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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低卡煤开始降价甩货 本轮涨价即将见顶 价格监管再出文件

来源:
时间:2022-09-08 10: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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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低卡煤开始降价甩货 本轮涨价即将见顶 价格监管再出文件今日,产地、北港、下游市场延续昨日情况,其实,自周六日开始,产地风向已经在悄然变化,昨天表现的更为明显,虽煤价涨跌互现,但

今日,产地、北港、下游市场延续昨日情况,其实,自周六日开始,产地风向已经在悄然变化,昨天表现的更为明显,虽煤价涨跌互现,但坑口采购积极性转弱,转向观望。今日,产地降价煤矿继续增多,只有取暖用煤稍有支撑。

受成本倒挂影响,贸易商产地发运基本暂停,目前北方中转港口货源出现结构性紧张,虽然目前市场交易冷淡,采购意愿不强,但北方港口高卡货源较为稀缺。昨日,北港煤价涨幅趋缓,今日,北港市场4500大卡市场最低价已有跌破限价成交情况。

下游方面,上周五发布的《CECI周报》指出,迎峰度夏进入尾声,全国多地气温下降,但因水电发力不足,煤电机组发电量和日耗虽环比大幅下降,但仍高于同期。煤炭入厂量虽有所减少但高于耗量,使得库存继续企稳上涨,高库存水平继续保持,电煤库存高于同期3679万吨,库存可用天数15.8天。

值得注意的是,9月份虽然迎峰度夏结束,电厂进入低耗量阶段,但同时也将逐步进入冬储煤阶段,冬储煤更是需要注重高质量煤的储存,控制低质量煤采购,提高有效存储量,从而提升煤炭的清洁高效开发利用。

8月3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明确2022年下半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监管台账并严格做好履约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

所有合同严格执行电煤中长期合同价格政策,严禁通过任何方式变相突破已签订的电煤中长期交易价格政策,严禁以“阴阳合同”等方式额外加价,确保按月度分解量全额履约;

因资源平衡不到位影响供应保障的,将追究有关地区和企业责任;

严禁倒卖转卖电煤中长期合同资源;

加强电煤中长期合同资源煤质监管,适时组织开展质量抽查;

持续做好不履约典型案例归集整改;

严格执行欠一补三合同条款及相关惩戒措施。

今日,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发布通知,明确8月份以来经核实未严格履约的企业,未履约量、未执行价格政策合同量、未执行合同煤质合同量均须严格执行“欠一补三”合同条款。不执行的违约企业将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电煤中长期合同补签换签和履约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电煤中长期合同诚信履约监管的通知)明确的有关惩戒措施予以惩戒。

通知还要求严格执行电煤中长期合同价格政策,要求所有合同须全部按照国家和地方明确的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或“基准价+浮动价”价格机制签订执行,进口煤应急替代合同和重点贸易商补签合同分别按各自有关价格政策签订执行。其中,进口煤应急替代合同价格应严格按年度中长期合同价格*50%+市场煤价*50%的原则分月度确定和执行,最高不应超过年度中长期合同价格的1.25倍,不符合要求的应在后续履约中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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