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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厘不伐,将用斧柯:海博思创决战IPO,需先对症下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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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1-12 1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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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厘不伐,将用斧柯:海博思创决战IPO,需先对症下药!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电化学储能系统解决方案与技术服务的企业。公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电化学储能系统解决方案与技术服务的企业。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储能系统和动力电池系统的生产和销售,公司已于2023年7月9日接受上交所问询,拟于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为78284.16万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剑辉、徐锐夫妇,以及钱昊、舒鹏等股东,均毕业于美国名校,除徐锐外,其余三人均曾在美国国家半导体公司工作过,后辞职以联合创始人身份创办海博有限(彼时称),公司名称为海博思创,顾名思义就是海归博士努力创办并打造一家上市企业,能否如愿以偿,实现敲钟的高光时刻,但侦碳家以为前路漫漫。

01公司2022年第一大客户为关联方,疑涉关联方交易

上表为公司2022年前五大客户明细及销售金额,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合计为83.70%,其余客户销售占比合计才为17.3%,可见公司销售收入实现了二八原则,集中度如此之高并严重依赖前五大客户,尤其是第一大客户同受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控制,公司与国家电投关联方关系来自于新源智储能源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源智储”),新源智储股东名单如下

其中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力”)持股47.43%是第一大股东,而中国电力实控人是国家电投,公司持有新源智储42.57%的股份,为第二大股东。

在2021年8月2日公司和国家电投合资成立新源智储之后,新源智储即成为公司第二大客户,销售金额为19101.53万元,销售占比为22.80%,而新源智储能源工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源工程”)是新源智储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2年6月7日,成立的当年,公司即对新源工程实现销售收入为30260.51万元,销售占比为11.52%,似乎是专为承接公司销售而设立的。

在2021年公司与国家电投合资成立新源智储之后,2022年前五大客户即均为“中”字头,可谓是筑巢引凤,公司发展更是搭上了“中”字头央企的高速列车,2022年公司总收入同比增长213.4%,净利润同比更是大增1090.5%,“中”字头企业可谓立下赫赫战功,为公司 “无私”奉献之际,也埋下了为公司大幅输送利益以及造成事实上不公平竞争的嫌疑。

02公司涉嫌将关联方关系模糊化、隐秘化处理,从而掩盖关联方之间的利益输送及交易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金额分别为2,045.22万元、20,290.61万元及80,386.2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52%、24.22%及30.61%,公司对关联方分类模糊化处理导致少算关联方销售。

以2022年为例,公司向第一大客户销售金额94300.39万元,占比为35.91%,公司在计算关联方销售时,仅仅计算了对新源智储和新源工程的收入,而没有把对阿拉善右期电投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右旗电投”)的销售计入关联方销售。

在披露第一大客户时,声称右旗电投与新源智储、新源工程同受国家电投控制而合并计算,但在计算关联方销售时,却把右旗电投刨除,不计算在内,这是典型的两种标准,两个口径,自相矛盾,而我们认为,应把对右旗电投的销售计算入关联方,则2022年关联方销售金额至少为96006.74,占比为36.56%。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电投”)持有右旗电投90%的股份,而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华能国际”)持有内蒙电投2.87%的股份,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集团”)持有华能国际75%的股权,所以公司2022年第二大客户就是华能集团旗下的企业。

北京智中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中能源”)持有北京智中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中轨道”)77%的股份,而北京中清智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清智辉”)持有智中轨交23%的股份,而中清智辉的股东名单如下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剑辉父亲张志厚通过持股北京盛道盈谷管理咨询中心(以下简称“北京盛道”)88%股权、北京众望汇享管理咨询中心12.24%股权、北京汇智同创管理咨询中心91%股权而合计间接持有智中轨道7.92%股份,张剑辉母亲刘会娟持有2%的北京盛道股份,从而间接持有0.08%的智中轨道的股份。另外,公司和智中能源合资成立北京智中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中储能”),公司持有智中储能19%股权,智中能源持有智中储能81%股权。而公司2020年度的第一大客户即为智中能源。

公司2020年关联方销售金额中未计入对潜在关联方智中能源及其关联方惠东知行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的收入8099.37万元,如果记入全年关联方销售至少应为10144.59万元,占比27.39%。

报告期公司储能系统毛利率分别为36.70%、24.80%和23.05%,而同行业可比上市企业储能系统产品的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27.11%、22.34%和22.43%,公司分别高出同行业9.59个百分点、2.46个百分点和0.62个百分点。

所以,把潜在关联方销售考虑进来,就可以打消公司报告期储能系统产品毛利率高于同行业上市企业的疑虑,变得自然而然高毛利率全靠潜在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

03公司报告期采购严重依赖宁德时代且储能系统产品与宁德时代形成竞争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为宁德时代,采购金额分别为15,291.29 万元、66,518.68万元、281,961.10万元,占比分别为54.57%、60.57%和80.97%,无论是采购金额还是占比,均逐期增长。公司向宁德时代采购电芯金额占各期电芯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0.00%、87.05%和98.56%,显示公司非常依赖宁德时代所供应的电芯。

公司在问询函中承认宁德时代在国内市场中与国家电投、中国华能、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等在新能源领域建立了合作关系。公司2022年第一大客户和第二大客户分别为国家电投和中国华能。可以看出公司与宁德时代在下游用户存在竞争关系,而且2020年至2022年储能电池系统产品收入占宁德时代总收入的比重逐期增长,分别为3.86%、10.45%和13.69%,这无形中与公司形成竞争关系,无论是产品,还是客户,都与公司存在交叉。

报告期公司储能系统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65.88%、78.52%及94.61%,与宁德时代等巨头竞争的直接后果就是公司储能系统单价的下滑,报告期分别为1.75元/Wh、1.07元/Wh和1.16元/Wh,由此带来毛利率的逐期下滑,分别为37.70%、24.80%和23.05%。

再来看电芯采购价格,公司2021年采购电芯均价较2020年均价提升了18.35%,2022年采购电芯均价较2021年均价又提升了43.09%,公司电芯集中向宁德时代采购也未能阻止电芯价格的上扬,说明电芯价格不受公司控制,也间接反映公司在电芯的采购上,受制于人。

考虑到公司储能系统的主要原材料电芯严重依赖宁德时代的供应,未来内卷市场行情下,公司电芯能否得到正常及时且足够的供应,是一个未知数。随着储能系统单价的单边下滑,从近期行业招标情况看,储能系统报价已下探至0.66元/Wh甚至更低,在没有电芯等最重要原材料技术储备和生产能力的情况下,公司恐难盈利并做到持续经营。

04公司存在未决诉讼,恐涉产品质量问题,引发投资者对公司产品质量的担忧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三项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一是公司作为被告的中裕酒店案,涉诉金额4,955.05万元,起因为公司提供的储能系统引发火灾;二是公司作为被告的门源鑫通合同纠纷案,涉诉金额为更换50辆中通牌客车并承担鉴定费27万元及案件受理费0.44 万元,起因为产品质量问题;三是长江客运公司诉襄阳明途案,涉诉金额43.59万元,具体原因未明确。有媒体报道,2022年10月,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27万元。

上述未决诉讼核心只有一个即公司售出的产品质量发生问题进而引发纠纷,涉诉金额最大的为中裕酒店案,高达4955.05万元,2021年公司被起诉,该金额是公司2021年利润总额的76.5倍。

以上是暴露出来的问题,尚未暴露或潜在的因公司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纠纷到底有多少,准确的金额恐难统计,但上述三个案件反映出来公司产品质量确实存在问题,所以后继恐怕还将有类似诉讼出现,也有可能导致更加严重的事件出现,例如致人死亡、群体性事件等,这就是“黑天鹅”,恐将对公司造成巨大负面影响,如果涉诉金额巨大,或将直接导致公司亏损。

上交所在问询函中要求公司说明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是否存在重大缺陷,代表投资者表达了对公司产品质量的隐忧。如果公司不痛下决心改进产品质量,不从根源上系统解决产品质量问题,必将给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以及上市蒙上阴影。

原文标题:豪厘不伐,将用斧柯 | 供应商与客户唇齿相依、产品质量存在严重缺陷,海博思创决战IPO,需先对症下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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