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召开中玻、林西巨能环保光伏玻璃生产线项目听证会

来源:
时间:2022-07-20 10:02:45
热度:

内蒙古召开中玻、林西巨能环保光伏玻璃生产线项目听证会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关于组织组织召开中玻投资有限公司4×1200t/d太阳能装备用光伏电池封装材料项目、林西巨能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关于组织组织召开中玻投资有限公司4×1200t/d太阳能装备用光伏电池封装材料项目、林西巨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1200t/d光伏玻璃生产线项目听证会。

原文如下:

组织召开中玻投资有限公司4×1200 t/d太阳能装备用光伏电池封装材料项目、林西巨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1200t/d光伏玻璃生产线项目听证会服务采购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服务性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供应商承办,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

项目名称:中玻投资有限公司4×1200t/d太阳能装备用光伏电池封装材料项目、林西巨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1200t/d光伏玻璃生产线项目

项目流水号:〔2022〕022号

2. 内容

(1)组织召开中玻投资有限公司4×1200t/d太阳能装备用光伏电池封装材料项目、林西巨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1200t/d光伏玻璃生产线项目听证会。

(2)组织专人负责开展组织听证会,组织听证主持人、听证记录人、行业专家、听证代表等参加会议,对项目建设必要性、技术先进性、能耗水平、环保水平等方面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听证会后将听证报告提交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费用

项目组织听证会服务费29万元。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工程咨询相关资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此次采购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5月2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B座605室递交报名材料或电子邮件(邮箱:nmgfgwcyc@163.com)方式提交,经初审合格后,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向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处获取采购文件。

四、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或影印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相关材料。

五、供应商的确定

1.供应商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7月25日17:00之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版)的通知》(内财购〔2019〕1733号)精神,由采购方组织各方力量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项目听证服务单位。

2.开标时间:2022年7月26日(星期二)下午14时30分

3.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C座五楼515会议室

4.采购方(内蒙古发展改革委)与中标单位签定服务合同。

六、联系方式

采购方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曹飞宏 常桂英

电话:0471-6659365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B座605室

邮政编码:010098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