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天津:引导企业、园区加快厂房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等开发运行

来源:
时间:2023-01-11 12:09:57
热度:

天津:引导企业、园区加快厂房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等开发运行2022年12月29日,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天津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2022年12月29日,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天津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文件提出,增强源网荷储协调互动,引导企业、园区加快厂房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综合能源开发运行,促进可再生能源灵活消纳。加快新型储能多场景示范应用,扩大储能装机规模。

积极发展新能源产业。壮大锂离子电池、风电、太阳能产业,加快氢能产业布局。推动太阳能光伏、新型储能电池、重点终端应用及有关信息技术等能源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智能光伏关键技术创新,推动光伏基础材料、关键设备升级。加快先进太阳能电池及部件智能制造,提高光伏产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水平。落实光伏、锂电等行业规范条件,打造优质企业。

原文如下:

天津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我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切实做好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工信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及《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结合《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等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落实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战略,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处理好工业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坚持制造业立市,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重点行业达峰为突破,着力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推动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加快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统筹有序推进。坚持在保持制造业比重稳步提升、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满足合理消费需求的同时,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贯穿工业生产各方面和全过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各项任务,统筹推动各区、各行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节约增效优先。坚持把节约能源资源、提高利用效率放在首位,优化用能和原料结构,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加强产业间耦合链接,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从源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创新驱动引领。坚持把创新作为第一驱动力,强化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推进重大低碳技术工艺装备攻关,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绿色低碳领域的创新应用,以数字化智能化赋能绿色化,培育壮大绿色低碳新动能。

调动市场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健全以碳减排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激发市场主体低碳转型发展的内生动力。

(三)总体目标

“十四五”期间,着力构建现代工业产业体系,产业结构与用能结构优化取得积极进展,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建成一批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研发、示范、推广一批减排效果显著的低碳零碳负碳工艺装备产品,筑牢工业领域碳达峰基础。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下降高于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水平,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幅度大于全社会下降幅度,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实现下降。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业能耗强度、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努力达峰削峰,在实现工业领域碳达峰的基础上强化碳中和能力,基本建立以高效、绿色、循环、低碳为特征的现代工业体系。确保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前达峰。

二、重点任务

(一)积极构建低碳工业体系

1.不断优化产业布局。严格落实产业转移指导目录。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优化区域产业链布局、强化区域产业协同。落实《天津市工业布局规划(2021-2035年)》,立足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功能定位,以创新为核心动力,加速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基本建成研发制造能力强大、产业价值链高端、辐射带动作用显著的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印发实施《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十四五”规划》,持续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全面提升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能级,壮大新动能底盘,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着力提高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串链补链强链。围绕加快构建现代工业产业体系,聚焦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优选10条以上重点产业链,强化串链补链强链,提升产业链韧性和竞争力,构建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产业链。全面推行“链长制”,进一步串联关键环节,补齐薄弱环节,强化优势环节,提升产业链整体竞争力。着力推进重点产业向重点园区聚集、重点园区向特色产业聚焦,建设一批小而精、有特色、有主题的产业主题园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建立管理台账,以石化、化工、煤电、建材、有色、煤化工、钢铁、焦化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梳理拟建、在建、存量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科学评估拟建项目,严格审批准入,深入论证必要性、可行性和合规性,科学稳妥推进项目立项;全面排查在建项目,对能效水平低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按有关规定停工整改,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深入挖潜存量项目,排查节能减排潜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节能技术改造,将存量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纳入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加强用能管理。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要求,对于行业产能已饱和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落实压减产能和能耗指标以及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要求,主要产品设计能效水平应对标行业能耗限额先进值或国际先进水平;对于行业产能尚未饱和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在能耗限额准入值、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基础上,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高准入门槛;对于能耗量较大的新兴产业,引导企业应用绿色低碳技术,提高能效和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强化常态化监管,重点监管项目相关手续合法合规性,对不符合政策要求、违规审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超标用能排污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坚决叫停,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严控重点行业产能规模。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格落实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行业产能置换政策。严禁新增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炼化产能。运用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为主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持续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到2025年,炼铁产能保持在1100万吨左右,炼钢产能保持在1500万吨左右。(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提升工业能效水平

1.持续优化用能结构。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强钢铁、焦化、化工等重点耗煤行业管理,有序推进重点行业煤炭减量替代,推动工业终端减煤限煤。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工业用能电气化。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制造业转型升级要求,推进工业领域电能替代,因地制宜推进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工业燃煤锅炉、窑炉电代煤,引导企业加快设备改造、提升能效水平。加大电炉钢、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等技术的宣传推广力度,推动企业应用电炉钢、电锅炉等先进技术设备。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和园区创建,示范推广应用相关技术产品,提升消纳绿色电力比例,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电力公司,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增强源网荷储协调互动,引导企业、园区加快厂房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综合能源开发运行,促进可再生能源灵活消纳。加快新型储能多场景示范应用,扩大储能装机规模。(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电力公司,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围绕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落实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政策,发挥价格引导作用。鼓励重点企业对标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或国际先进水平,加快节能技术创新与推广应用。推动节能技术改造,实施工业节能改造工程,不断提升工业产品能效水平。在钢铁、石化化工等行业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提升重点用能设备能效。落实变压器、电机等能效提升计划,推动工业炉窑、锅炉、压缩机、风机、泵等重点用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升级。重点推广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特大功率高压变频变压器、三角形立体卷铁芯结构变压器、可控热管式节能热处理炉、变频无极变速风机、磁悬浮离心风机等新型节能设备。(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强化节能监督管理。落实国家工业专项节能监察工作要求,制定年度节能监察计划,围绕重点企业、重点用能设备,加强节能法律法规、强制性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持续推动企业依法依规合理用能。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健全市、区两级节能监察体系,严肃查处违法用能行为。全面实施节能诊断和能源审计,鼓励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托管等模式实施改造。发挥在津央企、国有企业引领作用,探索开展节能自愿承诺。到2025年,累计为400家企业提供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3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