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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遵义:鼓励分布式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发电项目加快建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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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11 17: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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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遵义:鼓励分布式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发电项目加快建设进度7月11日,贵州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推进新型综合能源

7月11日,贵州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推进新型综合能源基地投资项目建设。积极争取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资金,推动建设桐梓县官仓煤矿(兼并重组)、播州区枫香镇大坪煤矿、马蹄煤矿、绥阳县新合矿业联盟煤矿技改项目等煤矿,有序释放煤矿优质产能。鼓励分布式光伏、风电、水电等新能源发电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对“十四五”期间建成投产的项目实行“能并尽并、能发尽发”。实施天然气管道“县县通”项目建设,天然气管道累计联通8个县,加快建设正安至道真至大磏输气管道、绥阳至正安输气管道、正安至务川输气管道、温水至习水输气管道,力争2022年底贯通达11个县。确保能源投资上半年完成30亿元,全年完成70亿元。

原文如下: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遵义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遵义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0日

(本文有删减)

遵义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扎实稳住经济

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稳住经济6个方面33项政策和省公布的8个方面142条一揽子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经济工作有关决策部署,切实抓好当前经济工作,确保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顺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根据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认真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深入抓好“六稳”“六保”工作,按照“方案清单化、任务项目化、目标数据化、责任时限化”原则,坚持“六促发力”,突出“六个一”机制,抢抓政策机遇,提升经济大盘,稳定发展质量,做到稳位次、调结构、打基础、保民生、抓统筹、增后劲,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确保速度和质量双提升,确保上半年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夯实下半年发展基础,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市领导任副组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遵义市稳住经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发展改革委,何德茂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开展日常事务。

三、工作路径

(一)坚持以“投”促稳。一是做大投资规模。围绕能源、交通、水利等五大基础设施领域和白酒、新材料、装备制造等“四化”产业重点领域,深入实施扩大有效投资三年攻坚行动,优化审批流程,新开工一批白酒、页岩气、铝及铝加工、海绵钛、氟化钡及水利、交通、老旧小区改造、地下综合管廊等项目。二是加快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积极实施“百千万”分级推进重点项目行动,建立市、县领导领衔服务重大工程项目工作机制,强化重点项目分级推进管理。加快推进观音大型水库等50座在建骨干水源工程建设,确保全年完成水利投资50亿元。积极争取国家铁路建设债券支持瓮马铁路南北延伸线、遵义至古蔺大村货运铁路建设,加快重庆至贵阳高铁、泸州至遵义铁路前期工作。积极推动遵义新舟机场改扩建工程,力争年内开工建设。加快推进兰海国高遵义至重庆段扩容工程等项目、蓉遵国家高速公路扩容改造、道真至武隆等出省通道工程建设。确保全年完成交通投资165亿元。有序推进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建设,确保全年完成投资500亿元。按时序开工318个重大工程项目,总投资1539亿元、年度投资390亿元以上。加快推进472个在建重大工程项目,总投资5602亿元、年度投资950亿元以上。三是强化要素保障。强化土地等要素保障,科学合理划定“三区三线”,将重大工程项目信息录入“多规合一”协同平台,统筹协调处置各类矛盾冲突,统一空间保护与开发利用,为各类重大项目合规落地提供空间保障。制定补充完善争资争项清单,加大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车购税资金、民航基金等争取力度,力争全年转移支付达到428亿元以上。大力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大力推进发行各种债券、基础设施REITs试点。(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等)

(二)坚持以“保”促稳。一是做好保市场主体工作。抓好国家和省关于减税降费等纾困政策落地落实,实施好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计划,加强企业上规入统的帮扶指导,建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库120户、服务业企业110户、限上商贸企业100家以上,新增市场主体6.8万户。(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市工业和能源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二是做好保就业工作。实施就业扩容提质工程,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带动就业、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易地搬迁群众等重点群体多渠道灵活就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8.78万人次,城镇新增就业10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9万人。(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生态移民局等)三是做好保民生工作。扎实推进十件民生实事工程。出台居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强化欠薪问题排查整治。大力实施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新(改、扩)建城乡学校80所。实施遵义市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七个专项行动”,加快6个县级儿童重症监护病房、9个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加强价格调控,努力保持价格总体水平基本稳定。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按时完成2022年度粮食增储任务。(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三)坚持以“消”促稳。一是用好政策促进消费。抢抓国家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贵州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实施方案等政策机遇,围绕旅游、餐饮、住宿、零售等,扎实开展贵州省“多彩贵州·助商惠民”促消费专项行动,综合施策释放消费潜力,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批零住餐对GDP贡献率稳定在13%左右。二是抓住重点稳住消费。紧盯全市占比较大的中心城区和仁怀、习水、正安、赤水等重点区域,对汽车、石油、烟酒、餐饮、住房、文旅等重点行业开展运行分析,发展重点行业支撑作用。三是节庆活动拉动消费。举办汽车文化节、美食文化节、家装博览会、特色商品展等大型展博会和节庆活动,努力营造火热消费氛围,刺激居民消费。推进数字生活新服务、挖掘健康消费新潜力、拓展智能消费新领域,抓智慧平台促进新型消费。做大遵货出山规模、做大开放型经济规模。抓通道建设促内外贸一体化。(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

(四)坚持以“招”促稳。一是抢抓机遇抓招商。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转变招商工作思路,坚守“四个不招”,抢抓新国发2号文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深化央地协同合作和东西部合作等良好机遇,联动贵阳,积极承接成渝地区产业转移、参与成渝地区产业链分工,全面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由市领导牵头,相关行业部门负责,突出抓好30余个重点产业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落实。二是聚焦产业抓招商。围绕优质烟酒、基础材料、装备制造、绿色食品精深加工等主导产业,建立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库和目标企业库,持续推进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延伸产业链条、精准招引项目。全面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强化产业链招商思维,在建链、补链、延链、强链上下功夫,“一企一策”、“一链一策”开展精准对接。三是创新机制抓招商。激励企业自主开展以商招商或配合政府招商,拓宽招商渠道,扩大招商范围。运用市场化方式,建立中介招商奖励政策,扎实开展优强民企招商,力争完成签约资金520亿元以上。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开展“云招商”,在国内疫情错综复杂形势下掌握招商引资主动权。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招商项目政务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等)

(五)坚持以“贷”促稳。一是强化金融供给扩大增量。严格落实好降准政策,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常备借贷便利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严格落实房地产金融政策,共同推动信贷投放稳步增长。6月起信贷增量在保证同比增加的基础上,再增加5%—10%。二是促进直接融资强化补流。引导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建设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做好信贷资金和专项债资金的有效衔接。引导大型企业提升债券等直接融资比重,积极支持中小银行发行资本补充债券。鼓励保险机构加大“险资入遵”力度,支持水利、水运、公路、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建设。建立健全融资配套政策机制,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融资规模明显增长、融资结构更加优化,确保2022年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总体继续实现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含)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目标。三是多措并举降成本促开放。引导金融机构切实将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下调传导至贷款利率,切实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引导全市金融机构围绕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需求特点和地方产业特色,打造线上线下、全流程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持续提升普惠小微贷款支持能力。落实鼓励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等政策,推动金融机构尽快放贷,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人行遵义支行、各金融机构)

(六)坚持以“安”促稳。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扎实做好粮油物资的应急储备。严把入遵关口,严防重点人员,强化外防输入健康监测。全面加强处置能力保障,储备足量隔离房间,加强定点医院和方舱医院能力建设,改造储备转运车辆,做好医疗、生活物资储备。持续推进新冠疫苗接种,重点推进60岁以上人群加强免疫和3--11岁人群接种。做好重点场所管理,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卫生知识普及、心理疏导等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坚决扛起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化工作统筹,形成工作合力,全力以赴守住债务风险底线。要严守风险底线,严防信贷资金投向违规领域。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扎实推动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债务办、市应对疫情办、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等)

四、工作方法

(一)抓好“一套指标”。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坚持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全力稳住全年经济发展预期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以上,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增长5%左右和14%左右,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9%左右和10%左右,城镇新增就业10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保持稳定。(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能源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行遵义支行)

(二)抓好“一系列政策”。梳理遵义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一揽子政策措施任务清单144条(其中落实类的107条、争取类30条、跟踪对接类7条),对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推进情况实行月汇总、季通报,重大事项及时汇报,重点问题专题研究解决,确保一揽子政策措施序时推进,尽快落地见效,取得预期效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三)抓好“一批项目”。一是强化项目谋划。紧紧围绕国发〔2022〕2号文件和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对照市重点支持的173小项项目清单,加强项目谋划编制,滚动谋划一批高质量项目,充实完善重大项目库。二是强化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省级前期经费用于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用好市级前期经费,扎实推动迫切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三是推进落地一批重点项目。聚焦能源、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突出联网、补网、强链建设重点,抓实白酒、铝及铝加工、海绵钛、氟化钡、煤电锰、页岩气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力争推动轨道交通、文星和湄江大型水库、G42复线(赤水、习水、桐梓)等一批重大水利、交通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四是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按照投资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工作要求,坚决杜绝低效无效投资。严格落实《遵义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积极盘活低效闲置资产。通过争取政府投资基金、争取上级补助等,重点支持有资金缺口的“半拉子工程”,推进项目尽快完工投产。(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等)

(四)抓好“一批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以问题整改为抓手,着力围绕“四新”“四化”、生态环保、粮食安全等重点领域,以及稳定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供应链、物流链、要素保障等方面困难和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逐一整改销号,整改情况纳入督查督办重点内容,记入单位年终考核等次评定。(牵头单位:市委督查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五)抓好“一系列活动”。一是深入开展企业走访。深化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制度,用好企业找政策、政策找企业机制,坚持主动服务、精准服务、高效服务,扎实开展入企走访活动,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跟踪落实惠企减负政策,提振企业发展信心,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聚力推进工业大突破,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二是深入开展政金企对接。持续深化政金企常态化对接,提升融资对接率和融资到位率。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资金投放和政策倾斜,引导金融机构将存款利率下降效果传导至贷款端,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提供配套融资支持。用好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十四五”期间对我市投放2100亿元意向授信额度支持,引导和激励各金融机构加大资金投放。(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人行遵义支行、各金融机构)三是深入开展领导联系服务项目。建立健全市、县党委、政府领导领衔服务推进重大项目机制,分级拟定服务推进项目清单和服务推进计划。针对手续办理、用地用能指标、征地拆迁、资金保障等,加大协调推进力度,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加快建设、早日投产。(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各有关单位)四是深入开展产业大招商。强化市县主要领导带头招商和招大引强责任,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需求,围绕优质烟酒、基础材料、装备制造、绿色食品精深加工等产业,在建链、补链、延链、强链上下功夫,建立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库和目标企业库,梳理编制重大工业招商项目30个以上,利用好品牌资源影响力,创新招商模式,深挖资源,广泛对接,坚守“四个不招”,切实引进一批符合地方发展的企业。(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市各有关单位)

(六)抓好“一系列督查考核”。采取市领导带队专项督查及市委督查局牵头开展常态化督查方式,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督考结合,按季度开展评估考核。市督查考核工作组适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有关部门和县(市、区)进行督查、抽查、核查,推动有关政策措施落地,定期通报督查情况。市稳住经济牵头单位每季度对各自工作落地见效情况开展评价,报市发展改革委进行综合汇总,形成季度综合评估报告报市委、市政府(第四季度评估报告为年度评估报告)。(牵头单位:市委督查局、市考核办、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市直有关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到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稳住经济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更强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立足岗位职责,坚定信心,主动作为,全力抓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二)抓好责任落实。建立市政府分管领导牵总、行业主管部门主抓、县级主责的责任体系,市扎实稳住经济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调度,分管领导具体落实,相关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认领、协同推进相关任务落实,做到方案清单化、任务项目化、目标数据化、责任时限化。

(三)健全调度机制。各牵头单位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加强牵头工作的调度分析,适时组织召开调度会,协调解决相关困难问题。对工作任务清实行月汇总、季通报,健全横向纵向联动机制,切实发展牵头单位抓总、责任单位配合,协同推进高效机制,加快形成工作合力。

(四)加强政策宣传。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深入研究分析国家和省、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抢抓政策机遇,推动问题解决。要加强宣传引导,将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措施传达到基层、到企业,提振市场信心,共同提升经济大盘、稳定发展质量。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经验总结和推广,发挥基层首创精神,推动国家和省、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更好的落地落实。

附件:1.遵义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任务清单

2.遵义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领导小组

3.遵义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以“投”促稳工作方案

4.遵义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以“保”促稳工作方案

5.遵义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以“消”促稳工作方案

6.遵义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以“招”促稳工作方案

7.遵义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以“贷”促稳工作方案

8.遵义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以“安”促稳工作方案

9.遵义市2022年留抵退税资金使用“引流导溉151行动”工作方案

附件1

遵义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扎实稳住经济

一揽子政策措施的任务清单

根据党中央关于稳经济大盘系列指示要求和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照国家公布的6方面33项政策和省公布的8个方面142项政策,按照落实类、争取类、跟踪对接类三个类别,从财政、金融、保就业、稳投资、促消费、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粮食能源安全、保基本民生等8个方面调整形成了公开发布的144项政策措施。其中,直接可操作可落实的惠企利民政策107项、需向上争取支持的支持30项、国家正在研究需继续跟踪对接的政策7项。

一、财政政策(23条)

(一)落实类(15条)

1.持续加快留抵退税进度,进一步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存量留抵退税,加大帮扶力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积极落实存量留抵退税在2022年6月30日前集中退还的退税政策。(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2.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民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符合条件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并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3.严密防范退税风险,严厉打击骗税行为,确保留抵退税退得快、退得准、退得稳、退得好。(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4.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分解下达资金,争取的中央和省级预算内资金加快下达和使用,“四化”及生态环保基金及时下达。(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能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局、市科技与大数据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宣传部)

5.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领域。(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6.结合留抵退税、项目建设等需要做好资金调度,加强库款保障。(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7.落实培育税源稳定财政收入的各项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8.用好已下达的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力争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融媒体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引导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建设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支持。(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遵义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10.贯彻落实省级扩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措施,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及时履行代偿义务。(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遵义市中心支行)

11.推动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应贷尽贷、尽快放贷,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牵头单位:人行遵义市中心支行、遵义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12.贯彻落实全省支小支农担保业务保费支持政策。(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遵义银保监分局)

13.全市各级政府采购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4.梳理年度采购计划,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按照统一质量标准,确保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由30%以上今年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非预留项目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增加中小企业合同规模。(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5.对国家和省审核通过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需求项目,各地按程序将条件成熟的项目及时推送至储备库,待省级分配额度后,从储备库中选择专项债券发行项目,待债券发行成功、省级转贷资金到位后,积极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争取类(5条)

16.加大转移支付争取力度。(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17.继续开展交通基础设施、能源、保障性安居工程等9大领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使用等工作,积极争取省级前期工作经费,加大对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等新增领域支持。(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18.积极争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业务更多支持遵义。(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19.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市财政局)

20.对接国发〔2022〕2号文件,争取蓉遵高速扩容工程(仁怀至遵义段)、观音水库2个项目加快建设,推动重庆至贵阳高铁、泸州至遵义高铁、乌江航道提升工程、遵义港、中国工农红军长征纪念馆、遵义机场口岸建设、杭瑞高速繁忙段扩容改造工程等7个单列项目加快前期工作,加大打捆类73项项目谋划争取,力争获得更多支持。(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旅游局、市商务局)

(三)跟踪对接类(3条)

21.跟进并及时落实国家留抵退税新增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范围政策。(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22.跟进国家和省政策,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前提下,落实省级实施办法,对困难企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落实阶段性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政策。(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23.加大对教育部、人社部、水利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民政部、农业部、南方电网、农业银行、中国贸促会等11个部委已出台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配套支持政策的对接争取。(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社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商务局、遵义供电局)

二、金融政策(11条)

(一)落实类(7条)

24.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今年底。(牵头单位:人行遵义市中心支行、遵义银保监分局)

25.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牵头单位:人行遵义市中心支行、遵义银保监分局)

26.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牵头单位:人行遵义市中心支行、遵义银保监分局)

27.国有企业结合实际在往来款确权等方面应给予积极支持配合,引导国有企业帮助上下游企业确认账款。(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遵义市中心支行)

28.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改革机制效能,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牵头单位:人行遵义市中心支行)

29.支持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赴境外上市。(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30.深入落实各金融机构总部与我市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二)争取类(3条)

31.支持贵州银行、贵阳银行和农村中小法人金融机构,积极争取国家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激励资金,继续争取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牵头单位:人行遵义市中心支行)

32.建立重点领域债券支持后备项目库,积极争取我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通过发行“三农”、小微企业、绿色、双创等金融债券融入资金支持企业发展,为重点领域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人行遵义市中心支行)

33.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银行长期限贷款和保险机构长期资金向遵义倾斜,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增加贷款投放、延长贷款期限,加大对水利、公路、铁路、水运、物流等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遵义市中心支行、遵义银保监分局)

(三)跟踪对接类(1条)

34.跟踪落实好商业汇票承兑期限由1年缩短至6个月政策,加大再贴现力度,以供应链融资和银企合作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牵头单位:人行遵义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三、保就业政策措施(21条)

(一)落实类(19条)

35.强化返乡农民工动态监测,落实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移民局、市工业和能源局、市商务局)

36.对今年以来新吸纳返乡农民工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按每人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到2023年6月30日。(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37.返乡农民工进驻各类开发区、园区标准厂房创业的,免缴租金、物管费、卫生费等费用,适当减免水电费。(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8.充分挖掘公路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项目用工需求,储备一批岗位用于吸纳返乡农村劳动力就业。(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乡村振兴局)

39.按照“谁开发、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充分利用各部门专项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市县财政资金等,统筹开展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托底安置返乡农村劳动力中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移民局、国家统计局遵义调查队)

40.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申办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的,按规定享受注册登记改革、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补贴、创业培训等政策支持。(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人行遵义市中心支行、市税务局)

41.落实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政策。(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

42.对招用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且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今年年底。(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

43.对见习单位(基地)留用见习人员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补助。(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44.稳定公共部门岗位规模,确保今明两年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毕业生规模不减少。(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5.扩大科研助理岗位规模,落实好基层法官、检察官助理规范便捷招录机制。(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团市委)

46.对符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人行遵义市中心支行)

47.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人行遵义市中心支行)

48.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组织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就业,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49.市场主体组织其他农村劳动力跨省务工,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50.对新跨省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按照最高不超过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其他农村劳动力新跨省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按照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

51.落实好优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政策,进一步提高返还比例,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高到50%。(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52.符合条件且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县(市、区),对域内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按规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53.支持符合条件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培训补贴资金按规定发放到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通过自学或个人缴费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特种(设备)作业等证书给予证书直接补贴。(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二)争取类(2条)

54.全力争取省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补资金,支持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渠道。(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5.争取更多中央和地方基层项目在遵义选聘高校毕业生。(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团市委)

四、稳投资政策措施(19条)

(一)落实类(9条)

56.加快观音水库等大型水库建设,上半年开工1个骨干水源工程。(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大型水利工程办公室)

57.加快高铁项目和仁遵、崇遵等国家高速公路繁忙路段扩容改造。(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铁投集团公司)

58.加快推进道真县芙蓉江浩口、务川县洪渡河高生、余庆县余庆河等内河库区航运项目前期工作。(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道真县人民政府、务川县人民政府、余庆县人民政府)

59.全面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城镇“四改”,加快燃气等城镇管网建设和更新改造,对接近设计使用年限的管道实施滚动排查并有序改造。(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60.建立吸引民间投资参与重点项目库,强化项目谋划储备,大力开展招商引资。(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局)

61.健全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各地进一步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适度调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适当降低购买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62.支持金融机构区分项目风险和企业集团风险,在确保项目资金封闭运行的前提下,加大对优质项目的支持力度。(牵头单位:人行遵义市中心支行、遵义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63.鼓励民间投资以城市基础设施等为重点,通过综合开发模式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64.通过新动能产业基金、新型工业化基金、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加大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

(二)争取类(9条)

65.争取我市已纳入国家规划的文星水库等重大水利基础设施早日开工建设。(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重大项目办公室)

66.强化山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继续实施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争取国家支持实施防洪提升工程。(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67.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争取纳入国家资金支持范围。(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68.争取国家支持推进蓉遵、杭瑞等国家高速公路扩容工程开展前期工作。(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69.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我市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完成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30公里、建成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400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15座。(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70.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开展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试点。(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工业和能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71.指导各地在城市新区和开发区推行地下综合管廊模式,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建设一批地下管廊项目。(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

72.全面梳理民间投资可参与的“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73.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智能采掘、非常规油气勘探开发、新能源动力电池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争取国家资金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市科技与大数据局、市工业和能源局)

(三)跟踪对接类(1条)

74.加快推动纳入国家2022年重点推进的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争取两岔河、岩角塘等水库尽早获批,力争甘家沟水库年内开工建设。(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五、促消费政策措施(19条)

(一)落实类(16条)

75.严格落实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和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要求。(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

76.健全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规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

77.深入实施充电基础设施“六进一上”行动,今年新建城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等区域充电桩(枪)800个。(牵头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

78.大力实施“多彩贵州.助商惠民”促消费专项行动,加大对零售、住宿、餐饮、旅游等与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支持。(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财政局)

79.支持开展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80.建立新产品推广应用协调工作机制,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消费金融业务,加大对重点消费领域居民资金需求的信贷支持。(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遵义市中心支行、遵义银保监分局)

81.充分发挥一码贵州、一码游贵州、多彩宝等已有平台作用,为中小微企业纾困提供服务。(牵头单位:市科技与大数据局、市工业和能源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商务局)

82.对符合条件的平台经济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83.对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平台经济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84.支持平台企业加快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公共大数据等领域技术研发。(牵头单位:市科技与大数据局)

85.加大引进利用外资力度,健全完善重点外资项目库和外资企业需求库,建立外资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和重点外资企业服务机制。(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86.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

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87.扎实推动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落地实施。(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88.深入推进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牵头单位:人行遵义市中心支行)

89.持续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遵义海关)

90.推行外国人办理企业注册、税务服务、签证服务、外国专家服务涉外一站式政务服务模式,提供法律、海关、涉外金融等特色中介服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科技与大数据局)

(二)争取类(1条)

91.争取国家支持我市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外债便利化试点。(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能源局)

(三)跟踪对接类(2条)

92.对皮卡车进城实施精细化管理,放宽进城限制。(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93.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六、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措施(23条)

(一)落实类(18条)

94.落实省级支持白酒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

95.加大原煤日产量供应,水电应发多发。(牵头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

96.抢抓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风口”,实施支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升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牵头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

97.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确保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遵义供电局)

98.深入推进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清理规范,及时公开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99.落实省级对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的相关政策。(牵头单位:市科技与大数据局)

100.制定在招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的政策措施,引导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去投标担保。(牵头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发展改革委)

101.鼓励银行向文化旅游、餐饮住宿等其他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发放贷款。(牵头单位:人行遵义市中心支行、遵义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102.贯彻减免房租的支持政策,分级分类指导国有企业和各地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减免租金。(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

103.对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具体收取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

104.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可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定。(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

105.2022年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国有房屋租金的出租人,减免租金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可同等享受上述政策优惠。(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106.建立重点企业复工达产“白名单”制度和重点企业名单。(牵头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

107.建立疫情期间工业企业闭环生产服务保障预案。(牵头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

108.建立重点企业帮扶机制,帮助协调解决物流运输不

畅、供应商停产等问题。(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能源局、市商务局)

109.全面落实全国货运司乘人员统一的通行证制度和“即采即走即追”制度。(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

110.严格执行客货运司机、快递员、船员到异地视同本地居民纳入核酸检测范围、享受同等政策,各地统筹财政资金予以保障。(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1.实施新晋国家A级物流企业奖补政策。(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争取类(5条)

112.争取国家将已调整生产的市外卷烟生产计划不列入我市年度生产计划指标。(牵头单位:遵义卷烟厂)

113.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加快建设遵义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承载城市。(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14.落实省级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政策,降低运输成本。(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15.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我省建设一批农产品集散中心、冷库、田头小型冷藏保鲜设施等项目,新建和升级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

116.争取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支持市内重点交通物流企业加快发展。(牵头单位:人行遵义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

七、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措施(15条)

(一)落实类(10条)

117.及时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农资补贴,抓好作物茬口衔接,确保全年粮食种植面积920万亩,粮食产量稳定在234万吨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118.加快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加快组织实施粮油单产提升行动,玉米单产由319公斤提升到328公斤、大豆单产由77公斤提升到80公斤,确保全年建成高标准农田50万亩。(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19.全面加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在建的粮库、油罐和粮食物流园建设,强化“产购储加销”协同保障机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20.全面落实电煤保供稳价措施,建立完善“基准价+浮动价”煤炭价格机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面推进停产停建煤矿尽快复工复产。(牵头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

121.全市月发电量稳定,确保不出现拉闸限电。(牵头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遵义供电局)

122.持续强化原煤日产量、市外购煤量、统调火电厂存煤量调度。(牵头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

123.指导督促煤矿企业严格履行电煤中长期合同。(牵头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

124.加快开展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25.加快天然气管道“县县通”项目建设,全年天然气管道累计联通3个县。(牵头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

126.支持播州区、桐梓县、绥阳县等煤炭资源富集区加快开工建设一批煤炭储备项目,加大地方政府煤炭储备规模。(牵头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

(二)争取类(5条)

127.抢抓国家支持煤矿释放产能政策和加快建设新的发电项目机遇建成一批煤矿。(牵头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

128.加快推动大坪、吉源煤矿90万吨/年,官仓、合兴、光华、新设煤矿60万吨/年,播州万顺、桐梓永顺煤矿45万吨/年等煤矿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

129.加快推动电厂项目建设,在国家安排新增规模内抓紧核准火电项目。(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能源局)

130.加大煤炭储备项目和企业与能够使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的合格银行对接力度,争取更多资金支持,确保中央在我市的煤炭储备获得优惠价格资金。(牵头单位:人行遵义市中心支行、市工业和能源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131.加快正安LNG储备库建设,力争年底建成。(牵头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

八、保基本民生政策措施(13条)

(一)落实类(13条)

132.严格落实国家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牵头单位: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133.在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牵头单位: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134.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纳入征信记录。(牵头单位:人行遵义市中心支行)

135.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牵头单位: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136.加强市场动态监测,用好生活必需品供应监测平台,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137.强化大米面油、蔬菜、肉蛋奶等重点民生商品保供稳价,确保价格总体稳定。(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138.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139.用好财政救助补助资金,通过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及时足额发放到需要帮扶救助的群众手中。(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140.强化脱贫人口动态监测帮扶,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141.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遏制新的重大事故。(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142.全面开展病险水库、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易发区、城市易涝点等大排查大巡查,压实“市包县、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转移避险包保责任。(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

143.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44.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决避免层层加码和“一刀切”。(牵头单位:市应对疫情办、市卫生健康局、市公安局)

另外,上级新研究制定的政策,一并纳入清单内容,即到即行。

附件2

遵义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扎实稳住经济

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市领导任副组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遵义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 伟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向承强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李 旭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曹鸣凤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明 岩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 勰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继松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周玉新 市政协副主席、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曾 征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成 员:王念桥 市人民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杨登洪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洪元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白 雪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天培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何德茂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 远 市科技与大数据局局长

骆 亚 市工业和能源局局长

申 剑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冉拥军 市财政局局长

刘兆武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宋祖禹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顾占雷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冯光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周权茂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明贵 市水务局局长

杨润民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雪梅 市商务局局局长

袁云超 市文化旅游局局长

刘 勇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舒 杰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陈 林 市国资委主任

黎治光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大亮 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赵善桥 市金融监管局局长

程劲松 市林业局局长

邓志东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显敏 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

赵振东 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何德茂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但凤森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统筹开展稳住经济工作。

附件3

遵义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扎实稳住经济

一揽子政策措施以“投”促稳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稳住经济工作部署,全力以投资促经济稳定,重点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以产业投资为重点,全力加快产业投资进度

(一)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投资项目建设。积极争取新型工业化基金和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投放使用,主要投向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电池及材料、现代化工、大数据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获得资金使用率达60%以上。重点推进红花岗区以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为主导的基础材料基地建设、遵义精星航天热表处理项目、道真县年产30万吨铝基高档耐火材料及制品生产线项目、红花岗区航锐航空精密零部件制造总部建设及生产基地项目等装备制造及新型材料项目。发挥遵义市酱香型白酒生产原产地优势,积极布局建设茅台酱香酒习水同民1.2万吨项目、习酒“十四五”(一期)、习水县步长集团酒旅一体、仁怀市金东酱酒酿造基地及文旅、赤水市远明中厚酱香型白酒生产基地、贵州珍酒百亿级扩能技改、董酒新增4万吨扩能技改、黔北酱香酒总部基地等52个项目。依托传统优势加快建设遵义高新区优特钢精深加工技改生产项目等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特色产业项目。确保工业投资上半年完成220亿元,全年完成490亿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工作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推进新型综合能源基地投资项目建设。积极争取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资金,推动建设桐梓县官仓煤矿(兼并重组)、播州区枫香镇大坪煤矿、马蹄煤矿、绥阳县新合矿业联盟煤矿技改项目等煤矿,有序释放煤矿优质产能。鼓励分布式光伏、风电、水电等新能源发电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对“十四五”期间建成投产的项目实行“能并尽并、能发尽发”。实施天然气管道“县县通”项目建设,天然气管道累计联通8个县,加快建设正安至道真至大磏输气管道、绥阳至正安输气管道、正安至务川输气管道、温水至习水输气管道,力争2022年底贯通达11个县。确保能源投资上半年完成30亿元,全年完成70亿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推进农业现代化投资项目建设。持续扩大投入规模,加快绥阳、播州、务川、凤冈、湄潭、桐梓、余庆、正安、道真等14个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力争建成50万亩高标准农田。加大农业产业招商引资力度,夯实招商基础。大力发展多元化水产业,同步发展壮大发电、旅游等涉水产业。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等领域谋划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加快国家储备林项目实施,确保完成年度35万亩建设任务。加快推进林权抵押处置试点等改革力度,利用林业产业发展资金,采取先建后补、贴息补助、资本金补助、融资风险保证金等方式,支持林下经济项目。确保农业投资上半年完成70亿元,全年完成120亿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

(四)推进旅游产业化投资项目建设。深入实施旅游产业化四大行动。加快争取文旅基金投放使用进度,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旅游项目建设。推进中国工农红军长征纪念馆等15个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坚持旅游+多产业融合发展的思路,围绕医养康养、避暑度假、旅游商品制造等谋划推动桐梓县中冶柏芷山国际度假区开发项目、红花岗区海龙温泉提升改造等19个重大项目建设。加快盘活旅游存量资产,力争年内取得实质性进展。确保旅游产业化投资上半年完成90亿元,全年完成200亿元。(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

二、围绕产业强化基础设施,加快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五)着力完善综合交通体系建设。重点围绕产业发展需要,实施一批连接重点产业园区、农业坝区、物流园区、港口码头、旅游景区和资源点的重要干线公路建设,完善枢纽集疏运体系。积极争取国家铁路建设债券支持瓮马铁路南北延伸线、遵义至古蔺大村货运铁路建设,加快重庆至贵阳高铁、泸州至遵义铁路前期工作。积极推动遵义新舟机场改扩建工程,力争年内开工建设,加快茅台机场二期工程研究。加快推进兰海国高遵义至重庆段扩容工程等项目、蓉遵国家高速公路扩容改造、道真至武隆等出省通道工程建设。开工建设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120公里左右,完成普通公路安全防护工程400公里、危桥改造15座。充分利用乌江航道全面复航机遇,推进遵义港工可研究。确保交通投资上半年完成112亿元,全年完成215亿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

(六)加快物流园区、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紧盯产业项目落地,提升产业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和承载能力。统筹政府投资基金、地方政府专项债、银行专项贷等加大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投入。积极争取国家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政策,重点推进红花岗区快递物流园建设,推进一批通用集散型、多式联运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建设一批亟需停车场,推进一批园区水电路气讯接入、标准厂房、员工宿舍等项目建设。园区、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上半年完成3.6亿元,全年完成8亿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能源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与大数据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七)加快构建“大水网”水利建设。加快推进观音大型水库等50座在建骨干水源工程建设进度,完成水库蓄水验收和竣工验收12座。推进灌区续建改造和湄潭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项目建设。加快文星、湄江大型水库前期工作。年内新开工3个以上骨干水源工程、16个河道治理工程及27个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年争取水利中央、省级资金10亿元以上。用好《贵州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和水利项目REITs试点,提高水利项目融资能力。确保水利投资上半年完成20亿元,全年完成50亿元。(责任单位:市大型水利工程办公室、市水务局)

(八)切实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出台新基建三年行动方案,全年建成5G基站2000个。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和车联网。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建设数字化产业链。围绕东数西算、5G等重要项目的中下游产业,谋划和打造一批有特色的产业集群。确保信息基础设施投资上半年完成6.2亿元,全年完成12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与大数据局、市工业和能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

三、做强遵义都市圈,全力扩大新型城镇化和生态环保投资

(九)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投资项目建设。加快争取新型城镇化基金投放。推动实施一批以“四改”、保障性租赁住房为重点的城市更新、产城融合项目。加快推进实施城市排水防涝、地下管网建设改造等专项行动。确保全年建成棚户区改造3万户,新开工老旧小区改造2.4万户,完成背街小巷改造260条,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803套(间)。城建投资(不含房地产及科教文卫等领域建设项目)上半年完成240亿元,全年完成500亿元。(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

(十)有序推进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建设。全面落实《贵州省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遵义市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条措施(试行)》,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完善市场合理供应结构,支持企业流动性需求,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提升消费信心和购买力。力争房地产开发投资上半年完成240亿元,全年完成560亿元。(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金融监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

(十一)全力加强生态环保项目建设。实施重点河湖生态环保与修复、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畜禽粪污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资源循环产业、节能与综合利用、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加快城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林业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改厕、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和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生态保护产品价值实现等项目建设。确保生态环保投资上半年完成12亿元,全年完成20亿元。(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能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乡村振兴局)

四、围绕民生补短板,全面加强民生领域投资

(十二)扎实推进教育补短板项目建设。大力实施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新(改、扩)建城乡学校80所。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的投资。确保教育投资上半年完成10亿元,全年完成18亿元。(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十三)扎实推进卫生健康补短板项目建设。深入实施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七个专项行动”,加快建设9个县域医疗次中心和6个儿童重症监护病房。力争卫生投资上半年完成17.5亿元,全年完成35亿元。(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十四)扎实推进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短板项目建设。提供更好养老照护服务,改造提升20所标准化养老院。创建培育6个体育旅游基地建设,农体工程更新维护100个,建设社区健身路径或三人制篮球场50个。加快建设正安县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建设项目、务川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基地、新蒲新区殡葬一体化服务中心等项目。确保其他公共服务设施上半年完成投资1亿元,全年完成投资4亿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林业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移民局)

五、强化要素保障,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

(十五)积极做好争资争项。抢抓国发〔2022〕2号文件、近期国家、省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机遇,制定补充完善争资争项清单,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车购税资金、民航基金等争取力度,力争全年转移支付达到428亿元以上。加大争取项目支持力度,抢抓国家优化重大项目审批的机遇,力争开工建设一批水库、铁路、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抢抓国家支持煤矿释放产能等政策机遇,推动一批重点煤矿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十六)切实加快财政资金使用进度。发挥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四化”及生态环保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加强2022年专项债资金使用、8月底前将省级转贷专项债资金基本使用完毕。加大对以往年度未使用资金的清理,加快使用进度,确保尽快形成实物工程量。力争中央预算内投资已下达资金上半年使用达到50%以上,年内全部使用完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十七)大力拓宽项目融资渠道。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资金投放和政策倾斜,引导金融机构将存款利率下降效果传导至贷款端,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提供配套融资支持。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对我市重大工程项目投放更多长期贷款,大力推进发行各种债券、基础设施REITs试点。用好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十四五”期间对我市投放2100亿元意向授信额度支持,引导和激励各金融机构加大资金投放。抢抓国家鼓励保险公司支持水利、水运、公路、物流等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机遇,紧紧围绕《贵州省2022年度“险资入黔”工作方案》,抓紧梳理建立“险资入遵”项目库,推动保险资管机构在授信政策范围内,与我市相关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切实发挥长期资金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优势。(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十八)提高产业招商引资资金到位率。强化主要领导带队外出招商、驻点招商、金融基金招商,开展开发区产业招商和投资贸易竞赛以及“双增双活”蹲点服务行动,做实开发区产业招商工作,筹办好民企、央企等重大招商活动。落实招商项目落地推进机制,对已签约农业类2亿元及以上、工业类3亿元及以上、服务业类10亿元及以上项目实施“五个一”推进机制,其他项目实行“服务专员”一对一服务。力争完成省下达全年目标任务,工业占比不低于52%。(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工业和能源局,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十九)强化用地用林保障。科学合理划定我市“三区三线”,将重大工程项目信息录入“多规合一”协同平台,统筹协调处置各类矛盾冲突,统一空间保护与开发利用,为各类重大项目合规落地提供空间保障。用好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市级统筹机制、加快建立市级统筹库,主要用于解决跨区域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占补平衡”指标缺口。建立健全市级统筹制度,完善利益调节机制,充分保障辖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落实“占补平衡”。压实各县(市、区)新增耕地建设责任。年内完成640亩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严格执行林地占用收费规定,优先保障重大工程项目林地定额供给。(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十)强化用能用工保障。加大基金、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化、绿色化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力度,提高用能效率。对于重要的补链项目和原料用能项目,在控制数基础上上浮20%控制开展节能审查。市级按照预留20%能源消费增量指标,对超出属地增量目标的亿元以上的重大工业项目倾斜。畅通用工信息供需对接机制,积极引导施工企业优先使用本地劳动力,满足项目用工需求。(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能源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强化各项工作调度,加快项目开工建设达产

(二十一)加快项目开工建设。做大投资增量,切实加快重大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进度,依法合规加快用地用林、规划许可、环评能评、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等手续办理,全力推进征地拆迁、施工通道、水电接入等各项开工前的准备工作,确保项目应开尽开、能开尽开,按时序开工157个重大工程项目,总投资1101亿元、年度投资155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十二)加快在建项目实施进度。深挖投资存量,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强化资金保障,重点项目所在地要积极帮助落实建筑砂石、钢材等建材供应,加强供水、供电、供气、通讯、交通保障,确保项目施工建设顺利推进。加快推进549个在建重大工程,总投资5295亿元、年度投资996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十三)做深做细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紧紧围绕国发〔2022〕2号文件和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滚动谋划一批高质量项目。积极争取省级前期工作经费,用好市级前期工作经费,按照系统化思维、市场化观念,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对标对表政策支持范围和各类资金来源属性、申报要求,按照“四个一批”要求,抓紧谋划一批投资效益好、拉动效果强、命中率高的项目。充分利用好项目储备库和拟建亿元以上项目库,全力争取将我市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国家、省提前实施计划盘子。(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十四)注重投资效益、工程质量。严格落实《遵义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按照投资有效、无效问责的工作要求,坚决杜绝低效无效投资。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积极盘活闲置低效资产,8月完成闲置低效资产大清查,11月分领域、分地区开展闲置低效资产盘活,回收资金用于新项目建设,形成投资良性循环。通过争取政府投资基金、争取上级补助等,重点支持有资金缺口的“半拉子工程”,推进项目尽快完工投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二十五)建立健全重大项目领导领衔推进机制。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建立市、县党委政府领导领衔服务推进重大项目机制,分级拟定服务推进项目清单和服务推进计划。针对手续办理、用地用能指标、征地拆迁、资金保障等,加大协调推进力度,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加快建设、早日投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十六)建立健全联动和协调推进机制。根据省、市、县分级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强化项目单位与行业主管部门及审批管理部门多方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会商和通报机制,从6月开始,每月中旬采取形象进度和财务支出相结合的方式,采取现场核算式强化项目实物工程量调度。按照“清单管理、派单跟踪、落实销项”原则,建立快速了解、快速反馈和快速解决问题的处置机制,县级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市级,市级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省并积极协调省级帮助协调解决,集中要素资源保障重大项目加快建设。督促各方面严格落实重大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十七)建立健全督导考核机制。对各地各部门扩大有效投资、抓好重大项目建设情况,依托市县联动和协调推进机制,对项目建设推进缓慢、投资完成情况差的地方和部门进行督导督办和通报约谈,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督查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附件4

遵义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扎实稳住经济

一揽子政策措施以“保”促稳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按照“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的工作要求,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2年底,实现以县为单位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达到70%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万人;促进就业提质扩容,激发市内就业活力。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0万人;全市新增市场主体6.8万户,总量达到74万户,年均增长10%以上,占全省比重超过18.4%,其中企业突破16万户;强化政策支持和放宽市场准入,做多增量,提升质量。兜牢民生底线,确保“应保尽保”;聚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升卫生健康保障水平,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重点工作举措

(一)促进就业提质扩容,充分激发就业活力

1.联动开展稳岗协作。从政府、部门、服务机构三个层面开展稳岗协作。在跨省就业较为集中区域建立健全劳务协作服务机构,形成跨区域岗位信息共享、用工余缺调剂常态化机制,为在省外务工的农村劳动力提供岗位、维权等跟踪服务。对市场需求大的行业企业扩大“点对点”、“订单式”劳务输出规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市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市政府驻重庆办事处、市政府驻贵阳办事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2.强化岗位收集和招聘服务。大力开展岗位收集发布、组织输送工作;充分发挥遵义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作用,通过线上线下等形式,对有就业意愿的人员开展针对性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3.落实落细促进转移就业政策。对新跨省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按最高不超过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对三类人员首次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方式到户籍所在县以外省内就业、省外就业的,分别给予每人500元、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劳务经纪人等组织三类人员就业,协助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及以上的,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4.创新推动组织化输出。扎实推进外出务工有组织输出,打造一批有组织输出示范县。继续办好“订单班”等针对性技能培训,强化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校校合作、校企合作。推广习水县外出务工促增收经验,健全市内外劳务就业服务体系。打造“粤遵劳务直通车”等劳务品牌。(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5.落实助企纾困政策。打好社保“降、缓、返、补”政策组合拳,延续实施失业保险阶段性降费政策,允许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提高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加力落实社保补贴、培训补贴、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等政策,助力企业纾困稳岗扩岗。按时足额发放参保人员各项失业保险待遇。对吸纳三类人员就业的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就业帮扶车间、小微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按规定给予每人500元的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6.加大稳岗扩岗力度。继续抓好《化解市内企业用工难七条措施》,进一步整合市内就业政策,优化人力资源服务,精心组织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发展改革、工业能源、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工商联等部门积极开展“稳岗留工”工作,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增加转移就业岗位。加大首位产业、困难行业、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帮扶,常态化提供企业用工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能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商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7.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提高劳务报酬占比,优先吸纳脱贫人口就业;支持脱贫地区发挥特色产业项目,储备一批岗位用于吸纳返乡农村劳动力就业。鼓励乡镇及村集体成立“劳务合作社”,承接当地小型工程项目、季节性农业生产、企业辅助性用工等业务,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乡村振兴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生态移民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8.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坚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提升教师队伍质量水平有机结合,积极开展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积极引进公费师范生、研究生,加强对签约人员的跟踪和服务。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力争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在8月底达到80%以上。多渠道开发市内岗位,稳定公共部门岗位规模,确保今明两年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毕业生规模不减。对见习单位(基地)留用见习期满人员的,按500元/人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补助;严格落实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政策。继续执行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政策。支持高校多形式举办招聘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工业和能源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9.稳定重点群体就业。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按规定吸纳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就业。强化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分类帮扶和实名制动态管理。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建设,确保有劳动力的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建设认定一批就业帮扶车间(基地),提高吸纳困难人员就地就近就业能力。充分发挥城乡公益性岗位兜底保障作用,安置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就业,稳定困难群众收入。对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开展“1311”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移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10.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围绕酱香白酒业、茶业、装备制造业、吉他制造业、家庭服务业等主导产业,创建“正安吉他”等一批培训品牌,打造规模化、专业化务工群体,促进更高质量就业。支持符合条件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培训补贴资金按规定发放给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自学取得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特种(设备)作业等证书给予证书直接补贴。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提取部分累计结余的失业保险基金统筹用于职业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行业主管部门、重点群体管理部门、劳务品牌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11.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着力建设和打造一批高质量的创业孵化基地和返乡入乡创业园,对新认定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和返乡入乡创业园给予不少于20万元一次性补助。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提升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创业能力。对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役军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给予自主创业补贴、场所租赁补贴。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规模,对符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鼓励银行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开展“随借随还”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与大数据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遵义银监分局、人民银行遵义中心支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二)稳住市场主体,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实施骨干企业旗舰引领行动。围绕打造世界酱香白酒核心产区建设全国重要的白酒生产基地,做大做强一批酱香白酒企业,工业总产值亿元以上酱香白酒企业达30家以上;围绕发展壮大新能源、新材料、大数据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壮大占据产业链中高端的行业领军企业;围绕做强做优现代高效农业,优化要素配置、强化资源整合,稳步发展涉农市场主体,全市力争新培育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30家以上、专业合作社示范社30家以上、示范家庭农场100家以上;围绕做大做强现代服务业,申请省级服务业龙头企业10家以上,认定市级服务业龙头企业30家以上;围绕以铝及铝加工、钛及钛加工、铁锰合金为重点的基础材料工业和以军民融合为主导的先进装备制造业,打造全国重要的军民融合产业基地。(责任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与大数据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2.实施规上企业培育壮大行动。围绕白酒、新能源电池、新型建材、航空航天装备等优势产业,建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库120户、服务业企业110户、限上商贸企业100家以上,分类制定培育计划,助推上规入库。激励工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好国家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等政策。稳定壮大在库规上企业。制定奖补政策,对连续在库3年及以上、营收和利润稳定增长的企业以适当方式加大扶持,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给予奖补。鼓励企业通过合并、出售、置换等方式重组上规升级。(责任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3.实施中小企业培育壮大行动。推动中小企业提质发展,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户以上。落实好“星光行动”计划。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挥各级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和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精准提供政策宣传、品牌培育、融资培训、市场拓展、咨询信息和法律援助等服务。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提供政策咨询、知识产权、投资融资、人才培训、市场开发、财务指导等服务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市科技与大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4.实施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培育壮大行动。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以流光溢彩夜市、城市便民圈、易地搬迁安置点等为载体,大力发展小店经济,培育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8万户以上;鼓励个体工商户通过电商、微商、代购、视频直播、网络营销等多种方式创新创业,拓展创业空间,拓宽就业渠道。鼓励老旧小商店、杂货店、小卖部等分散经营零售店通过加盟、合作等方式参与品牌连锁店经营。支持引导微商电商、短视频创作者、带货达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创办微型企业或注册为个体工商户;扶持微型企业稳定发展,通过允许沿用名称字号、支持商标权转移、分类适用查账征缴税收等方式,积极引导规模较大、主营业务收入较多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积极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地方“六税两费”优惠政策,将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入政策适用范围。鼓励区域内农家乐和民宿积极参与全省评定活动,提升示范效应,连续三年开展示范农家乐和民宿评定并给予一定奖励。(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能源局、市商务局、市科技与大数据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5.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壮大行动。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实施“十年百企千人”培育行动,发掘培育爆发式新经济企业和源头式先发优势企业。培育科技创新人才团队10个,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40家。推动建设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促进人才、技术、资本向科技型企业聚集。深入推动数字赋能实体经济,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指数超过42;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建立企业研发项目库,引导企业逐年提高研发投入。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新兴研发机构合作开展技术转化。实施“科技入黔”,与省内省外高校院所共建新型研发机构,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移转化。创新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方式,用于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投资,探索建立容错免责机制。(责任单位:市科技与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6.实施外向型企业培育壮大行动。推动优质企业“走出去”。支持企业开展境外投资、承接对外承包工程及国际技术服务外包业务。积极推动106地质大队等一批特色优势企业“走出去”,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打造知名出口品牌;发展壮大外贸新业态规模。深入实施“内转外”计划,支持外贸企业参加境内外国际展会。深入推进中国(遵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积极引进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力争新增外贸实绩企业30家以上,引进利用外资总额增长10%以上,外贸进出口额增长25%以上。加快开放通道建设,用好用活省级陆海新通道建设资金。支持企业拓展RCEP市场,对出口到RCEP市场的物流费用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局、遵义海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7.实施产业大招商行动。深化同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三角等区域产业合作,力争落地企业40家以上,到位资金15亿元以上。围绕特色优势产业、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和服务业等开展全产业链招商,力争引进亿元以上项目150个。突出园区产业首位度,以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项目为重点,引进一批补链强链延链企业和项目。(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三)多举措发力,保民生兜底线。

1.构建完善重大疫情防控、公共卫生服务、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等体系。提升新冠肺炎等新发突发急性传染病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监测预警和信息分析,健全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提高监测敏感性和早期预警能力,严格信息报告和突发疫情处置。优化山地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完善全市紧急医学救援指挥调度信息系统和智慧卫生急救站建设,构建覆盖全市城乡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科技和大数据局、市红十字会)

2.精准落实兜底政策。持续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2022年全市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到678元、平均增幅3.5%,全市农村低保年平人均保障标准提高到5294元、平均增幅15.8%。加强动态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民政兜底保障范围,坚决守住民生兜底保障底线;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提高特困供养服务水平,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和定期探访工作,及时了解特困人员动态生活情况,重点跟踪关注高龄、重度残疾等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积极主动对特殊时期遭遇困难且符合条件的群众实施救助;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3.加强价格临时补贴工作。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达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的其中一个条件,即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精准测算、及时发放补贴资金。(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4.加强儿童福利保障和未成年人保护。加快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提升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扎实推进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站建设,深入开展市级儿童之家示范点建设。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提标工作,按时足额发放补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5.制定并实施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根据《贵州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结合遵义实际制定并公开发布《遵义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对不同老年人群体分类提供养老保障、生活照料、康复照护、社会救助等服务。各县(市、区)制定并公开发布县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积极实施世行项目,积极开展乡镇敬老院撤并整合工作,将具有一定规模、区位优势较好的乡镇敬老院打造成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工作任务的落地落实,创新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沟通协调,全力抓好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二)强化责任落实,压紧压实责任。各牵头部门按照责任分工,紧盯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分解目标任务,建立工作台账,确定时间表、任务图,将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岗到人,强化跟踪管理,确保全面完成。(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三)强化督促检查,杜绝工作滞后。将该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督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履职尽责。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按要求开展月自查、季调度、半年督导。加强日常监管和责任监督,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责任单位:市委督查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和谐氛围。要加强工作信息编报,及时梳理总结以“保”促稳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综合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附件5

遵义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扎实稳住经济

一揽子政策措施以“消”促稳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提振社会消费,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保质量、保总量、保位次”总体部署,通过综合施策释放消费潜力,促进全市消费实现平稳增长。2022年,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58亿元、进出口总额90亿元、利用外资额1.5亿美元、电商零售额63亿元,稳定全市游客接待量及旅游收入在全省占比,批零住餐对GDP贡献率稳定在13%左右,净出口对GDP贡献率达到1%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狠抓政策落地拉动消费

1.积极争资争项。抢抓国发〔2022〕2号文件及近期国家、省出台一系列稳经济政策机遇,强化跟踪对接,先期启动前期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在我市率先落地,更多项目、资金落地遵义。(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项措施责任单位均包括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不再列出)

2.全力落实促消费政策。抓好“多彩贵州·助商惠民”促消费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商场、超市、餐饮等企业进入“云闪付”和“一码贵州”平台。同时整合省、市、县三级财政资金11930万元,开展“多彩贵州·助商惠民遵义在行动”促消费专项行动(详见附件1)。(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等)

3.做好惠企政策宣传。通过深入企业宣传、组织业务培训会等形式,提高企业对惠企政策的参与度和知晓率。积极发现和挖掘一批先进典型案例,做好宣传报道,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等)

(二)狠抓活动组织激发消费

4.鼓励汽车消费。充分利用减征购置税契机,开展购车送加油券、以旧换新、汽车下乡等促销活动,提升汽车消费。支持汽车零售企业走进商场、景区、广场等人流量大的地方开展长期轮流小型车展,给予场地租金减免等方面优惠政策。促进二手车流通,满足不同层次汽车消费需求。创新汽车消费服务,拓展线上线下购车渠道,鼓励品牌汽车经销商提供网上看车、送车试驾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5.稳定成品油消费。支持成品油零售企业开展充值优惠、打折让利、加油送礼品等活动,稳定成品油消费。深入开展成品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建立专项奖励举报机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6.拓展白酒市场。支持白酒企业创新开展促销活动,搭乘“遵义号”班列“走出去”,不断拓展国内国际市场,扩大白酒销售规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遵义外贸集团公司)

7.促进餐饮消费。持续开展黔酒黔菜联动促销活动,发挥优质黔酒对餐饮消费的带动作用。开展遵义特色菜短视频拍摄和评选活动,宣传推广遵义特色菜品,促进餐饮消费。严格落实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得层层加码,各地不得将5桌以上聚餐活动“报备”随意升格为“报批”,甚至对聚餐活动“一律不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委宣传部、遵义交旅投集团公司)

8.促进住房消费。认真落实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10条措施,优化市场供给,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适时举办全市房地产展示交易会,促进家装、家具、家电等住房消费。支持家电家装企业开展家电下乡、以旧换新及满减等促销活动,刺激家电家装消费。(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

9.促进文化旅游消费。以向社会发放旅游消费劵、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等形式引流促消费,举办文旅商贸消费季活动,支持举办消费节、消夏避暑节、研学体验活动或开设主题夜市、文创集市等活动。鼓励各地开发区域旅游年票或跨界联票,鼓励景区、旅行社、酒店等采取产品打包、价格打捆方式推出“优惠套餐”和“大礼包”。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推出乡村旅游“吃住行游购娱”或“一日游”线路消费套餐等线上线下系列特色消费产品,促进周末游、近郊游、微度假、乡村游。(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教育体育局)

(三)狠抓项目推进扩大消费

10.培育核心消费商圈。坚持集中资源、突出特色、升级业态、差异化发展原则,重点培育老城、丁字口、海珠、昆明路等核心商圈,加大高铁新城、醉里商圈、遵义古城等招商力度,打造集购物、餐饮、商务、金融、休闲和旅游于一体的现代化商业聚集区,具备公共WIFI、5G网络、精准导购、移动支付、智能停车、智能安全监控等智慧服务功能,提高商业集约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打造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旅游局、市科技与大数据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11.挖掘县乡消费潜力。抓好红花岗区、绥阳县县域商业体系试点建设,建立完善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深入实施“交邮融合+”等工程,进一步盘活交通、邮政、供销合作社等系统资源,引导社会资源广泛参与,促进渠道和服务下沉。鼓励和引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电商平台和现代服务企业向农村延伸,推动品牌消费、品质消费进农村。以汽车、家电为重点,引导企业面向农村开展促销活动。提升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健康养老、民宿经济、户外运动等服务环境和品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

12.活跃夜间商业消费。重点围绕红色文化、酱酒文化、活力时尚、城智更新、跨界融合等主题,在红花岗区红军街、丁字口、海珠商圈、昆明路、新蒲新区高铁新城、播州区乌江寨、仁怀市杨柳街打造夜间商业消费示范区。鼓励文化、旅游、餐饮、购物等夜间商业经营主体合理延时经营,利用节假日等消费旺季开展美食节、音乐会、灯光秀、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的夜间促消费活动,丰富夜间消费供给。根据包容审慎监管原则,每个县(市、区)因地制宜集中打造1-2个夜间商业消费集聚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旅游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13.做大遵货出山规模。依托上海大市场,深化与上海大型流通企业合作,持续推动“遵品入沪”。抢抓广东省对口帮扶机遇,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推动遵品借船出海。充分利用毗邻成渝双城经济圈优势,将更多遵品打入成渝市场。充分发挥各级政府驻外机构作用,加强与重庆双福、深圳海吉星、广州江南等国内重点批发市场和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对接,争取在遵义市设立直供直采基地,大力发展订单农业,进一步扩大遵义农产品的市场占有份额。(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投资促进局、遵义交旅投集团公司)

14.做大开放型经济规模。紧紧抓住新一轮产业转移机遇及珠海对口帮扶机遇,加大外向型产业招商引资力度。加大茶叶、吉他、白酒、辣椒等出口首位产业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遵义综合保税区创建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区,着力培育加工贸易产业集群。深入推进中国(遵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在黔粤通道“遵义号”陆海联运班列首发基础上,陆续开通到深圳、广州的图定班列,陆续推出中欧班列“遵义号”、陆海新通道班列“遵义号”、中老班列“遵义号”等,倾力打造“遵义号”这个公共服务品牌,以通道联通产业,推动外贸实现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投资促进局、市税务局、遵义海关、遵义综合保税区、遵义外贸集团公司)

(四)狠抓智慧赋能创新消费

15.推进数字生活新服务。大力发展“网上菜场”“网上餐厅”“网上超市”等数字商贸新业态。大力发展社交电商网红经济,鼓励实体商业通过直播电子商务、社交营销开启“云逛街”“云购物”等新形式,繁荣居家“宅消费”。推广“不见面”交易、“零接触”服务,培育壮大本地电商平台。鼓励重点线上龙头企业开展线下业务,推动传统商贸零售企业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全面改造业务流程,向场景化、体验式、互动性、综合型消费场所转型。(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与大数据局)

16.挖掘健康消费新潜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加强对不同人群的分级分类精准管理,全面推行预约挂号、在线取号、移动支付、分时段诊疗、药品配送和远程会诊等服务。制定体育消费补贴政策,面向市民发放体育消费券,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带动健身消费。(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体育局)

17.拓展智能消费新领域。丰富5G技术应用场景,扩大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5G+4K”等新技术应用,加快应用可穿戴设备、移动智能终端、智能家居、4K视频终端、医疗电子等智能化产品,带动5G智能终端、人工智能服务新消费。加快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扩大4K视频终端用户覆盖面。(责任单位:市科技与大数据局)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抓好以“消”促稳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落地,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将以“消”促稳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统筹调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及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与大数据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化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投资促进局、市税务局、遵义海关、遵义综合保税区、遵义交旅投集团公司、遵义外贸集团公司)

(二)强化精准帮扶。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开展入企走访活动,深入一线倾听企业诉求,开展精准帮扶,着力解决市场信心不足、供应链销售链梗阻、资金周转困难、物流运输成本高、外贸外资知识匮乏等难题。(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与大数据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化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投资促进局、市税务局、遵义海关、遵义综合保税区)

(三)强化氛围营造。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在符合安全、城市管理等相关规定前提下,进一步放宽户外促销、户外广告设置等限制,调动企业和商户促销积极性。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有关户外促销等审批事项,建立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通过电视、微信、短视频、手机短信等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宣传推介,提高商户参与度,刺激居民消费。支持有条件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拉长假日经济消费周期。(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

附件:5-1.遵义市2022年以“消”促稳目标任务分解表

5-2.2022年“多彩贵州·助商惠民遵义在行动”促消费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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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2

2022年“多彩贵州·助商惠民”

遵义在行动促消费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多彩贵州·助商惠民”促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2〕1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需求,发挥好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市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到2022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多彩贵州·助商惠民”遵义在行动促消费专项行动。

一、实施促进文化旅游消费行动

1.加大对贵州省2022年“多彩贵州·助商惠民”促消费专项行动中文旅促销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组织市内旅游景区、旅行社、宾馆酒店、民宿客栈、特色旅游商品等企业入驻省级旅游消费券(包)发放平台,积极参与“多彩贵州·助商惠民”促消费活动,鼓励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活动,领劵消费,力争省级发放的1.6亿元通用旅游和住宿消费券(包)更多在遵消费。(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项措施责任单位均包括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不再列出)

2.通过一码贵州、云闪付、携程等线上平台,面向全省、对口帮扶地区和成渝地区等主要客源地分两轮发放500万元通用旅游和住宿消费券(包),用于市内旅游线路产品、旅游景区、旅游商品等旅游消费,以及宾馆酒店、民宿客栈等住宿消费。(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

3.计划安排400万元用于举办2022年“多彩贵州·助商惠民遵义在行动”文旅商贸消费季活动,开展发放文旅惠民权益卡、旅行社产品开发、文化惠民剧目补助、影院观影、零售书店购书消费补贴等促销活动,同时支持遵义旅游集团旗下旅行社研发精品旅游线路,推广旅游产品,加大客源组织,根据在遵实际消费情况给予资金奖补。(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

4.计划安排600万元投入到全市开展暑期主题研学活动,开展以“红色文化、绿色生态、地方文化”为主的“遵义红”主题研学,普及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红色研学以及吉他文化主题研学的开展。(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5.鼓励全市收费景区分时段、分人群实施门票减免等优惠,并通过开展各类主题节庆活动吸引游客。(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6.落实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退还政策,享受暂退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例提高至100%,补足保证金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

7.减免住宿企业锅炉、锅炉水(介)质等检验检测费用,鼓励提供订房服务的互联网平台企业下调服务费标准,降低住宿企业经营成本。(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8.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推出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或“一日游”线路消费套餐等线上线下特色消费产品。(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

9.结合疫情防控实际,稳妥推进“遵义人游遵义”活动。鼓励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将党建、红色教育等活动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旅游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相关事项。鼓励支持市内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开展研学旅行等社会实践活动。基层工会可使用会员会费组织工会会员开展红色、生态等主题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总工会、市卫生健康局等)

10.引导公园、景区、文博场馆等改善设施和服务条件,结合实际延长开放时间。鼓励各地旅游景区开发跨区域的文化和旅游年票、联票等。鼓励酒店联盟、协会等组织推出包含具有跨区多房型的住宿年卡项目,以满足不同人群需求,促进住宿消费。(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

11.积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引导职工均衡配置带薪休假与法定节假日、周休日。在落实好全国统一既有节假日的前提下,各地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带薪休假与本地传统节日、地方特色活动相结合,安排错峰休假。(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等)

12.在确保日常工作有效运转前提下,鼓励各地、各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实行周末2.5天弹性休假,休假职工凭当期省域内住宿发票请销假。(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3.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时,严格执行经费支出额度规定,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二、实施促进汽车成品油消费行动

14.计划安排200万资金,开展新车促销活动,通过贵州银联云闪付平台向市场投放1000张加油券,对在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新购置或“以旧换新”置换燃油车(含混动)的前1000名车主发放2000元加油券。(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5.以县(市、区)为主,安排30万资金,支持汽车零售企业走进商场、景区、广场等人流量大的地方开展长期轮流小型车展,给予场地租金减免等方面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6.支持汽车零售企业开展汽车下乡、二手车促销、汽车文化节等展示展销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7.支持成品油零售企业开展充值优惠、打折让利、加油送礼品等活动,刺激成品油消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8.计划安排50万元资金,在全市范围开展成品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建立专项奖励举报机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实施线上线下乐选餐饮消费行动

19.加强对省发放9000万元餐饮消费券的宣传,及时组织市内餐饮企业入驻省级旅游消费券(包)发放平台,积极参与“多彩贵州·助商惠民”促消费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20.持续开展黔酒黔菜联动促销活动,发挥优质黔酒对餐饮消费的带动作用。(责任单位:遵义交旅投集团公司)

21.安排20万资金开展遵义特色菜短视频拍摄和评选活动,宣传推广遵义特色菜品,促进餐饮消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遵义电视台)

22.在具备条件的路段设置夜间临时停车泊位,允许商户规范有序外摆等,促进夜间餐饮消费。(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商务局)

23.严格落实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得层层加码,各地不得将5桌以上聚餐活动“报备”随意升格为“报批”,甚至对聚餐活动“一律不批”。(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24.围绕夜购、夜食、夜娱、夜游等主题,谋划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夜间消费新场景,通过网红直播等新型营销手段带动消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四、实施促进家装家电农特产品消费行动

25.支持家电家装企业开展家电下乡、以旧换新及满减等促销活动,带动家电家装消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6.支持电商平台、电商零售企业开展贵州特色农特产品、“贵州老字号”、酱香酒线上直播等促销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7.计划安排200万资金,支持白酒、茶叶、辣椒、吉他等遵义特色产业企业搭乘“遵义号”班列,在9月30日前市县两级财政按照4:6比例给予每标准箱2000元运输费用补贴,促进遵货出山出海,扩大国内国际贸易规模。(责任单位:遵义外贸集团)

28.计划安排600万资金,支持市内汽车、成品油、家电、家装、农特产品、餐饮等行业企业创新开展促销活动,在10月底前对促销成效好企业的给予每家5-20万元的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五、保障措施

29.各县(市、区)可参照市级做法列支不少于7000万元资金用于促消费专项行动。仁怀市列支不少于2000万元。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新蒲新区、习水县、赤水市各列支不少于500万元,合计3000万元。桐梓县、绥阳县、湄潭县、凤冈县、余庆县、正安县、道真县、务川县各列支不少于250万元,合计2000万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30.市有关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对本方案提出的措施进行细化落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促消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强化资金使用成效评估,适时调整优化资金使用方式,确保发挥最大效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旅游局、市商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等)

31.加强宣传推广力度,通过电视、报纸、微信、短视频、手机短信等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宣传推介,全力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旅游局、市商务局等)

32.强化消费券发放监管,防范打击盗刷套现、倒买倒卖消费券等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严厉打击欺诈、哄抬物价、变相加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营造公平合理的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遵义中心支行等)

33.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国家“四个精准”“八个不得”疫情防控政策,统筹动态清零和科学精准防控,防止“层层加码”“一刀切”,及时公布区域静态管理和解封最新情况,有效恢复和保持正常消费秩序。(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附件6

遵义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扎实稳住经济

一揽子政策措施以“招”促稳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助推遵义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招”促稳,抓项目、找增量、促存量,力争上半年引进优强企业100家以上、新增产业到位资金400亿元、工业到位资金占比不低于52%;全年确保引进优强企业250家、新增产业到位资金800亿元以上,其中工业到位资金占比52%以上,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以“招”促稳工作任务。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抢抓政策机遇,积极招引项目

1.紧盯重点区域、目标抓招商。抢抓新国发2号文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深化央地协同合作、东西部协作和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等良好机遇,着力在新一轮招商引资工作中抢占先机、招大引强。

(1)扎实开展央企招商。紧盯大型央企、国企投资动向,在新基建、新能源等重点领域加强对接,积极推动中国华电、华能集团、三峡集团在遵投资新能源项目落地建设。(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市产业大招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2)积极面向成渝招商。发挥好紧邻成渝的地域优势,以遵义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遵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州娄山关经济开发区等为招商主阵地,积极承接成渝地区产业转移、参与成渝地区产业链分工,打造全面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先行示范区。(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能源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3)抢抓东西部协作良好机遇。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城市群的产业合作,持续加强驻粤招商工作,充分发挥驻外办事处优势,扎实履行招商引资工作职能,切实围绕遵义主导产业加大招商力度,积极推动8GWh储能类锂电池生产项目、商汤科技大数据共享项目等落地建设。(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和大数据局、市工业和能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府驻上海、广州〈深圳〉及重庆〈成都〉办事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2.立足资源禀赋抓招商。坚持全市一盘棋,结合资源优势强化首位产业、主导产业发展定位,统筹规划招商工作,形成产业协同、错位发展良好格局。

(1)梳理产业链条。立足自身资源禀赋,认真梳理产业链,精准掌握各产业链的上中下游关键环节,紧盯各产业目标企业投资需求、要素需求招商引资。(牵头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责任单位:市产业大招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2)谋划招商项目。根据本地产业发展需求,建立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库和目标企业库,特别是围绕优质烟酒、基础材料、装备制造、绿色食品精深加工等主导产业,梳理编制重大招商项目,市级给予政策支持、要素保障和资金激励。推动珍酒四期技改、董酒扩能技改、步长集团2.1万吨酱香白酒生产和桐梓白酒园区等重大项目尽快签约落地建设,助推成功汽车与柳州汽车的招商合作,全力做好绥阳县特色铸造项目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工业和能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3)突出园区作用。充分发挥开发区(园区)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主阵地的功能和作用,围绕主导产业规划发展布局、延伸产业链条、精准招引项目,特别是强化产业细分及投资来源地客商集聚的“园中园”建设,推动珠海遵义共建田沟产业园、三一智能制造(遵义)产业园、播州区铝及铝加工产业园等园区加快建设。(牵头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园区〉)

3.突出招大引强抓招商。制定《市领导牵头推进重大工业招商引资项目工作方案》,按照“一个项目、一位市领导、一个工作专班、一个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组建重大工业项目招商工作专班,分别由一位市领导领衔推动至少一个重大产业项目签约落地,重点是推动泰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经济项目、红花岗区优特钢精密铸造、桐梓县钛及钛的深加工、汇川区汽车联合生产制造、凤冈县贾壳山抽水蓄能项目等30余个重点招商项目快速落地建设。(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二)创新招商方式,畅通招商路径

4.围绕产业链抓招商。强化产业链招商思维,寻找产业链缺口、短板等薄弱环节,明确产业链上下游延伸趋势和招商方向,找准产业链招商的突破口,制定“一企一策”“一链一策”招商专案,紧盯目标开展精准对接,重点是围绕长岭特种钢、务正道铝土矿、赤水竹产业等重点产业下游产业链进行精准补链延链强链。(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市产业大招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5.激励以商招商。激励在遵企业和遵义籍客商自主开展以商招商或配合政府招商,充分调动企业家参与市场竞争和对外合作的积极性,利用在遵企业和遵义籍客商背后的市场网络和人脉资源,拓宽招商渠道,扩大招商范围;利用2022年全国工商联执委会在我省召开的机遇,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和主动对接,扎实开展优强民企招商,力争完成签约资金52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市产业大招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6.利用平台招商。积极参与省级组织的央企招商、优强民企招商等重大活动,认真组织广州、珠海遵义招商活动以及上海、广东外贸企业招商座谈会等市级重大活动,努力促成一批重大项目落地。运用市场化方式,探索建立中介招商奖励政策,激励中介招商机构携手政府开展招商工作,发挥中介招商机构的专业优势,帮助做好项目引荐、信息收集、活动策划、推介宣传等工作。(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市产业大招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7.实施线上招商。针对疫情反弹的严峻形势和不确定性,积极开展线上招商,采取线上发布信息、视频洽谈、微信对接等方式,加强与目标企业的联系沟通,做到疫情期间招商力度不减。利用视频连线纳入党政主要领导外出招商统计的有利政策,于2022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外出招商工作任务。(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市产业大招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三)提升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

8.破解要素制约难题。建立完善《遵义市签约招商项目落地推动调度制度》,把项目建设作为中心环节,着力帮助解决招商引资项目在落地建设、生产经营、发展壮大过程中存在问题和困难,需要省级帮助协调解决事项由市县联动跟踪推动,市县能够解决的问题则限时办结,推动重大招商项目尽快落地建设。2022年重点协调省级解决正安县神火集团电解铝指标、泰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经济申请新型工业化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南方锰业集团遵义有限公司投资建设8万吨/年电解锰项目环评手续办理等重大项目落地难题。(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能源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9.提升招商工作效率。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要扛起产业招商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走向招商引资一线,做到重大招商活动亲自参加、重要客商亲自接洽、重大项目亲自推动、重点问题亲自协调解决,推动项目快速签约、建设、投产。针对需市级层面参与推动的重大项目招引,进一步简化程序,推动项目尽快签约落地。(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市产业大招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10.提升服务企业质量。全面落实市委“找差距、补短板、优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市政府“建机制、优服务,强督查、严考核,压责任、促提升”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营商环境整治年活动,以十二届省委第十三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全面完成政务服务“2+2”改革目标任务,在政务服务、金融服务、降本减负、产业扶持上精准发力,坚决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以优良营商环境推动招商工作持续向好。(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管产业、管审批、管资源就要管招商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压紧责任;市产业大招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投资促进局)尽快完善市领导挂帮重点招商项目工作机制,确保全市构建“主要领导带头、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投促组织协调、社会广泛参与”的产业招商工作大格局。各县(市、区)要参照市级建立县级领导挂帮重点招商项目工作机制,力争实现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领导挂帮全覆盖。

(二)强化要素保障。市产业大招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投资促进局)牵头,各县(市、区)和市产业大招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结合新国发2号文件支持贵州各项重大政策、重大工程、试点内容等完善市县招商引资政策,加快建立市、县主要领导推动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工作机制,对重大招商项目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奖补的方式给予经费支持,推动招大引强工作。

(三)强化调度考核。市产业大招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投资促进局)要将各职能部门、县(市、区)开展以“招”促稳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以《贵州省产业大招商综合成效测评办法》中各项指标为重点,采取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方式强化工作调度,确保招商引资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附件:6-1.2022年市领导领衔推动重大招商项目签约落地统计表

6-2.2022年遵义市重大招商活动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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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2

2022年遵义市重大招商活动预安排

六 月:第十四届贵州茶文化节暨茶产业博览会

七 月:遵义市政府广州招商活动

遵义市政府珠海招商活动

八 月:第七届贵州·遵义国际辣椒博览会

九 月: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

贵州省优强民企招商活动

遵义市政府重庆招商活动

十 月:遵义市政府上海外贸企业招商座谈会

十一月:遵义市政府广东外贸企业招商座谈会

遵义市政府重庆招商活动

十二月:贵州省央企招商活动

附件7

遵义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扎实稳住经济

一揽子政策措施以“贷”促稳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国务院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要求,做好“6个方面33项措施”政策承接落实,根据近期中央和省、市稳经济系列安排部署,通过以“贷”促稳工作,助推全市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切实抓实抓细金融助企纾困政策精准落地,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调动政府资源、引导社会资源、开发金融资源,推动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尽早对稳住经济和助企纾困等产生更大政策效应,推动遵义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按照“稳存量、扩增量、降成本、促开放”的一揽子货币金融政策总体思路,强化政策引导,发挥市场作用,坚持地方为主、多方协作的工作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实现金融政策与产业、财税、社保等政策的联动配合,严格落实稳信贷调控,严格落实各项稳存量贷款政策,严格落实房地产金融政策,共同推动信贷投放稳步增长,进一步用好货币政策工具,加大重点领域信贷投放,及时精准惠及受困群体和重点领域严守风险底线。

(三)主要目标。加强金融监管部门、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协调配合,用好间接融资、直接融资、监管容忍、财税优惠等多种政策组合,金融助力、适当加力、信贷发力,持续提升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的精准度和有效性。2022年6月起信贷增量在保证同比增加的基础上,再增加5%,即2022年新增信贷量627亿元,其中1-4月已增250亿元,5-12月预计新增377亿元,力争6月、7月、8月、9月全市法人和非法人金融机构分别新增贷款33亿元、38.7亿元、59.6亿元、58亿元。建立健全融资配套政策机制,着力改善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的金融环境,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融资规模明显增长、融资结构更加优化,确保2022年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总体继续实现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含)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目标,在增量扩面的前提下总体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下降,切实帮助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助力稳住经济。

(四)支持对象。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文化、旅游等特困行业,和其他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对就业吸纳带动能力较强的领域中受疫情影响程度严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和群体;对本地就业、产业竞争力、技术创新等经济贡献度高的企业。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金融供给,为融资增量。严格落实好降准政策,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常备借贷便利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为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提供充足流动性。持续做好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转换和接续工作,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投放,引导金融机构稳定普惠小微贷款存量、扩大增量,提高信用贷款比重。(牵头单位:人行遵义市中心支行、遵义银保监分局;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促进直接融资,为融资补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引导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建设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做好信贷资金和专项债资金的有效衔接。抓紧完成今年专项债券发行使用任务,加快今年已下达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在6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力争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引导大型企业提升债券等直接融资比重,积极支持中小银行发行资本补充债券,为小微企业腾挪更多信贷资源,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和信贷投放能力。积极通过公募Reits模式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保险机构加大“险资入遵”力度,支持水利、水运、公路、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遵义市中心支行、遵义银保监分局,辖内各银行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切实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引导金融机构切实将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下调传导至贷款利率,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建立完善FTP(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并将LPR内嵌入FTP,增强市场化定价能力,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加强存款利率自律管理,维护存款市场竞争秩序,基本稳定负债端资金成本,持续推动金融机构让利。(牵头单位:人行遵义市中心支行、遵义银保监分局;责任单位: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四)持续提升普惠小微贷款支持能力。引导全市金融机构进一步细化实化尽职免责、绩效考核、审批权限下放等内部政策安排,持续推进“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运用金融科技赋能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引导全市金融机构围绕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需求特点和地方产业特色,打造线上线下、全流程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并积极加强宣传推广,不断提升融资便利度和覆盖面。支持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推广主动授信、随借随还贷款模式,更好满足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积极推进“获得信贷”指标优化提升,着力提高服务便利度,增加信用贷款和首贷户比重。(牵头单位:人行遵义市中心支行、遵义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五)落实鼓励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等政策。引导鼓励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特困行业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及时履行代偿义务,推动金融机构尽快放贷,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贯彻落实支小支农担保业务保费支持政策,降低融资担保费率。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业务更多支持遵义。(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人行遵义市中心支行、遵义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辖内各政策性担保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六)持续深化常态化政金企对接。持续深化政金企常态化融资对接平台建设,优化白名单企业推送对接机制,加强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与沟通协作,重点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科技创新、制造业、能源保供、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商务外贸、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持续收集重点支持企业、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名单,推送给金融机构并引导做好融资服务,持续提升融资对接率和融资到位率。6月上旬起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开展夏季政金企对接活动。(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人行遵义市中心支行、遵义银保监分局,各行业主管部门,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七)着力扩大贷款抵质押物范围。积极推广各类农村资产、各类环境权益及其未来收益权、知识产权等抵质押贷款业务,着力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引导全市金融机构依托产业链核心企业,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供应链金融业务,进一步发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有效满足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融资需求。(牵头单位:人行遵义市中心支行、遵义银保监分局;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八)认真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引导全市金融机构执行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各项要求,保持全市房地产信贷平稳有序投放,对优质房地产项目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重点加大对首套、改善型、新市民购房的信贷支持。针对受疫情影响人群,对其存续个人住房等贷款,灵活调整还款计划予以支持。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聚焦我市新型城镇化金融需求,切实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城镇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的支持力度。(牵头单位:人行遵义市中心支行、遵义银保监分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九)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推广使用贵州省大数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加大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力度,提升遵义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水平,促进地方市场监管、税务、征信、社保、水电气等数据互通。优化获得信贷便利度,有效推动企业获得信贷水平提升。加强地方征信平台、公共信息共享平台和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强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引导核心企业加大清欠账款力度,加大逃废债打击力度。(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行遵义市中心支行、遵义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严守风险底线。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平衡好信贷适度增长和防范金融风险之间的关系。严守风险底线,严防信贷资金投向违规领域。(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遵义市中心支行、遵义银保监分局;责任单位:市防控金融风险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辖内各银行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强烈的抢抓机遇意识、加快发展意识、赶超先进意识,牢牢把握国家政策的重要机遇,围绕主责主业,全力推进金融领域各项政策的承接工作,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更加有效的措施,下更大力气抓好贯彻落实。

(二)加大工作力度。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认真研究近期中央和省、市稳经济系列会议精神及国务院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靠前发力、适当加力、分工合作、强化沟通,加强政策宣传,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路径,强化督促指导,跟踪开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评价,确保中央和省、市稳经济系列的政策措施落地落细落实。

(三)强化清单管理。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梳理涉及本单位、本行业的政策机遇,将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具体化、清单式管理,注重逐级负责、逐级细化、逐级监督、逐级推动,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任务,切实通过增加信贷支持补充企业流动性,全力稳住全市经济,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附件:7-1.遵义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以“贷”促稳工作方案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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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遵义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扎实稳住经济

一揽子政策措施以“安”促稳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安全风险排查整治,确保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和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和经济发展的系列重要论述,按照“处理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的要求,将以“安”促稳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精准发力、标本兼治,有序推进安全生产重大安全风险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严防经济民生领域问题向意识形态领域传导,为经济稳定发展提供安全有序的社会基础。

(二)工作目标。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社会稳定等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稳妥处置重大安全生产和金融风险事件,全面压紧压实债务主体单位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分管领导责任,确保牢牢守住债务风险底线,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坚决防止各类不安定、不稳定事件发生,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抓好安全生产风险整治

1.强化安全统筹部署。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减量遏大”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减少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防止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把安全生产工作与本地区本行业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每季度至少通过党委(党组)会、行政办公会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解决突出问题,落实工作措施,实现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2.推动安全稳定发展。及时修订完善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分级分口抓好各行业领域、区域和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的整体推动。对综合整治、联动协作等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隐患,安委会对相关地区、单位进行挂牌督办,推动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3.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加快“遵义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平台”(“双控”系统)工程建设,将全市辖区范围内的所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重点社会单位全面纳入“双控”体系监管,并加大对村、组等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帮扶力度,发挥村、组安全生产前沿哨兵作用。

4.强化安全专项整治。针对我市道路运输、建筑、矿山等生产安全事故高发行业,以及部分地区在环保设备设施、施工安全、验收、维护等方面安全监管存在漏洞的实际,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细化日常管控措施,加大对安全监管力度,堵塞安全漏洞。

5.增强安全监管效能。突出煤矿、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12类重点行业领域,对企业生产、储存、运输、销毁等环节实施全覆盖、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全力维护经济发展的法治秩序。通过安全生产“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全面营造安全生产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6.强化安全督查考核。按照《遵义市安全生产述职报告制度》规定,每季度对市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要求,明确细化安全生产考核的具体标准、主要内容和问责要求,深化安全生产考核评估。

(牵头单位:市安委办,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市〉党委、政府,新蒲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二)切实抓好疫情风险防控

1.严格外防输入措施。引导省外入遵人员提前通过“贵州健康码”进行健康申报,用好“一场三站”、高速公路卡口等疫情防控系统,配齐所需设施设备,及时做好系统升级和维护,高效查验入遵人员和车辆信息。对境外入遵人员、省外中高风险地区入遵人员等风险人员分类落实管控措施。

2.强化疫情监测预警。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强化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个体诊所、药店等在早期发现感染者的“哨点”作用,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强化高风险岗位人员常规检测,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监测,疫情发生地及时推进涉疫风险人员信息,协查信息接收地第一时间落实排查。

3.做好重点场所管理。突出做好学校、“一场三站”、养老机构、发热门诊、基层社区等重点单位重点场以及餐饮、商超、景区景点、文化娱乐等人群聚集公共场所管控,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等措施。持续强化社区(村居)等基层防控能力,对居家健康监测对象严格落实“二对一”管理措施,确保全链条闭环管理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减少社区传播风险。

4.加强防控能力保障。按照3000张床位标准设置遵义市方舱医院,同步推动区域定点医院和14家亚定点医院储备工作。按照常住人口每万人60间的标准储备隔离房间。在人员密集场所科学设置便民服务核酸采样点,引导群众就近采样。以县为单位分别储备10辆以上大巴车,配齐防护用品。

5.深化宣传教育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传播平台,普及相关防疫政策、科普防疫知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正向引导舆论。精准分析研判网络舆情态势,及时打击谣言,遏制不实、不良信息的扩散传播,最大限度降低舆情负面影响和次生舆情发生率。

6.强化疫情快速处置。按照“早、快、实、细”工作要求,坚决果断对涉疫地区进行临时封闭管理,提级扩面开展流调,科学实施重点区域核酸筛查,确保感染者和风险人群及时排查出、管控住,迅速阻断疫情传播,以最小代价换取最大防控成果。

7.强化新冠疫苗接种。强化组织动员和科普宣教,确保适龄无禁忌人群应接尽接。以60岁及以上老年人为重点,加快推进序贯和同源加强免疫,强化到期应接种人员组织,不断提高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市〉党委、政府,新蒲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三)强化社会安全风险整治

1.强化社会面稳定防控。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全方位治理安全隐患,全链条打击违法犯罪,全时空严密防控布局最大限度把各类重大风险防范在早、化解在小,全力防范应对各类社会稳定安全风险,以社会面整体防控成效夯实社会稳定根基。

2.强化社会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加大对涉黑涉恶、涉枪涉爆、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黄赌毒、食药环、拐卖妇女儿童、个人极端等突出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确保社会大局安全稳定。严厉打击侵权假冒、合同诈骗、职务侵占、虚假诉讼、挪用资金、串通投标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为企业发展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3.推进社会治理机制建设。大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和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创建,做实做细“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机制,深入推进禁毒大扫除和禁毒示范城市创建,严格落实公安武警联勤武装巡逻机制,加强对党政机关、旅游景区、大型商超、繁华街区等重点部位巡逻守护和安全防范。

4.大力加强公共安全监管。重点整治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等违法犯罪行为,探索创新电动车监管新模式。严密民爆危化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各环节的闭环管理,落实动态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强化社会信访维稳工作。认真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扎实推进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对复杂疑难信访事项,领导干部带头包案化解,扎实做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推动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及时解决。

6.建立健全工作联动机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强化工作协作,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信访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有方、守土有效。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市〉党委、政府,新蒲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我市“改进作风、狠抓落实”活动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进一步明晰以“安”促稳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将工作要求落实到具体的时间节点、责任人员。全市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行业以“安”促稳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督促,全面抓实抓细所分管行业以“安”促稳工作。

(二)强化统筹部署,严格综合整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到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工作是有机整体,科学把握各领域风险的内在联系,坚持稳中求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解决好目标经济社会所面临复杂问题,切实推动以“安”促稳工作落地落小落实,从体制机制上防止各类风险交织迭加引发社会不稳定,全面实推动现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指导帮扶,推进安全发展。各级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切实加强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帮扶指导力度,寓服务于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从思想、技术、组织等方面落实以“安”促稳要求,严防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引发新的债务风险、生产经营风险和社会风险,从源头确保以“安”促稳目标任务的高效推进。

附件9

遵义市2022年留抵退税资金使用

“引流导溉151行动”工作方案

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新一轮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地见效,使留抵退税等大额退税资金真正在助企、稳企、强企上发挥作用,结合《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黔府发〔2022〕8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向承强同志4月26日在遵义市税务局退税减税办报送《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关于增值税留抵退税专项工作实施情况的报告》上的批示精神,特制定《遵义市2022年留抵退税资金使用“引流导溉151行动”方案》(以下简称《“151”行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行动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让新一轮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地见效”思路贯穿工作全局,把引导企业用好留抵退税资金作为根本抓手,开展“引流导溉151行动”(以下简称“151”行动),即通过组建一个机构(各级政府牵头的留抵退税资金引流导溉领导小组),开展五项行动(溯源立本、部门帮促、智慧碰撞、穿针引线、效应分析),实现一个目标(培育和稳住一批市场主体),从而更好地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使一批困难市场主体从“回青泛绿”走向“枝繁叶茂”,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机构

市政府依托退税减税政策会商机制,成立遵义市2022年留抵退税“引流导溉151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组长:向承强(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成员单位: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遵义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遵义支行、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遵义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遵义市商务局、遵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遵义市营商环境建设局、遵义市工商业联合会、遵义市残疾人联合会、遵义市扶贫办、市司法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李永忠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要比照成立“引流导溉151行动”落实机构。

三、行动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溯源立本,精选对象

对符合增值税留抵退税条件的企业进行筛选,选取退税金额1万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对扩大社会就业有帮助的企业、科技型企业、创新型企业、地方特色企业、乡镇振兴关联企业,分门别类建立企业名册,向留抵退税“引流导溉151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提供名单,以使各部门进行有倾向、有重点的引导帮扶。与此同时建立企业目前现状及退税资金投向初步意向档案,便于开展政策落实和引导效应分析。(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

(二)部门配合,多方促推

明确部门责任,搭建部门交流平台,协调处理部门间交流合作存在的问题,开展工作督查通报。(责任单位: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企业名单引导企业充分利用退税资金,推动其与新上规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加强协作配套,促进其产品、技术融入生产链和供应链。(责任单位: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遵义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遵义市工商业联合会、遵义市商务局)。结合全国经济形势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为行业发展方向提供正向信息引导(责任单位: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部门职责为依托,为企业定点推送个性化专项服务。(责任单位: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遵义市商务局、遵义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遵义市工商业联合会、遵义市残疾人联合会、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智慧碰撞,寻找良方

定期组织召开行业、企业发展问计献策座谈会,开展常态化政企交流,加强外部共商、内部协同,统一目标,问需问计。(责任单位:遵义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遵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行业、企业用工座谈会,针对企业用工和人才引进需求,特别是针对建档立卡和贫困人口,为其寻找更合适的就业岗位,另一方面集思广益向企业提出专业化可行性用人意见建议。(责任单位: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遵义市残疾人联合会、遵义市扶贫办)。市政府按季召开“引流导溉151行动”工作座谈会议,研讨各部门在引导企业发展中需用协作的问题,序时完善和提升引导水平。(责任单位: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遵义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遵义市商务局、遵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遵义市营商环境建设局、遵义市工商业联合会、遵义市残疾人联合会、遵义市扶贫办、市司法局)。开展“百名律师、税务师、经济顾问下企业、商对策”活动,通过交流探讨,现场为企业问诊开方。(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遵义市司法局、遵义市商务局)

(四)穿针引线,“链”上发力

依托税务机关“全国企业供应链查询”系统功能,查询退税企业潜在的供应商或采购商名单。梳理我市大额留抵退税企业在原材料、零部件采购和产品销售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逐户了解困难企业实际需求,包括购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意向省份等具体情况。通过“点对点”方式向困难企业推送“供应链”信息,并向相关责任单位同步推送退税企业数据。(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由各责任单位分别开展走访企业活动,了解企业对上下游“产业链”的诉求,充分发挥成员单位优势,分别为企业全链条资金投向提供引导服务。(责任单位: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遵义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遵义市工商业联合会、遵义市商务局)。

(五)效应分析,校准航向

及时追踪监测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从“债务清偿、促进投资、扩大规模、提高收入、解决就业”等5个方面加强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分析,找准企业在恢复生产中存在的挑战以及解决路径,为下一步强化退税资金投向引导改进方向。(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

四、行动要求

(一)提高站位,坚持党建引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151”行动的重大政治意义,重要现实意义,坚持党建引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会商制度,细化任务措施,强化责任分工,完善配套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注重配合,强化部门联动。市税务局要根据留抵退税进度,持续发布后续享受退税资金企业名册,各部门持续提供需求信息,引导退税资金高效利用。各成员单位要立足本职,建立健全”一五一”行动联系交流机制,强化协同配合、在信息传递上加强衔接,在政策宣传上加强合作,在行动落实上通力合作,凝聚纵合横通的协作合力,进一步发挥各自优势,构建良好工作格局,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严守纪律,保守企业秘密。要严格把握企业信息的用途和知悉范围,树立底线思维,切实遵守保密规定,依法为企业保密,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要严守廉政纪律红线,严禁借机以权谋私;具体工作要到位不越位,坚决避免出现违反行业禁止性规定、妨害市场公平竞争、增加企业负担等情况。

(四)发掘亮点,积极宣传推广。要坚持守正创新、精心发掘亮点,在打造各具特色的行动措施的同时,积极探索开展创新举措的复制推广;要总结好阶段性、创新性工作成果,做好经验提炼和案例归集,并有序开展宣传,持续提升行动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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