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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整县屋顶光伏一体化试点建设!河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

来源:
时间:2023-03-01 17: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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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整县屋顶光伏一体化试点建设!河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2月28日,河南省住建厅发布河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方案指出,大力推进太阳能技术应用。推进整县屋顶光伏一体

2月28日,河南省住建厅发布河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方案指出,大力推进太阳能技术应用。推进整县屋顶光伏一体化试点建设,到2025年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力争实现光伏覆盖率达到50%,新建厂房屋顶光伏面积覆盖率力争达到50%。引导既有公共建筑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加快智能光伏应用推广。在太阳能资源较丰富地区及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建筑中,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

原文如下:

河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引领,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提升绿色发展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基本原则

——系统谋划、分步实施。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结果控制,合理确定工作节奏,统筹推进节能与减碳。

——因地制宜、因类而异。区分城市、农村、气候区以及各类建筑和基础设施,科学确定节能减碳要求,有序推动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

——创新引领、转型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加强核心技术攻坚,完善技术供给体系,为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夯实基础、增强动力。

——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坚持政府和市场双轮驱动、共同发力,充分发挥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作用,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省城乡建设系统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发展新格局初步形成,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装配式建筑占比力争达到40%,2000年前建成需改造的老旧小区基本完成改造,城市绿色社区创建达到6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全覆盖,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全覆盖。

2030年前,全省城乡建设领域直接碳排放达到峰值,间接碳排放控制成效显著,降低建材消耗、提高碳汇能力等对社会碳减排贡献进一步加大;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体制机制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建筑节能水平大幅提高,用能结构和方式更加优化,可再生能源应用更加充分,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建筑品质和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人居环境质量大幅改善,绿色生活方式普遍形成,绿色低碳运行初步实现。

河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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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绿色低碳城市建设

(一)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1.推动组团式发展。每个组团平均人口密度原则上不超过1万人/平方公里,个别地段最高不超过1.5万人/平方公里。加强生态廊道、景观视廊、通风廊道、滨水空间和城市绿道统筹布局,留足城市河湖生态空间和防洪排涝空间,组团间的生态廊道应贯通连续,净宽度不少于100米。新城新区合理控制职住比例,合理布局城市快速干线交通、生活性集散交通和绿色慢行交通设施,主城区道路网密度应大于8公里/平方公里。(省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城市生态修复。有序推进城市受损山体、河湖湿地生态修复,保护城市山体自然风貌,恢复和保持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和流动性,完善城市生态系统。(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科学管控城市建设密度和建筑高度。推进城市“留白增绿”,留足开敞空间、绿地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形成错落有致、疏密相宜的城市空间结构。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结 合区位、功能分区等划定不同的建设高度控制区,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新建100米以上的建筑应相对集中布局,并与城市规模和空间尺度相适宜。(省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严格既有建筑拆除管理。坚持从“拆改留”到“留改拆”推动城市更新,除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严禁在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保护区内大拆大建、拆真建假,探索历史文化资源与新技术新应用的跨界融合。(省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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