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贵州毕节市:到2025年力争光伏装机7.3GW+、风电装机4.7GW+
贵州毕节市:到2025年力争光伏装机7.3GW+、风电装机4.7GW+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9月6日,贵州省毕节市能源局印发《毕节市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提出,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9月6日,贵州省毕节市能源局印发《毕节市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提出,积极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化发展。在太阳能资源较好的威宁、赫章等县打造百万千瓦级大型光伏基地,引领新能源基地化、规模化发展。统筹本地消纳和外送,推进多能互补及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威宁、黔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在黔西市、织金县、纳雍县规划水风光互补项目。积极推进“光伏+”发展,积极打造农光互补、林光互补、牧光互补等光伏利用方式。到2025年,力争光伏装机达到730万千瓦以上。
稳步推进风电协调发展。因地制宜开发风电项目,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建设低风速大功率装机风电场。鼓励开发分散式风电建设,充分利用电网现有变电站和线路,建设就近接入,就地消纳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利用好风能和太阳能发电在时间上的互补特性,积极推动风光互补项目建设,提高送出通道利用效率,降低风光送出成本,向电网提供更加稳定的电能,实现资源优化整合。到2025年,力争风电装机达到470万千瓦以上。
积极推动多能互补发展模式。挖掘水电、火电通道,形成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围绕威宁-赫章、大方-黔西两大区域,充分利用已建水电的调节能力,建设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基地,提高送出通道利用率。围绕织金-纳雍、黔西-金沙两大区域,利用火电厂已建电网通道,充分发挥火电机组的调峰能力,开展风光火储多能互补系统一体化运行,提高电力输出功率的稳定性,提升电力系统消纳风电、光伏发电等间歇性可再生能源的能力和综合效益。响应“煤炭与煤电”“煤电与可再生能源”两个联营政策,结合威宁县资源禀赋,发挥国家电投在威宁县产业集群优势,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规划建设“国家电投集团毕节千万千瓦级综合能源基地”。
稳妥推进氢能开发利用。发挥威宁、赫章两地丰富的新能源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绿氢”产业,推动威宁县、赫章县光伏氢能示范项目建设。
《毕节市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建设重点项目表》附于文末。
全文如下:
毕节市能源局关于印发《毕节市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毕节市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毕节市能源局
2023年8月25日
毕节市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22〕2号、国函〔2022〕65号文件精神,抢抓《贵州省能源局支持推动毕节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贵州电网公司支持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机遇,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立足于毕节能源资源禀赋,加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聚焦“两区一典范一基地”主定位,建设新型综合能源基地,推动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政策、资源、人口“三大优势”,坚持市场导向、顺应市场规律,深入实施“市场换产业、资源换投资”战略,围绕打造“两区一典范一基地”,建设绿色低碳、数字创新、智慧多元、安全高效、保障有力、产业链完善的新型综合能源基地。
(二)基本原则
坚持清洁低碳,绿色发展。以能源安全新战略为引领,按照“碳达峰、碳中和”的要求,坚持传统能源产业绿色改造和高碳资源低碳发展、黑色煤炭绿色发展,优化能源产业布局,构建绿色能源产业体系。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把发展清洁低碳能源作为调整能源结构的主攻方向,做好增加清洁能源供应能力的“加法”和能源产业链碳排放的“减法”,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能源消费模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坚持多能互补,多元发展。推动能源供给革命,建立以传统能源为基础,多元化能源供给的战略目标,把牢能源安全主动权。立足我市以煤为主的供应现状,加快煤炭优质产能释放,建立煤炭储备体系,加强煤炭安全托底保障。合理建设先进煤电,加快现役煤电综合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发挥煤电支撑性调节性作用。加强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谋划煤制油气发展,推进川气入毕,增强油气储备,提升油气自给能力。加快抽水蓄能等灵活性电源建设,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大型水风光综合基地建设,推动新能源多元发展,构建多能互补示范区。
坚持合作开发,融合发展。统筹内供和外需市场,以合作共赢为导向,坚持对内对外开放相促进,引资、引技和引智并重发展,深化周边和沿线能源合作;加快建设大型煤炭储配基地,形成“基地+平台”保供模式,打造西南地区重要的煤炭保供基地。持续实施“毕电送深”战略,对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强与周边省市交流合作,持续深化能源领域省内、国内合作。
(三)主要目标
2025年目标:到2025年,毕节市能源生产储备能力明显提升,能源清洁化利用水平稳步提高,能源综合供给体系初步形成,能源数字化有序推进,能源区域保障能力稳步提升,有效保障周边省市用能需求,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初步建成。
——能源生产储备能力。到2025年,力争全市现代能源产业总产值1000亿元以上,生产煤矿产能10000万吨/年,原煤产量达到8500万吨、力争9000万吨;力争全市电力总装机2600万千瓦,发电量600亿千瓦时以上;力争非常规天然气(地面煤层气)抽采产能5亿立方米、产量2.5亿立方米;力争全市静态储煤能力达到130万吨;力争成品油储备能力达14万立方米。
——能源清洁开发利用水平。到2025年,力争全市非化石能源装机达到1310万千瓦、比重提高到50%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25%左右。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0%。
——能源数字化水平。到2025年,能源行业数字基础设施进一步夯实,推进第六代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信息化、智能化等在能源领域融合发展。
——能源区域保障能力。到2025年,力争市内用煤4500万吨,外销煤炭3500万吨,外送电量400亿千瓦时。
2035年目标:到2035年,建成毕节市新型能源综合基地,现代能源产业取得突破性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全市能源产业升级成效显著,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为安全的可持续健康发展,能源产业对毕节经济发展的支撑进一步增强。
二、提升能源安全综合保障能力
(四)加快提升煤炭托底保障能力
1.优化煤炭开发布局。加快煤炭矿区总体规划修编,推动6个国家级矿区修编(黔北矿区毕节区、大方区、黔西区、黔西北矿区金沙区、织纳矿区织金区、水城矿区纳雍片区一期)和3个省级矿区(威宁金龙矿区、赫章北部矿区、金沙东部矿区)修编,推进全市煤矿优化布局。加快申请设置省级煤炭规划矿区,推动露天煤矿建设,有效提升全市电煤供应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各有关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增强煤炭保供能力。紧紧围绕新建一批、技改一批、提升一批、整合一批、盘活一批、淘汰一批“六个一批”要求,加快推进中寨煤矿、以那煤矿一期、文家坝二矿、天润白布煤矿、高源煤矿等大中型煤矿建设;有序推进硫磺坡、黄家山、大湾等露天煤矿项目建设。到2025年,力争生产煤矿产能10000万吨/年,原煤产量达到8500万吨、力争9000万吨。(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各有关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提高煤炭储配能力。大力推进织金电煤储备中心建设,加快推进七星关煤炭储配基地和金沙县煤炭储配基地建设前期工作。到2025年,力争全市静态储煤能力达到130万吨,周转能力达到1000万吨。(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有关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充分发挥煤电支撑调节作用
4.科学布局先进煤电。优先建设大容量、高参数、低排放的支撑性调节性电源,推动威赫电厂、金元织金“上大压小”异地技改项目建设。在国家控制的总量规模内积极推动华润黔西电厂、华润大方电厂、金元茶园电厂二期等项目核准。(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各有关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5.充分推进煤电灵活性改造。深挖现役煤电机组调节潜力,提升系统调节运行效率。煤电企业应根据机组自身特点及在电网系统调峰中的地位与作用,制定灵活性改造技术方案,实现煤电机组具备在30%-100%负荷区间线性调节和快速响应能力。(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有关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六)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6.完善主网架结构。加快500千伏奢香-鸭溪二回工程、威赫电厂送出工程、500千伏乌撒变主变扩建工程、500千伏乌撒—奢香二回线路工程、500千伏金海湖输变电工程、500千伏金元织金电厂送出工程等项目建设,提升电网输电能力。到2025年,新建500千伏变电站1座,新增500千伏变电容量300万千伏安,新建500千伏线路711公里。根据新能源开发建设进度,适时启动新增500万千瓦送出能力通道规划建设,保障能源送出需要。(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毕节供电局,各有关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7.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积极探索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发展路径,有序推动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实施,实现“源网荷储”的智能化调度与交易。推动305万千瓦贵州金元金沙柳塘多能互补(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158.75万千瓦织金电厂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214.5万千瓦贵州金元织金多能互补(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130.1万千瓦大方县风光储一体化多能互补生态治理新能源基地项目。在新能源条件好的地区,支持分布式电源开发建设和就近接入消纳,结合增量配电网等工作,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建设。(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毕节供电局,各有关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8.推进储能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毕节能源优势和抽水蓄能站点资源优势,布局抽水蓄能项目,提高系统灵活调节能力,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积极推进威宁乐坪、威宁新水、黔西新仁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加快推进新型储能建设,鼓励开展独立储能、共享储能等形式的储能建设,支持尽快建成投运4个2023年储能示范项目550MW/1100MWh和3个非示范储能项目480MW/960MWh,持续推进新能源项目按照新能源装机的10~20%(满足2h运行要求)要求落实储能配置。(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毕节供电局,各有关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七)推进油气产供储销一体化发展
9.增强油气保供能力。构建外来多气源供应格局,建立天然气多元化供应体系,实现天然气互联互通,提高气源供给能力。提高成品油供应保障和应急能力。推动七星关区中石化毕节油库、贵州方能成品油库,纳雍县成品油库仓储设施等项目建设,到2025年,力争建成14万立方米成品油储备库。(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各有关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0.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加大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工作力度,推动毕节市煤层气增储上产。以已设的煤层气矿权区块和中石化织金区块总计13个区块为重点建产区,以织金、纳雍的8个煤层气资源潜力较大区块为重点勘查开发试验区,以少普-珠藏区块、大方岔河区块、大方对江井田北区块等18个含气矿区为后备勘查区,滚动开发煤层气。以新田煤矿、文家坝煤矿和大龙凤煤矿等6个煤层气(煤矿瓦斯)井上下联合抽采项目为重点,构建毕节市“13+8+18+6”的煤层气勘查开发规划布局,打造南方煤层气综合开发利用基地。到2025年,力争新增煤层气探明储量200亿立方米,地面煤层气年产量达到2.5亿立方米,推进织金-纳雍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建设。(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各有关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八)守牢能源安全生产底线
11.夯实煤矿安全保障基础。按照“大规划引领大格局、大超前保障大接续、大区域促进大发展、大系统实现大安全”的工作思路,提升煤矿瓦斯灾害防治能力。基本实现煤矿采掘工作面智能化,依托大数据、5G等信息技术,推进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推动机器人在煤矿井上下示范应用。充分利用煤矿监测监控系统预警机制和监管执法系统,持续加强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和远程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鼓励校企联合建立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全面提升能源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有关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2.完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对煤矿、电力、长输油气管道等重点企业实行风险预警控制,加强安全风险管控,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加强对煤矿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及重点领域的工程治理。推进能源安全生产依法监管,构建高质量高效能的监管体系。完善安全监管执法制度,优化巡查、驻矿监管制度,落实干部包保(包联)责任,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远程执法,强化联合执法、分级分类监管,加强重大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和关键环节监管,鼓励安全生产举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完善能源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改进监管执法方式,提升监管执法效能。(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推进能源发展绿色低碳转型
(九)有序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
13.稳步推进风电协调发展。因地制宜开发风电项目,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建设低风速大功率装机风电场。鼓励开发分散式风电建设,充分利用电网现有变电站和线路,建设就近接入,就地消纳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利用好风能和太阳能发电在时间上的互补特性,积极推动风光互补项目建设,提高送出通道利用效率,降低风光送出成本,向电网提供更加稳定的电能,实现资源优化整合。到2025年,力争风电装机达到470万千瓦以上。(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毕节供电局,各有关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4.积极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化发展。在太阳能资源较好的威宁、赫章等县打造百万千瓦级大型光伏基地,引领新能源基地化、规模化发展。统筹本地消纳和外送,推进多能互补及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威宁、黔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在黔西市、织金县、纳雍县规划水风光互补项目。积极推进“光伏+”发展,积极打造农光互补、林光互补、牧光互补等光伏利用方式。到2025年,力争光伏装机达到730万千瓦以上。(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毕节供电局,各有关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5.积极推动多能互补发展模式。挖掘水电、火电通道,形成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围绕威宁-赫章、大方-黔西两大区域,充分利用已建水电的调节能力,建设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基地,提高送出通道利用率。围绕织金-纳雍、黔西-金沙两大区域,利用火电厂已建电网通道,充分发挥火电机组的调峰能力,开展风光火储多能互补系统一体化运行,提高电力输出功率的稳定性,提升电力系统消纳风电、光伏发电等间歇性可再生能源的能力和综合效益。响应“煤炭与煤电”“煤电与可再生能源”两个联营政策,结合威宁县资源禀赋,发挥国家电投在威宁县产业集群优势,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规划建设“国家电投集团毕节千万千瓦级综合能源基地”。(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水务局、毕节供电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有关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十)有序开发生物质能和氢能
16.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加快应用现代垃圾焚烧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提升垃圾焚烧发电环保水平;因地制宜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建设大方、纳雍、赫章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7.稳妥推进氢能开发利用。发挥威宁、赫章两地丰富的新能源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绿氢”产业,推动威宁县、赫章县光伏氢能示范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十一)推动能源产业低碳高效发展
18.实施煤炭绿色开采。推广煤炭绿色开采技术,因地制宜推广110工法、充填开采技术,推进“三区联动”示范。鼓励企业将煤矸石作为井下充填材料、土地复垦、矿山修复、制备建筑材料等多途径利用,解决当前煤矿企业固废堆存难题。加强矿井水综合利用。(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有关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9.加快煤电节能减排改造。重点对市内现役30万千瓦级、60万千瓦级煤电机组实施汽轮机通流、降低锅炉排烟温度、锅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电机变频、制粉系统优化、热力系统优化等一种或多种节能改造。鼓励现役亚临界煤电机组开展升参数改造,大幅提升热力系统效率,切实降低煤电机组供电煤耗。鼓励对现役煤电机组循环流化床锅炉、“W”型火焰锅炉全部实施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因地制宜采用先进环保改造技术,确保实现超低排放要求。(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有关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0.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支持建设西南复杂煤炭区煤炭清洁利用研发中心,推动精细勘查、智能开采和煤炭资源深加工利用。推进煤炭洗选和提质加工,推进煤炭精细高效分选、分质分级利用、清洁高效转化、煤系固体废物及煤系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加快建设织金50万吨/年PGA项目,配合发改、生态环境等部门谋划毕节200万吨/年煤制清洁燃料和20亿立方米/年煤制气项目,延伸发展下游精细化工产品。(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1.大力推动新能源应用。推动城市公共汽车、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等领域应用新能源及清洁能源车辆;在城市物流配送领域以及物流园区、枢纽场站等区域,优先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及作业机械;引导推广电力、氢燃料、液化天然气动力重型货运车辆的使用。按照省级层面安排有序推进绿电交易。(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各有关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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