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推动第三批11.7GW大型风光基地项目开工建设
内蒙古:推动第三批11.7GW大型风光基地项目开工建设2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坚持稳中快进稳中优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
2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坚持稳中快进稳中优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推动工业调整优化升级”专场,会上,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副局长陈铮表示,在抓新能源开发建设方面,主要做好新能源开发建设与消纳利用。对纳入相关规划的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项目开辟绿色审批通道,加快推进第一批2020万千瓦、第二批1188万千瓦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成并网,推动第三批1170万千瓦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开工建设。
原文如下:
2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坚持稳中快进稳中优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推动工业调整优化升级”专场,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张广收围绕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和创新发展,以及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建设智慧园区等作了深入解读。自治区能源局副局长陈铮、自治区科技厅一级巡视员张志宽、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王立梅、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谭林分别就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人才激励政策、城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做好现代能源经济等回答了记者提问,并于发布会结束后接受了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采访。
推动工业调整优化升级新闻发布词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张广收
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代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向各位媒体朋友始终关注、关心和支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力以赴把结构调过来、功能转过来、质量提上来”的要求,把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作为工业调整优化升级的主攻方向。去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全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出台了《促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意见》及配套政策措施,工业结构调整取得积极成效。2022年全区制造业投资增长42.6%,占全部投资的比重提高4.3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0.9%,高于规模以上工业2.8个百分点;制造业占GDP比重达17.5%,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
今年,我们将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强化技术创新,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完善园区基础设施,促进工业调整优化升级。近日,自治区出台的2023年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中,支持工业调整优化升级政策多达45条,这些政策针对性强、含金量高,自治区已安排25亿元专项资金来兑现。
高端化发展方面,主要是高标准培育绿色农畜产品加工、现代装备制造、新型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产业链向下游延伸、价值链向中高端攀升,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实现产业结构整体优化,发展方式根本转变。为此,我们将引导企业增加技术改造投入,对投资的先进制造业集群、优势特色产业链的工艺设备更新、新产品开发等技术改造项目,按照实际完成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支持高危、高强度生产环节“机器换人”,按照工业机器人购置费用的20%给予补助。我们将引导企业扩大先进制造业和重点产业链投资,对当年投产的先进制造业集群、优势特色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项目,按贷款实际利息的30%给予一年贴息补助。
智能化发展方面,主要是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智慧园区、智能工厂、智慧矿山建设,推进企业上云用数赋智,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此,我们将支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对新创建的区域级、行业级、企业级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对新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对开展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创新应用等,给予一定资金补助。我们将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对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典型应用场景项目,按照实际完成投资额的20%给予奖补。我们将支持“两化融合”贯标,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贯标A级以上的企业,对认定为自治区级以上的数字化转型示范标杆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我们将支持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对设备上云上平台的企业按照实际费用的20%给予补助;对认定为自治区优秀云服务商,对登云标杆企业,对完成食盐电子防伪追溯系统建设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我们将支持软件产业发展,对首版次软件,按实际销售额的 20%给予补助;对企业新开发的工业软件 (工业APP) ,按照研发投入金额的 20%给予补助。
绿色化发展方面,主要是加快过剩低效产能退出,加强工业企业节能节水改造,创建低碳零碳示范园区,促进产业绿色化转型,实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此,我们将支持节能节水技术改造,对年节能量 2000 吨标准煤以上、年节水量5万吨以上,按照节能节水量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对数据中心电源使用效率(PUE 值) 首次降低到 1.3 的,按照技改投资额的 10%给予补助;对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按照更换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我们将支持固废综合利用,对新建年利用量1万吨以上的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进行工业固废和再生资源高端化、绿色化、循环化利用项目,按工业固废和再生资源利用量给予一定资金补助。我们将对创建成为国家级、自治区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的企业给予定额奖励。我们将严格项目准入,新上项目单位产品能耗要达到国家先进值,对高耗能、高耗水行业认定一批能效领跑者企业、水效领跑者企业,并给予定额奖励。我们将对低碳园区、零碳示范园区,根据新增可再生能源消纳对应的能耗量给予奖补。
创新发展方面,主要是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此,我们将大力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对新创国家级、自治区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工业设计中心,对新认定的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对新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全国“质量标杆”企业,给予一次性研发经费补助。我们将支持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对列入目录的重大技术创新成果在区内实现转化应用的项目,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我们将支持标准制定,对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我们将支持首台套、首批次产品推广,对认定为自治区技术装备首台(套)、关键零部件首批 (次)、新材料首批 (次) 产品,按照保费的 80%给予补贴。
市场主体培育方面,重点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构建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格局。为此,我们将加大培育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力度,对新认定的国家级、自治区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给予一次资金奖补。我们将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对自治区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我们将支持优质企业发展,对自治区评定的工业技改投资先进企业、科技创新先进企业、节能降耗先进企业、数字化应用先进企业、“专精特新”先进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另外,为了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降低企业投资成本,为企业发展、项目落地创造条件,我们将支持工业园区供水、供热、供气、消防、污水处理、固废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智慧园区。
各位媒体朋友们,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意义重大。我们将按照全区招商引资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工作部署,当好“店小二”,进一步优化企业服务,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我们将逐项细化落实配套措施和实施指南,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推动政策早落地早见效,加快工业调整优化升级,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动工业调整优化升级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内蒙古承担着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也站在新能源发展的历史性“风口”。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将通过哪些政策方面的支持来继续做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呢?
自治区能源局副局长陈铮: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现代能源体系”“确保能源安全”。今年,我们将坚定自觉地落实好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高质量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加快推动内蒙古由化石能源大区向清洁能源大区转变,切实担起保障能源安全责任,持续做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
一是落实好能源保供各项任务,继续支持煤炭优质产能释放,加快核增产能煤矿手续办理,在产煤矿总产能稳定在13亿吨左右。
二是抓住新能源发展历史机遇,全力推动新能源加快开发和全产业链建设。在抓新能源开发建设方面,主要做好新能源开发建设与消纳利用。对纳入相关规划的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项目开辟绿色审批通道,加快推进第一批2020万千瓦、第二批1188万千瓦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成并网,推动第三批1170万千瓦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开工建设;加快开展蒙西至京津冀、库布齐至中东部、贺兰山至中东部、乌兰布和至华北4个沙戈荒大基地项目前期工作。继续支持源网荷储、火电灵活性改造、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风光制氢、全额自发自用、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等六类市场化项目建设,多方位多角度解决新能源消纳问题,推动新能源项目建得更快,绿电送得更多、用得更好。此外,对于光伏治沙、采煤沉陷区治理、矿区生态治理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国家试点示范及乡村振兴相关项目以及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定位、产业链配套的重大示范项目,按要求配建一定规模的保障性新能源项目予以支持。在抓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发展方面,我们将按照“空间分离、时间同步”的原则,配合协同自治区工信厅等部门,统筹推进新能源开发与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重点围绕风电、光伏、氢能和储能装备4条产业链建设,接断点、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提升风电、光伏装备的整建制配套能力,补上氢储装备链条上的空白,优先支持新能源开发与新能源装备制造一体化项目建设,支持新能源开发建设企业就近采购新能源装备,做大做强呼包鄂通四大风光氢储全产业链装备制造基地,努力在新能源领域再造一个“工业内蒙古”,为做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提供有力支撑。
内蒙古日报社记者:自治区在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哪些成效?2023年政策清单中在这方面提出了哪些举措,是如何谋划推进的?
自治区科技厅一级巡视员张志宽:“紧扣产业链供应链部署创新链,不断提升科技支撑能力”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2022年以来,自治区科技厅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以落实“五大任务”,支撑引领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国家重要能源和资源基地、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为目标,以“科技兴蒙”行动为统领,聚焦自治区8大产业集群和16条重点产业链,积极构建和完善以企业为主导,项目、平台、人才一体化的产学研创新链布局,加快提升技术供给能力,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强化产业关键技术供给方面:2022年,自治区科技厅共投入科技专项资金15.7亿元。在年初启动首批12个“揭榜挂帅”项目进行探索的基础上,继续以“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新型科研任务组织形式,在“种业”“双碳”领域,部署实施了26项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同时,面向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化工、先进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部署了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东北振兴、数字经济、军民融合等一批重点研发与成果转化专项,通过产学研全链条技术攻关,突破了一批制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其中,自治区新能源重卡产业链链长单位北奔重型汽车集团通过“揭榜挂帅”项目成功开发出基于应用场景的120kW燃料电池牵引车,有效提升了我区新能源重卡领域的科技支撑能力。乌海市东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揭榜挂帅”成功研发出70兆帕加氢站加压加注关键设备,实现了氢能装备核心零部件的国产化,部分成果已在北京冬奥会成功应用。
在夯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方面:我们持续实施创新型企业“双倍增双提升”行动,2022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分别增长了27.6%和92.4%,启动实施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工作,培育科技领军企业20家。充分发挥企业作为科技创新出题人、答题人和阅卷人的作用,企业牵头实施科技重大专项的比例达到83%,其中,种业、双碳领域“揭榜挂帅”项目榜单需求全部由企业参与提出,支持了区内龙头企业牵头组建的24个创新联合体揭榜攻关,引导调动了区内外199家企业、高校、院所的科技资源向企业集聚,吸引了中科院李灿院士等24位首席科学家,千余名高层次科研人才参与企业创新发展。同时我们启动企业科技特派员服务专项行动,务实推进高企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等惠企激励政策落地落实,在全区建立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73家,入站科技特派员1834名,服务科技企业近3000家,促进全区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增长53.5%,高企享受所得税优惠同比增长13.4%。
在培育建设区域创新高地方面:2022年,我们成功推动了巴彦淖尔农高区、鄂尔多斯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以及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3个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获批落地。支持2家企业实验室纳入全国重点实验室序列。通过实施高新区提质进位、促优培育行动,呼包鄂三家国家高新区在全国的位次得到了显著提升,为加快创建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我们正在按照国家标准打造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草种业技术创新中心,超前布局谋划能源领域高能级创新平台。
2023年,我们将持续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紧扣五大战略任务,聚焦8大产业集群、16条重点产业链创新需求,进一步优化创新布局,着力推动补链、延链、强链和产业基础能力提升。
一是加快推进产业创新链布局。深入实施研发投入攻坚行动,推动科研经费投向和科研项目布局向能源、奶业、草业、种业、稀土等重点领域集中。集中力量组织实施好“双碳”、稀土、新能源装备制造等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全力打造“蒙科聚”科创“一张网”,打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开展科技创新服务、集聚科技创新资源的总窗口,深化创新链与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促进创新要素由“聚合”到“聚变”。
二是让企业在科技创新中“唱主角”“挑大梁”。深入实施创新型企业“双倍增双提升”和企业科技特派员服务行动,2023年力争新增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400家、高新技术企业300家、科技领军企业20家。实施规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活动、增加研发投入“三个全覆盖”,实现科技特派员服务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规上工业企业的全覆盖,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落实,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
三是聚合资源要素打造战略科技力量。实施创新平台能级提升行动,建好用好已有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全力推动呼包鄂国家自创区、国家稀土新材料和草(种)业技术创新中心创建工作,扎实推进能源科学内蒙古实验室建设。实施高新区提质增效行动,投入1.6亿元支持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高新区提升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争取新培育建设自治区高新区2-3家。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自治区人社厅关于推动工业调整优化升级有哪些人才激励政策措施?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王立梅: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人才的支撑。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我厅围绕落实“五大任务”,推动工业调整优化升级,重点支持企业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积极出台新政策、打造新工程,为推进重点企业发展、科技自立自强提供高质量的人才智力支持。
第一,积极引进人才,大力集聚高精尖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一是坚持政策引才。围绕人才强区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推进《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等重大人才政策落实落地,持续提升人才政策吸引力。二是坚持产业聚才。围绕现代农牧业、新型化工、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链,动态发布人才需求目录,即时办理“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备案手续并首次开展企业引育人才奖励。实施“人才+项目”引才模式,“项目未动、人才先行,项目开工、人才到位”,推动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一体落地。三是坚持平台招才。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开展专项引才活动,赴清华、北大、人大等知名高校定向引才,吸引一批科技项目和人才团队来我区创新创业。
第二,积极培养人才,扩大人才规模、提升人才素质。一是深入实施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通过组织高级研修项目、少数民族地区特培计划,着力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二是加大青年创新人才支持力度。深入实施“草原英才”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聚焦“卡脖子”领域,促进博士后工作与重大科研计划、重点产业发展及重点学科建设相结合,2022年为企业新设博士后工作站9家,我区累计建成6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三是积极做好技能人才培养,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支持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积极为企业培养输送高技能人才。
第三,积极引领人才,引导人才投身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主战场。重点推进人才评价改革,坚持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完善职称评价标准,修订评价标准条件。实施支持“专精特新”和“制造业冠军”等重点企业发展职称倾斜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高评委会对“专精特新”和“制造业冠军”企业人才职称评审,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将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方面获得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作为主要评价指标。同时,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可不受职称逐级申报要求的限制申报副高级职称。
第四,做好企业工资激励,鼓励更多人才在我区创新创业,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和指导,健全劳动、管理、技术、知识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机制。指导自治区国有科技型企业创新薪酬分配激励机制,薪酬分配向关键核心岗位科技人才倾斜。鼓励企业对科研人员实施股权、期权和分红激励,落实好高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国有企业科技人才薪酬激励等政策,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近年来,我区新能源汽车快速增长,城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成为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请介绍一下目前我区城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现状?相关部门拟采取哪些措施加快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谭林:近几年,我区新能源汽车逐渐兴起,并已走上发展的快车道。截至去年年底,全区新能源汽车(不含城市公交车)保有量达到5.6万余辆,其中呼和浩特市1.45万辆,位居全区首位。全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公共充电桩8200余个。
2021年5月,自治区能源局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提出建设工作要求,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各盟市建设目标。按照职责分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城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主要采取三项措施推进落实。一是制定出台《城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公共停车场配套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车位占总车位的比例达到10%以上。新建居民小区配套机动车停车位100%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老旧小区改造时,对具备条件的小区增加停车位、建设充电桩。同时对加强空间规划布局、完善标准体系建设、严格建设过程监管等方面提出落实措施。二是指导呼和浩特市开展试点行动。按照自治区政府部署要求,我厅制定《呼和浩特市城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试点行动方案(2022-2023)》,督促指导呼和浩特市政府细化实施方案,确定建设市场主体单位,研究采取统建统管、自建统管、自建自管的建设经营管理模式,重点在居住社区、城市公共停车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产业(物流)园区等4类场所先行试点建设,2023年底前新建充电桩1万个。目前,呼和浩特市充电设施布局规划和设计方案编制工作基本完成,项目选址全面展开,具备电力保障条件的项目大部分已完成,智能化运营管理平台建设同步推进。三是协调推动其他盟市充电设施建设。召开全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推进会议,部署各地加快编制充电设施建设布局规划,确定市场主体单位,明确年度建设任务和建设时序,加强与能源、电力部门沟通协调,加快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工作。建立旬调度机制,督促各盟市按照“统一标准,通用开放,满足需求,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充电桩建设相关工作落实。目前,各盟市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基本完成,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2023年,我们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的建设目标和“满足需求,适度超前”的原则,推动全区新建充电桩8000个。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紧盯呼和浩特市试点工作,建立点对点协调联络机制,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解决好试点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如期完成试点任务。二是持续督促其他盟市按照新发展理念谋划,体现市场化、智能化要求,优化充电设施建设空间布局规划,加快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工作,开辟充电基础设施报装及增容绿色通道,加快智能监管平台建设。三是落实旬调度制度,督促各盟市根据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按照先易后难、适度超前的原则,基本完成已纳入空间布局规划,且具备电力保障条件的公共区域充电设施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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