在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会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拥有的股份,也不会请求公司回购这部分股份。

公告披露的内容,不足以弥补市场对其进行绕道减持的担忧。侦碳家梳理铭利达上市前后资料发现。铭利达在2022年上市后两个多月内股价持续大涨,从17元左右一度涨至68.5元,区间涨幅达260%。上市前2020年和2021年营收分别为15.16亿、18.38亿,净利润为1.71亿、1.48亿。上市后2022年和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分别为32.19亿、31.41亿元,净利润也达到4.03亿元、2.92亿元。

这其中,引发侦碳家关注的是,在上市的两年间,铭利达已实施3次现金分红,累计分红达1.4亿元。其中,2023年半年度分红达6000.15万元。但自2023年以来,铭利达股价却持续低迷。对此,铭利达却并无明确的回购计划,来捍卫公司的股价、振奋二级市场信心。

“光伏+上市”为铭利达带来的高前景、高收益是有目共睹的。那“分红+离婚”会是铭利达提前策划的剧本吗?侦碳家对此抱有疑问。

无论如何,股权“套现风险”将一直会让投资者惴惴不安。

但随着“天价离婚”剧情不断在A股上演,借离婚实现“绕道减持”的情况也一直受证监会的关注。

PartTwo离婚规避?不容试探

刚刚过去的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于3月6日举行了记者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吴清说道,投资者是市场之本,上市公司是市场之基。投资者和上市公司都是资本市场发展的源头活水。

那么如何帮助市场基石的上市企业提高质量,让投资者获得更好的回报?吴清从严把入口、狠抓日常和畅通出口的监管三方面做出回应。其中提到规范减持。对一些通过“技术性”离婚、融券卖出、转融通等绕道违规减持的,要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对于大股东、实控人等违规减持的,要依法严厉打击;压实责任。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企业必须扛起第一责任、主体责任,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作为企业的“关键少数”必须挺在前面。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还有各类专业中介机构也都要各负其责,责无旁贷。

紧随其后,3月15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文件。明确指出,进一步明确大股东、董事、高管在离婚、解散分立、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等情形下的减持规则,防范利用“身份”绕道。

试行还未满月,铭利达实控人离婚分割很难不被质疑是在减持规则还未进一步明确时提前抢跑。

事实上,市场的质疑并不是空穴来风,“天价分手”剧情在A股一直热映。

以光伏行业而言,最经典的“连续剧”就是禾望电气。其原实际控制人之一夏泉波,与两任妻子离婚,都进行了股权分割。并且,后任妻子丁文菁还与禾望电气对簿公堂。2015年时,夏泉波与前妻曹媛媛协议离婚并分割财产。2017年,夏泉波将所持禾望电气684.9万股过户至曹媛媛名下。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曹媛媛尚持有该公司591.84万股,为第九大股东。

后夏泉波与丁文菁结婚,又离婚。2021年丁文菁,通过非交易过户获得夏泉波分割的630万股禾望电气股票。其中,丁文菁承诺在自锁定期满两年内,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述取得股份数量的15%,减持价格不低于禾望电气股票发行价。也是在2021年,丁文菁进行了大手笔套现。禾望电气自查发现,在8月1日至31日期间,丁文菁累计减持公司股票268.67万股,其减持股份数量超出174.17万股。

2022年6月,禾望电气就丁文菁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在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丁文菁支付4600余万元违反承诺获得的收益以及回购超额减持的股份。此后,禾望电气又将诉讼涉案金额变更为1.29亿元。

据2024年1月4日禾望电气公告显示,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丁文菁被判向上市公司支付收益款692.64万元,并在媒体发布道歉声明。禾望电气其他诉讼请求遭到法院驳回。

仅相隔15天,1月19日禾望电气发布公告,于2024年1月17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上诉状,上诉人为丁文菁。

看来,这部“离婚套现连续剧”一时无法落幕了。

今年1月,因为离婚分割被热议的上市企业还有长春高新。其持股5%以上股东金磊与其妻子王思勉离婚,将其持有的3001.41万股股份(占总股本7.42%)转移至王思勉名下,按当时股价计算,这笔股份价值高达40.04亿元人民币。

据长春高新公告显示,金磊曾在2020年至2021年期间,多次减持公司股份。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12月16日期间,金磊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06%,套现约16.85亿元;2020年12月22日至2021年5月20日期间,金磊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继续减持,累计减持达809.3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97%,套现约35.86亿元。两次集中减持累计套现达52亿元。

离婚分割的案例,屡见不鲜。因为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等关键人物,本人减持容易引发股价的波动。但“天价离婚”的另一方往往不属于上市公司关键人物,只是形式上的投资者。通过离婚分割,为减持穿上一件“合身的外套”。离婚后另一方拿走的股权,会比原始股东的股份所有锁定期限更短。一年后另一方在进行减持,即使通过公告披露,所产生的舆论解读和股价波动等负面性的影响也会减轻很多。

侦碳家想说的是,大股东、董监高等作为上市公司的关键人物,私人纠纷及财产分配,关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是私事,更是公事。

但试问上市公司的关键人物都在想法设法“绕道减持”,那么投资者还有什么信心去持股呢?通过各种方式进行绕道减持,难道不是对股民权益、市场稳定、法律环境的一种长期损害吗?

如今,监管严化,不容试探。

在证监会多番表态之下,谁会成为下一个试金石?侦碳家将持续关注。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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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天价离婚”剧情各异。拿18亿分手,铭利达搭上光伏变“名利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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