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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碳达峰工作方案:到2030年光伏装机5GW,新型储能1.5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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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30 10: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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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碳达峰工作方案:到2030年光伏装机5GW,新型储能1.5GW6月28日,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济南市碳达峰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大力发展太阳能。加快推进整县分布式

6月28日,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济南市碳达峰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力发展太阳能。加快推进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建设,争创国家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示范县。按照宜建尽建、就近消纳的原则,将分布式光伏与建筑、交通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建设一体化布局,推进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公共机构、居民住宅等分布式光伏建设。积极开展“光伏+”项目示范,推进农光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太阳能与其他能源互补应用,鼓励发展太阳能耦合多种热源在建筑供暖、生活热水中的应用。到2030年,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500万千瓦。

加快建立新型电力系统。鼓励我市企业积极参与“外电入鲁”通道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大力推进“外电入济”电网工程建设。持续加强坚强智能电网建设,积极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大幅提高新能源电力消纳能力。引导电力用户积极参与电力需求响应。建立独立储能共享和储能优先参与调峰调度机制,加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推广,推动抽水蓄能、储能电站项目建设,新增可再生能源项目按要求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积极推进储能示范城市建设。到2030年,新型储能设施规模达到150万千瓦,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75万千瓦。

大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大力推进清洁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光热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推进生物质能365betway 、空气能等清洁能源和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应用。提升建筑用能电气化水平,建设集光伏、储能、充电桩一体化的柔性用电建筑,有序推进分布式能源和微电网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

原文如下: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碳达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济南市碳达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碳达峰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工作,根据《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和《山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鲁政字〔2022〕242号),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济南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正确处理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深化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碳达峰“十大工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实现生产和生活方式的绿色变革,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在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上作示范,确保全市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二)工作原则。

——总体部署、分类施策。按照全市一盘棋要求,强化对碳达峰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各区县(功能区)、各领域、各行业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制定既符合自身实际又满足总体要求的目标任务。

——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强化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措施的系统性、协同性,以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为重点,推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区县(功能区)有序达峰。

——政府引导、市场发力。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政策引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深化各领域改革,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注入强大动力。

——稳妥有序、安全降碳。坚持先立后破,切实保障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和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工作,着力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安全降碳。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能源结构绿色转型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7%,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降低14.8%,完成省下达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目标任务,为全市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绿色低碳、安全高效、多元互补的现代能源体系初步建立,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明显成效。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2%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8%以上,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三、实施碳达峰“十大工程”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工程。制定能源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实施清洁能源提升行动,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1.着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合理控制煤炭消费,严格控制新增煤电项目,新建项目供电煤耗必须达到同类型机组标杆水平。对3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实施对标行动,积极推进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持续降低供电煤耗和供热煤耗。充分挖掘余热利用潜力,推动莱热入泰、泰热入济、聊热入济长距离供热,加快小型燃煤热源点整合提升,打造全市供热一张网。大幅压减散煤消费,因地制宜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到2025年,在确保电力、热力稳定接续供应的前提下,实现30万千瓦以下抽凝机组和达到退役条件的背压机组基本替代退出。到2030年,燃煤机组供电煤耗比2020年降低2%左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2.大力发展太阳能。加快推进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建设,争创国家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示范县。按照宜建尽建、就近消纳的原则,将分布式光伏与建筑、交通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建设一体化布局,推进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公共机构、居民住宅等分布式光伏建设。积极开展“光伏+”项目示范,推进农光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太阳能与其他能源互补应用,鼓励发展太阳能耦合多种热源在建筑供暖、生活热水中的应用。到2030年,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500万千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

3.积极培育发展氢能。围绕建设“中国氢谷”,重点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济南高新区、莱芜区、钢城区、章丘区打造“一核引领、四区联动”的产业格局,创建黄河流域氢能综合应用示范区。发挥工业副产氢资源优势,开展氢纯化技术研发,促进氢资源高值化利用。运用质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技术,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和低谷电力制氢试点示范,探索“风光发电+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新模式。在交通、工业等领域大力推广氢能应用,打造制、储、输、加、用氢能全产业链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因地制宜发展其他新能源。稳步提升生物质能利用规模,推动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鼓励现有煤电机组开展耦合生物质改造,探索开展耦合污泥改造。规范有序推进地热能利用,建设浅层地热能集群化利用示范区,探索中深层地热能集中利用。有序发展风电。(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

5.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提升气源保障能力,稳步推进中俄东线济南段、山东环网济南段等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增强天然气输配能力,有序推进高压、次高压环网管道建设,实现各区县(功能区)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打造全市供气一张网。合理扩大天然气应用规模,拓展天然气在热电、化工、建材等行业的替代应用。到2030年,力争天然气消费量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提高到10%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6.加快建立新型电力系统。鼓励我市企业积极参与“外电入鲁”通道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大力推进“外电入济”电网工程建设。持续加强坚强智能电网建设,积极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大幅提高新能源电力消纳能力。引导电力用户积极参与电力需求响应。建立独立储能共享和储能优先参与调峰调度机制,加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推广,推动抽水蓄能、储能电站项目建设,新增可再生能源项目按要求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积极推进储能示范城市建设。到2030年,新型储能设施规模达到150万千瓦,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75万千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国网济南供电公司、国网莱芜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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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业领域碳达峰工程。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以绿色低碳转型为引领,加快构建现代工业体系,制定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推动工业领域高质量发展,有序实现碳达峰。

1.加快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着力做大增量,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生物医药、先进材料四大主导产业,培育发展空天信息、基因与细胞技术等未来产业。持续优化存量,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传统产业节能降碳改造,开展重大降碳工程示范。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动工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加大低碳工艺革新、设备升级等推广应用。大力推动工业领域能源消费低碳转型,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提升工业电气化水平。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全生命周期,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加快建设绿色工厂、绿色园区(产业集群、产业集聚区),推进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2.推动钢铁行业碳达峰。严格控制钢铁产能,加快钢铁产品结构优化升级,着力打造精品钢产业集群。深挖节能降碳潜力,优化炼铁炉料结构,深入开展余热余能回收利用等技术应用。推进废钢资源高质高效利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

3.推动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大力推进落后产能退出,严控新增炼油和传统煤化工产能,加快向高端化、低碳化方向发展。鼓励企业开展节能升级改造,加大节能技改与余热利用力度。加快用能方式改变,推动蒸汽驱动透平向电力驱动转变。以刁镇化工产业园、商河医药化工产业园等为重点,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强化能量梯级利用、物料循环利用,推动化工行业集群化、绿色化、精细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4.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政策,加快推动落后低效产能整合退出,严禁违规新增水泥熟料、粉磨产能。优化产业结构,引导建材行业向轻型化、集约化、制品化转型。推广高效节能窑炉等节能技术设备和富氧燃烧等低碳技术,提升建材行业能效水平。发展壮大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新型墙体材料等绿色建材产业,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推广。(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

5.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严控增量、优化存量,严格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格落实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减量替代要求,严格履行窗口指导、提级审批。存量项目加大落后产能退出,深度挖掘节能减排潜力,实施主要产品能效对标,加快提档升级步伐。强化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事中事后常态化监管,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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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节能降碳增效工程。坚持节能优先战略,落实能耗“双控”工作要求,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推动能源消费革命,加快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

1.系统提升节能管理能力。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在钢铁、化工等重点行业开展碳排放环评试点,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强化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管理,加大节能高效技术、产品开发推广力度,加快开展节能低碳技术改造。加强企业能效对标,推动实施节能技改,鼓励企业争创“能效领跑者”。提升节能管理信息化水平,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提升能源计量支撑能力,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健全节能监察体系,建立跨部门联动的节能监察机制,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聚焦城市节能降碳,开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聚焦园区节能降碳,建立完善环境保护档案,以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聚集区为重点,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积极创建节能低碳园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科技局)

3.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围绕钢铁、水泥、炼油等重点行业,以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设备为重点,综合运用监察、价格、补贴等手段,推广先进高效用能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加强重点用能项目节能审查,全面落实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4.强化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统筹谋划、合理布局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加强5G(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采用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推动既有数据中心绿色升级改造,积极推广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技术,提高设施能效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

(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工程。全面落实绿色低碳发展要求,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加快建立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乡建设管理机制。

1.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将低碳理念贯穿于工程策划、设计、生产、运输、施工、交付等城乡建设全过程,推进BIM(建筑信息模型)等技术应用,积极推行绿色建造。稳步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绿色建材,促进建材循环利用。增强城市气候韧性,深化海绵城市建设。落实建筑拆除管理办法,杜绝大拆大建。建设绿色城镇和绿色社区。(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加快提升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能效水平。全面落实新建建筑节能、市政基础设施等标准,稳步提升节能降碳水平。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快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应用,积极发展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大力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推动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以数字化、信息化、智慧化赋能城市建设管理,加快“城市大脑”提升行动,争取全国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提升公共建筑能耗监测水平,逐步开展建筑能耗定额管理。到2025年,新增绿色建筑600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局)

3.大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大力推进清洁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光热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推进生物质能、地热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和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应用。提升建筑用能电气化水平,建设集光伏、储能、充电桩一体化的柔性用电建筑,有序推进分布式能源和微电网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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