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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力争到2023年太阳能电池及组件产能突破80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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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2-02 17: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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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力争到2023年太阳能电池及组件产能突破80GW12月2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印发安徽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落实《安徽省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

12月2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印发安徽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落实《安徽省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相关文件要求,加大智能光伏产品供给,支持研发智能光伏组件、智能逆变器、智能控制器、智慧储能系统、智能跟踪系统等智能光伏终端及部件产品。力争到2023年,全省太阳能电池及组件产能突破80GW,产量保持全国领先。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安徽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经信节能函〔2022〕132号

各市经信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

《安徽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1月30日

安徽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全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根据《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安徽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文件和我省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省委、省政府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和加快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工作要求,着力推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工业领域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二)基本原则

总体部署,分类施策。按照碳达峰碳中和总体部署,把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作为产业结构调整、工业绿色转型的总体导向,统筹推进。在重点领域和行业,分类制定合理、可行的措施路径。

政策引导,企业主体。做好政策引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控制增量、优化存量,做好“加减法”,腾出发展空间。坚持节约优先,强化企业节能降碳主体责任,推动践行绿色生产方式。

创新驱动,数字赋能。把创新作为第一驱动力,强化科技和机制创新,推进节能低碳技术研发推广,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绿色低碳领域融合应用,促进数字化智能化赋能绿色化。

系统推进,稳妥有序。省市联动,循序渐进、围绕结构调整、能效提升、绿色制造等重点任务全面系统推进。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稳妥有序推动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工业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初步建成高效、循环、低碳的现代工业体系,为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基础。到2025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5%,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较2020年下降18%。

“十五五”期间,工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业能耗强度、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全省制造业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稳步提高,绿色低碳发展迈入新阶段。力争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前达峰,推动钢铁、水泥等有条件的重点行业率先达峰。

二、重点任务

锚定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围绕产业结构和能源效率两个着力点,实施产业结构优化提升、节能提效助力减碳、绿色体系协同减碳、资源循环利用减碳、绿色低碳创新应用、绿色制造数字赋能六大行动,推进结构降碳、节能降碳、协同降碳、循环降碳,全面推动安徽省工业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产业结构优化提升行动

1.构建绿色低碳的产业布局。优化产业布局,强化碳减排对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优先在原料与清洁能源匹配度好、有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地区布局项目。推进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加快发展十大新兴产业,提升新兴产业对全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贡献度。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责任单位:省十大新兴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均需各市人民政府负责,下同)加快基础支柱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行动计划,坚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全覆盖,促进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配合)

2.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全面排查在建、拟建、存量“两高”项目,实施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格控制新增“两高”项目审批,认真分析评估拟建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和对产业高质量发展、能耗双控、碳排放和环境质量的影响,严格审查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产业规划、“三线一单”、规划环评要求,是否依法依规落实产能置换、能耗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要求。对已建成投产的存量“两高”项目,有节能减排潜力的加快改造升级,属于落后产能的加快淘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严控重点行业产能规模。严控重点行业新增产能,提高增量项目准入门槛。严格落实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政策,严禁违法违规新增产能。加强重点行业产能过剩分析预警和窗口指导,加快化解过剩产能。利用综合标准,严格常态化执法,持续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为新兴产业发展腾出空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1 产业结构优化

有序布局重大新增项目。综合考虑产业结构和布局、碳排放、能源资源禀赋、环境质量状况等因素,稳步有序布局重大新增项目。对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重大新增项目,以产业发展为基础,以需求为导向,以效益为根本,合理把握建设节奏,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科学确定技术路线、产业衔接、综合开发等建设规划,控制新增项目碳排放。

建设绿色低碳示范园区。依托合肥都市圈、合芜蚌示范区、皖江示范区、皖北、皖西、皖南等地区现代产业体系,积极推行低碳化、循环化、集约化发展,围绕园区主导产业构建能源、碳排放、资源循环高效管控系统,形成绿色低碳循环产业链条,推进节能低碳和循环化改造,建设国家绿色工业园区和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二)节能提效助力减碳行动

1.调整优化用能结构。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建、改扩建用煤项目严格实施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能源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支持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增强源网荷储协调互动,引导具备条件的企业和园区加快厂房光伏、分布式风电、多元储能、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推进多能互补高效利用。鼓励企业通过电力市场购买绿色电力。推进工业副产氢、可再生能源制氢等氢源建设,推动氢能多元利用。(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氢能、生物燃料、垃圾衍生燃料等替代能源在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的应用。加快化工原料低碳烃替代、生物柴油替代等低碳原料替代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工业用能和原料低碳化。(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科技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终端用能电气化。加快提升工业电气化水平,稳步推动“以电代煤”“以电代油”,在钢铁、铸造、玻璃、陶瓷等行业推广电炉炼钢、电锅(窑)炉、电加热等技术,开展高温热泵、大功率电热储能锅炉等电能替代,扩大电气化终端用能设备使用比例。加强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和园区创建,引导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响应,做好电力电量节约,提高电能利用效率和智能用电水平。(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节能降碳升级改造。推进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工业能效提升。引导企业对标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能效标杆水平和国际先进水平,降低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聚焦重点行业,推进典型流程工业系统节能,重点加强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公辅设施节能改造,加快节能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聚焦重点设备,提高工业窑炉、锅炉、电机、变压器、水泵、风机、压缩机等系统能效,推动高效用能设备优化匹配,淘汰高耗能落后设备。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实施集中供热、能源梯级利用、园区能源系统优化改造。(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2 “1445”提质增效

“1445”:围绕工业绿色发展“一条”主线,推进“四新”源头培育,突出“四绿”系统建设,统筹“五个一百”产业引导,坚持绿色制造、节能减碳和壮大节能环保产业重点方向,实现工业领域节能环保提质增效。

“四新”培育:围绕我省能源消耗占比较高、改造条件相对成熟、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冶金、建材和化工等重点行业,加快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新材料推广应用,着力解决制造业绿色转型关键技术制约问题。

“四绿”打造:构建绿色工厂、产品、园区、供应链“四位一体”的绿色制造体系,全方位促进工业领域加快绿色转型升级,按照“企业-产业-产业链-产业生态”的路径,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产供销高效绿色衔接。

“五个一百”行动:持续推进以壮大100户生产企业、推介100项先进技术、推广100种装备产品、实施100个重点项目、培育100家服务公司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百”专项行动。加速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业和节能环保服务业深度融合,引导节能环保由单项技术、工艺、产品的创新,向集成化、深层次的集成应用服务转变,培育绿色制造解决方案供应商,壮大工业节能环保产业。

4.强化用能监督管理。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推行用能预算管理,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聚焦高耗能行业、高耗能设备、高耗能产品(工序),开展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和用能设备能效提升节能监察。组织实施工业节能诊断,为企业提供节能降碳精准服务。加强企业能源管理培训,督促企业落实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建立和完善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和工序能耗考核制度。提升绿色支撑能力,鼓励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托管等模式实施改造。发挥重点领域国有企业引领作用,带头开展节能自愿承诺。(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3 工业能效提升

坚持把工业能效提升作为企业提质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举措,作为降低工业领域碳排放、实现碳达峰目标的重要途径。

通用设备能效提升。围绕电机、变压器等通用用能设备,推进能效提升行动,推动高效用能设备应用,开展存量用能设备及系统节能改造。推广特大功率高压变频变压器、可控热管式节能热处理炉、三角形立体卷铁心结构变压器、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变频无极变速电机、磁悬浮离心风机、新一代高效内燃机等节能设备,提高在役高效节能设备比重。

重点行业能效领跑。引导重点企业对照《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推动能效达标提标。聚焦主要耗能行业推进工业能效提升,厚植能效竞争优势,合成氨、甲醇、水泥熟料、铜冶炼等主要高耗能产品能效保持全国领先,培育遴选一批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

(三)绿色体系协同减碳行动

1.建设绿色低碳工厂。在全省制造业重点行业中建设一批绿色工厂,探索可复制推广的绿色发展模式,推动绿色制造技术创新及集成应用。实施绿色工厂动态化管理,指导绿色工厂编制绿色低碳年度发展报告。鼓励绿色工厂对标国际先进能效水平,进一步提标改造,参与能效“领跑者”遴选,创建“超级能效”工厂或“零碳”工厂。争取到2030年,培育安徽省绿色工厂800家左右。(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培育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支持汽车、机械、电子、家电等行业龙头企业,在供应链整合、低碳管理创新等关键领域发挥引领作用,强化低碳和能效约束。以绿色供应链管理标准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为支撑,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产品设计、原料采购、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回收处理的全过程,创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行业间企业开展协同降碳行动,引领推动供应链全链条绿色低碳发展。(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打造绿色低碳示范园区。通过“横向耦合、纵向延伸”构建园区内绿色低碳产业链接。强化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和区域能评作用,严格准入管理,完善循环产业链条。促进园区内企业采用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生产模式,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水废气废液资源化利用,增加可再生能源消纳。推动亩均效益评价,促进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支持绿色工业园区建设,形成一批碳达峰优秀典型案例和经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促进中小企业绿色发展。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中小企业战略规划、组织运营、技术创新、生产管理的全过程,推动贯彻节能减排标准,强化生态环保、节能低碳发展意识,走绿色发展道路,优化资源配置和生产模式。提高节能技术和绿色服务水平,提高中小企业低碳管理能力,探索开展绿色低碳发展评价,充分调动中小企业可持续、绿色低碳发展潜力,支持和鼓励中小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在低碳产品开发、低碳技术创新等领域培养省专精特新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配合)

5.全面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进一步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提高清洁生产审核质量。依托自愿性清洁生产导向计划,引导工业企业进一步实施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实施产品绿色设计、材料优化管理及生产全过程控制。(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与沪苏浙协同推进细颗粒物和臭氧治理。(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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