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青海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取得阶段性成果
青海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取得阶段性成果近日,青海省正式印发《以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进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指出
近日,青海省正式印发《以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进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指出将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青海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实现青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全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青海贡献。这也是青海新型电力系统省级示范区建设道路上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青海新型电力系统省级示范区建设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
清洁能源是青海省的优势资源,更是青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优势所在。目前,青海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装机占比分别为90.9%和61.9%,均为全国最高。为全面落实“将青海打造为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指示精神,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工作,将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作为服务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的重要举措和关键支撑。
《方案》提出,到2025年基础性电源达到2231万千瓦,相较2021年增长34.7%,在保障省内电网运行的同时,有力支撑大规模电力外送;以打造新型电力系统省级示范区为抓手,加快构建坚强智能电网,到2025年,实现青海至中东部绿色送电走廊基本成型;以清洁能源产业为引领,形成以负荷带动电源、创新链拉动产业链的循环互促模式,到2025年,全社会用电量超过1100亿千瓦时,最大用电负荷超过1600万千瓦时;构建以流域梯级储能为长周期调节,抽水蓄能、熔盐储能和长时电化学储能为中周期调节,短时电化学储能为短周期调节的多能互补储能体系,满足系统供需平衡、新能源消纳、电网支撑等不同类型需求。《方案》的出台,将对推动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实现“双碳”目标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