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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GW!张掖第二批风光发电项目竞配

来源:
时间:2022-09-13 09: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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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GW!张掖第二批风光发电项目竞配9月9日,张掖政府网发布“十四五”第二批风光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 本次竞争性配置的总规模220万千瓦,共有11个风电项目(合计160万千瓦

9月9日,张掖政府网发布“十四五”第二批风光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 本次竞争性配置的总规模220万千瓦,共有11个风电项目(合计160万千瓦)、6个光伏发电项目(合计60万千瓦)同时竞配。

项目建设进度要求:风光发电项目须在2023年3月31日前开工建设,其他项目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开工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应在2023年6月30日前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风电项目应在2023年12月30日前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其他项目应在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协议中约定的建设内容。

上网电价: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及各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政策,竞配风光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分为保障部分和参与市场化交易部分。对保障部分,执行市场化并网项目适用的保障政策,申报企业应承诺执行各级政府相应的电价政策。同时,申报企业应自行测算并申报风光发电项目参与市场化交易电量的上限价,且申报的上限电价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同类资源区指导价。当电力市场出清价格年度平均值低于申报价时,执行出清价格;高于申报电价时,执行申报电价(高出的部分注入张掖市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全市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能系统要求:项目新增储能不低于项目规模的20%,储能放电时长不小于2小时,鼓励选择效率更好的集中式电网侧储能方式。

申报企业要求:截至2021年12月31日,申报企业净资产与申报风光发电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25%(评审时风光发电项目造价统一按4元/瓦估算)。联合体申报的,联合体各成员按股比加权的净资产须满足上述要求。

原文如下:

企业微信截图_20220913084749.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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