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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1-7月开工建设新能源项目规模超过40GW

来源:
时间:2022-09-15 10: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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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1-7月开工建设新能源项目规模超过40GW9月13日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会上,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陆晶回答了记者提问。今年以来,自治区

9月13日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会上,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陆晶回答了记者提问。

今年以来,自治区发改委认真贯彻“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坚持“两个统筹”,抢抓国家推动新能源发展的政策机遇期,发展壮大新能源产业。特别是本轮疫情发生后,全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主动靠前服务,强化要素保障,简化审批流程,落实项目建设最大程度函告审核、最快速度并联审批、最优限度容缺受理等政策措施,召开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调度会,确保新能源项目建设劲头不松、速度不降、力度不减。

1月至7月,全区开工建设新能源项目规模超过4000万千瓦,新能源发电量446.7亿千瓦时,占全区总发电量比重达到19.2%;新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7.4%,较全区总发电量增速高5.8个百分点。

一是立足建设国家大型清洁能源基地,新能源开发规模化基地化水平不断提升。发挥新疆风能太阳能资源富集,有大量沙漠、戈壁、荒漠资源布局新能源项目等优势,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建设新能源项目,坚持规模化、基地化、集约化开发,锚定自治区确定的“新增风电、光伏发电装机1500万千瓦以上”目标任务,依托基地外送和区域消纳,已建成哈密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以及8个百万千瓦级新能源集聚区,正在积极推进准东、哈密北、南疆等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规划布局。

二是突出优化服务创新管理,新能源开发政策日益完善。遵循“市场主导、政府有为,系统协同、适度超前”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形成了“一张图”布局、清单化管理、“标准地”供地、“承诺制”信用监管、“一条龙”接入保障、协同调峰保障等十大机制30条措施,推动新能源产业健康高质量发展。

三是着力促进市场化多元化发展,新能源发展路径不断拓展。制订新能源项目建设操作指引(1.0版),明确保障性并网、煤电挖潜改造、配套储能推进、新增负荷消纳、自备绿电保障、多能互补协同及关联产业互补等7条新能源项目建设路径,强化政策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四是大力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新能源电价机制实现创新。按照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要求,明确将2021年起投产的新能源平价项目发电量全部纳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大工业用电均摊等方式,实现2021年起投产的新能源平价项目目标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262元,用好用足国家支持新能源发展的发电上网电价政策。

五是聚焦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新能源接入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围绕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进一步建强完善全区750千伏主干网架,强化电力系统调峰能力建设,组织实施火电灵活性改造1000万千瓦以上,加快阜康120万千瓦、哈密120万千瓦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实施电化学储能300万千瓦以上,推动“新能源+储能”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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