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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鼓励分布式光伏组成微电网项目,最高补助500万元

来源:
时间:2022-11-03 10: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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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鼓励分布式光伏组成微电网项目,最高补助500万元日前,广东省深圳市发改委印发《深圳市关于促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文件明确,推进新能源微电网示范建

日前,广东省深圳市发改委印发《深圳市关于促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文件明确,推进新能源微电网示范建设。探索适应城市光伏等新能源发展的微电网技术及运营管理体制,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储能设施搭建微电网。对利用分布式能源、储能装置和可控负荷组成的微电网示范项目,按项目总投资的20%给予资助,最高500万元。

文件提出,重点支持可再生能源、核能、氢能、安全储能、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等清洁能源领域,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支持针对高转换效率有机薄膜光伏电池开展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布局,鼓励开展钙钛矿薄膜太阳能电池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中试,支持异质结电池(HIT)、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电池(TOPcon)等下一代电池以及双玻半片等新型组件、智能逆变器、适配大尺寸硅片电池装备和HIT电池装备等先进电池片设备等产业化。支持新建分布式光伏接入深圳市虚拟电厂管理云平台,开展以电网企业为聚合商,分布式光伏参与绿色电力市场交易试点。

文件提出,支持氢能示范应用。对氢能分布式发电及备用电源应用的示范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十四五”期间建成并投入使用且日加氢能力500公斤及以上加氢站,按省奖补标准予以1:1建设配套。电解制氢设施谷期用电量超过50%的免收容量(需量)电费,对符合条件的制氢加氢一体站,电解水制氢用电价格执行蓄冷电价政策。允许发电厂利用低谷时段富余发电能力在厂区或就近建设可中断电力电解水制氢项目。

文件提出,因地制宜布局储能设施。鼓励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工业园区等结合电网需求布局储能系统,对已并网投运且装机规模1兆瓦以上的电化学储能项目,按照实际放电量给予最高0.2元/千瓦时的支持,每个项目支持期限3年,资助总额最高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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