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杭锦旗2023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优选

来源:
时间:2023-03-28 12:02:13
热度:

内蒙古杭锦旗2023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优选3月24日,内蒙古杭锦旗能源局发布《关于杭锦旗2023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优选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杭锦旗分散式风电

3月24日,内蒙古杭锦旗能源局发布《关于杭锦旗2023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优选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

杭锦旗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规模为7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为0.5万千瓦。

要求申报企业严禁擅自变更、倒买倒卖项目,一经发现废止其建设规模,企业列入失信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全市可再生能源项目申报。对于已取得建设规模且一直未建导致项目作废的企业,不得参与此次项目申报。

原文见下:

关于杭锦旗2023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优选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1〕338号)、《内蒙古自治区关于2022年全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三年行动计划滚动调整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2〕448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快自治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2〕1149号)和《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杭锦旗2023年度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分配方案的通知》(鄂能局发〔2023〕39号)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杭锦旗工作实际,杭锦旗能源局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组织杭锦旗2023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优选工作,欢迎企业前来申报。

一、基本情况

(一)优选方:杭锦旗能源局

(二)优选监督方:派驻杭锦旗能源局纪检组

(三)优选服务单位:第三方咨询机构

(四)优选内容:杭锦旗2023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按照《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杭锦旗2023年度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分配方案的通知》,杭锦旗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规模为7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为0.5万千瓦。

二、优选流程

优选流程为:发布优选公告→企业申领优选文件→企业递交申报材料→优选服务单位进行优选评审→公示优选结果。各步骤依次为:

(一)发布优选公告

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网址:.cn/)发布优选公告。

(二)企业申领优选文件

申领要求:申领优选文件应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企业信息表。

申领时间:2023年3月24日~3月31日。

申领地点:杭锦旗能源局电力股(联系人:王飞 联系电话:15374944412,微信同号)。

(三)递交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应按照优选文件要求编制项目的申报文件,并按照递交要求,在指定时间范围内和指定地点递交申报材料。

(四)优选评审

优选服务单位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和详细评审,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项目根据项目分项评分之和得出综合得分,按照项目综合得分高低依次进行排序。

(五)公示优选结果

根据项目申报材料完成优选后,将入选项目名单在杭锦旗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三、申报企业有关要求

1.项目申报企业应具备开发投资实力和相关技术能力,且信用信誉良好。

2.严禁擅自变更、倒买倒卖项目,一经发现废止其建设规模,企业列入失信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全市可再生能源项目申报。

3.对于已取得建设规模且一直未建导致项目作废的企业,不得参与此次项目申报。

4.对于已取得建设规模但未按自治区政策要求如期开工建设的,不得参与此次项目申报。

5.企业应承诺严格按照有关工程技术指标实施项目建设、保证安全质量,做好项目验收和运行工作。

6.项目申报成功的企业应承担优选服务费用。

7.申报企业承诺在公布优选结果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20万元/兆瓦缴纳建设期履约保证金。项目按期核准(备案)后,退还50%履约保证金,项目竣工验收后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

8.申报企业承诺在杭锦旗成立全资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开发主体。

四、时间及地点安排

企业递交申报材料的时间:2023年4月1日8:30~2023年4月1日17:30

企业递交申报材料地点:杭锦旗能源局电力股(联系人:王飞 联系电话:15374944412,微信同号)

我局本着“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委托并监督优选服务单位对各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统一优选,将优选结果于2023年4月7日前上报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杭锦旗能源局

2023年3月24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