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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原电池分类、型号命名及基本特性(GB/T 10077-2008)
来源:
时间:2015-08-05 00: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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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原电池分类、型号命名及基本特性(GB/T 10077-2008)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锂-氟化碳电池、锂-二氧化锰电池、锂-亚硫酸氯电池、锂-二硫化铁电池和锂-二氧化硫电池的分类、命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锂-氟化碳电池、锂-二氧化锰电池、锂-亚硫酸氯电池、锂-二硫化铁电池和锂-二氧化硫电池的分类、命名及基本特性。
本标准适用于上述锂电池的生产、检测和延寿。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8897.1原电池 第1部分:总则(GB/T 8897.1-2003,IEC 60086-1:2000,IDT)
GB 8897.2-2005原电池 第2部分:外形尺寸和技术要求(LEC 60086-2:2001,MOD)
3术语和定义
3.1
圆柱形电池cylindrical battery
总高度等于或大于直径的圆柱形电池。电池外形用字母“R”表示。
3.2
扣式电池button battery
总高度小于直径的圆柱形电池,形似纽扣或硬币。电池外形用字母“R”表示。
3.3
矩形电池prismatic battery
各面成直角的平行六面体形状的电池。电池外形用字母“P”表示。
3.4
异形电池abnormity battery
除圆柱形、扣式、矩形以外的其他形状的电池。电池外形用字母“P”表示。
3.5
放电量service output
电池在规定的放电条件下的放电时间、容量或能量输出。
3.6
最小平均放电量minimum average duration;MAD
样品电池应符合的最小的平均放电量。
注: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放电检验,用以证明电池符合其适用的标准。
3.7
电池初始期initial battery
电池生产后60天以内的期间。
3.8
标准环境条件standard conditioning
指温度为20℃±2℃、湿度为60%±15%的环境条件。
4锂原电池的分类
见表1。
5锂原电池型号命名法
5.1电池型号命名法按GB/T 8897.1。必要时,可在基本型号后加上修饰符来表示不同的电性能特征:用“S”和“M”分别代表“容量型”和“功率型”。
5.2电化学体系代码
见表1。
6锂原电池的基本特性
6.1锂-氟化碳电池
6.1.1圆柱形锂-氟化碳电池
见表2。
6.1.2扣式锂-氟化碳电池
见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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