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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市鱼台县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公开发布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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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8-10 09: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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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市鱼台县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公开发布办法(试行)日前,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人民政府印发《鱼台县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公开发布办法(试行)》,文件提出,每月定期根据鱼台县

日前,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人民政府印发《鱼台县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公开发布办法(试行)》,文件提出,每月定期根据鱼台县分布式光伏累计并网容量进行动态更新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设备的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网站和供电公司各级营业窗口对外发布。同时,按照《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导则》(DL/T2041-2019)要求,实行“绿、黄、红”等级预警。科学合理引导分布式光伏开发优先向新能源消纳潜力大、电网承载力强的区域发展,缓解电网消纳压力。

全文如下:

鱼台县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公开发布办法(试行)

为统筹推动全县分布式光伏科学有序发展,促进光伏发电就近消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可靠供应,根据《关于切实做好分布式光伏并网运行工作的通知》(鲁监能安全规〔2021〕9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建设及并网管理的意见》(鱼发改〔2022〕11号)等文件要求,决定自2022年5月份起,对全县变电站、配电台区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测算,并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关于分布式电源“应并尽并”工作要求,积极支持“双碳”战略落地,保障电网运行安全可靠,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提升分布式光伏消纳能力和并网服务水平,指导分布式光伏有序合理开发。

每月定期根据鱼台县分布式光伏累计并网容量进行动态更新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设备的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网站和供电公司各级营业窗口对外发布。同时,按照《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导则》(DL/T2041-2019)要求,实行“绿、黄、红”等级预警。科学合理引导分布式光伏开发优先向新能源消纳潜力大、电网承载力强的区域发展,缓解电网消纳压力。

二、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能力评估和可开放容量计算

供电公司负责根据《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导则》(DL/T 2041-2019)相关要求进行评估测算。

(一)电网承载能力评估

按照电压等级由110千伏至0.4千伏的顺序,根据110千伏及以下变压器容量、用电负荷、现状接入规模等情况评定设备的承载能力,对电网设备(变压器)进行评估。评估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绿、黄、红三种程度。下级电网设备的评估等级不得低于上级电网的评估等级。

绿色:未出现上送,消纳裕度较充足,该供电区域满足可开放容量范围内的分布式光伏接入。

黄色:已出现上送但不重载(变压器反向负载率小于80%),消纳裕度较小,对于确需接入的项目,建议配置储能或经专项论证后接入,不能承载的暂停新增分布式光伏接入。

红色:已发生上送重过载(变压器反向负载率大于80%),目前不具备消纳条件,在电网承载力未得到有效改善前,暂停新增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承载力有效改善后,再科学有序的开展接入。

(二)可开放容量计算

1.变电站计算方法:主变可开放容量=N-1情况下主变容量×80%-已接入新能源装机容量。已接入新能源装机容量指并网该变电站中低压侧的新能源装机容量(包含分布式和集中式新能源)。

2.低压台区计算方法:配电台区可开放容量=台区容量×80%-台区已接入光伏用户容量。

三、相关要求

1.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按月定期更新,每月4日前供电公司完成测算工作,报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于6日前通过鱼台县人民政府网、项目审批部门和供电公司服务窗口对外公布。

2.各职能部门、各有关单位协同做好全县分布式光伏科学有序开发的引导工作,通过相关网站、信息公示栏、营业窗口等途径提供信息简便查询服务。

3.分布式光伏企业(用户)在取得供电公司消纳意见、发改局许可意见前不得先行建设光伏项目;已建在运项目不得私自增容。在暂不具备消纳条件的区域,宜按照“光伏+储能”、集中汇集并网方式开发建设,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15%、时长不低于2小时配置或租赁储能设施;整村开发可采用专变汇集升压后接入10千伏电网或装机容量在0.4兆瓦和6兆瓦之间时采用10千伏电压等级并网。

4.县供电部门应积极对上争取投资,加快电网设备改造升级力度,提升电网设备承载力,及时满足分布式光伏接入需求,不断优化提升并网服务水平。

鱼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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