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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以“储能+海上光伏”为重点 探索储能统筹布局、合作建设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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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1-03 13: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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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以“储能+海上光伏”为重点 探索储能统筹布局、合作建设新模式12月30日,山东省能源局印发《山东省新型储能工程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开展多元化应用试点,以“储能+

12月30日,山东省能源局印发《山东省新型储能工程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开展多元化应用试点,以“储能+海上光伏”为重点,探索储能统筹布局、合作建设新模式;以海岛源网荷储清洁供电为重点,探索多能互补、联合调度运行新机制。开展安全技术试点应用,重点推广大数据人工智能预警、数字储能系统、基于阻抗响应的电池安全监测等技术,提升储能本质安全。到2025年,建设新型储能项目100万千瓦。

原文如下:

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储能工程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鲁能源科技〔2022〕200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山东省新型储能工程发展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能源局

2022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山东省新型储能工程发展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锚定“双碳”战略目标,围绕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充分发挥技术、市场、政策多轮驱动作用,着力构建“一带、两城、三区、N基地”发展格局,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我省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构建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科学布局。强化顶层设计,统筹考虑电力系统安全保障能力、系统调节能力和综合效率提升需求,科学评估新型储能发展规模,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新型储能项目建设,促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

(二)市场主导,政策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强政策引导,完善市场交易机制,不断丰富交易品种,推动新型储能持续健康发展。

(三)创新驱动,融合发展。坚持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发展,加强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分类开展示范应用。促进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聚焦优势产业,通过补链、延链和强链,推动储能制造全产业链发展,逐步成为我省绿色经济新增长点。

(四)强化管理,安全为本。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建立健全新型储能技术标准、管理、监测、评估体系,压紧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地方政府安全指导和监管,保障新型储能建设运行全过程安全。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间,围绕我省国家重点示范区域定位,大力推动先进储能技术多元化、多场景应用,实现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到2023年底,全省新型储能规模达到200万千瓦以上;2024年,达到400万千瓦;2025年,达到500万千瓦左右,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大幅提升,新型储能与源网荷等各要素深度融合,有力支撑我省智能灵活调节、安全保障有力、供需实时互动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四、重点任务

(一)打造“储能+海上新能源”应用带。开展多技术路线示范,重点推动绿电制氢、制甲醇及胶东半岛丘陵地带人造地下硐室、东营枯竭油气藏压缩空气储能建设。开展多元化应用试点,以“储能+海上光伏”为重点,探索储能统筹布局、合作建设新模式;以海岛源网荷储清洁供电为重点,探索多能互补、联合调度运行新机制。开展安全技术试点应用,重点推广大数据人工智能预警、数字储能系统、基于阻抗响应的电池安全监测等技术,提升储能本质安全。到2025年,建设新型储能项目100万千瓦。

(二)建设济南、青岛储能示范城市。发挥储能应急备用技术优势,在济南、青岛城市电网输配电关键节点部署大型储能设施,支撑坚强局部电网建设;推动移动式储能设施试点应用,提升配电网保障能力。以“冷热双蓄+火电”为重点,试点城市区域传统电源向综合能源供应站转变。挖掘电动汽车、换电站、通信基站等调峰潜力,推广V2G充电桩、智慧用电设施等双向互动智能充放电技术应用,培育电动汽车公司、通信公司等向分布式能源聚合商转变。到2025年,新型储能规模达到50万千瓦。

(三)构建鲁北基地型储能重点区。加快推动技术成熟、应用广泛、经济性好的先进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打造吉瓦级新型储能大基地。以兆瓦级液流电池、重力储能技术为重点,开展高安全、长时间、大规模储能示范应用。推广熔盐储热、固体蓄热等热储能技术,探索提升传统火电调节性能。加强高精度长时间功率预测、智能调度控制等技术应用,推动风光火储一体化运行,探索多能互补发展新模式。到2025年,建设新型储能项目270万千瓦。

(四)构建鲁中先进压缩空气储能重点区。利用泰安丰富的盐穴资源,以300兆瓦级大容量非补燃先进压缩空气技术为重点,建设一批大型储能电站。以液态压缩空气储能、超临界液态压缩二氧化碳储能等技术为重点,探索开发一批中小型储能电站。到2025年,建成压缩空气储能项目30万千瓦以上。

(五)构建鲁西南多场景应用储能重点区。推广济宁横河煤矿用户侧储能应用经验,实施煤矿应急电源清洁化替代工程。探索利用废弃煤矿(石膏矿)、退役火电机组等既有厂址和输变电设施,开展先进压缩空气储能试验应用。开展飞轮、超级电容等快速储能技术应用,促进火电机组精准响应电网调频指令。加强虚拟电厂、智慧化多能互补等技术应用,推动电力用户向零碳智慧电厂转变。到2025年,建设新型储能项目50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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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产业基地。聚焦储能产业链关键环节,立足区域优势,加快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的产业聚集高地。在材料生产环节,重点打造枣庄“北方锂电之都”、东营电化学储能产业园、泰安“泰山锂谷”新型储能基地、威海亘元锂电池新材料产业园和滨州万润锂电新材料基地。在设备制造环节,重点打造青岛先进储能产业集聚区、济宁宁德时代新能源产业基地和潍坊液流储能产业园。在储能集成环节,重点打造山东电工电气储能产业基地和烟台数字储能产业园区。在相关服务环节,重点打造淄博齐鲁储能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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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管理机制,重点在产业布局、项目建设、科研攻关等方面强化政策协同。健全政银企合作机制,引导绿色信贷、基金持续加大新型储能领域资金投放。

(二)完善电力市场机制。优化容量补偿机制,拉大峰谷电价差,引导新型储能积极参与电力市场。推动新能源场站和配建储能联合参与市场。完善虚拟电厂入市支持政策和交易机制。加快研究云储能发展支持政策。细化辅助服务费用补偿机制,本着“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由发电企业、市场化电力用户等所有并网主体共同分摊。

(三)强化科技创新驱动。与中国科学院、中能建数科、华为等科研机构、重点院校和头部企业加强战略合作,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山东大学、山东科技大学、山东能源研究院、国网山东电科院等高校、科研机构,建立涵盖新型储能设备试验、检测监测、安全应急等专业领域,各环节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大力推动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

(四)制订地方标准规范。完善新型储能产业标准体系,研究编制涉及新型储能规划设计、设备试验、施工验收、运行维护、检测检修等环节的地方标准。开展规模化储能集群智慧调控、分布式储能聚合调控及电化学储能电站技术监督相关标准研究,制定储能系统综合评价指标,保障我省储能健康有序发展。

(五)压实各方主体责任。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原则,建立健全新型储能安全管理机制。压紧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推动项目有序实施、规范运行。

(六)加强相关项目管理。建立项目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依托新能源云平台建设省级新型储能项目库,按年度动态调整,示范项目原则上从入库项目中遴选。规范新型储能设计要求,严格质量监督,完善接网程序,强化技术监督,细化应急预案,确保新型储能项目建设规范、安全运行。

附件:“一带、两城、三区、N基地”储能发展布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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