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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积极协调有关市支持其参与风光等新能源开发及建设 协调项目建设存在问题

来源:
时间:2022-06-27 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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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积极协调有关市支持其参与风光等新能源开发及建设 协调项目建设存在问题6月17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93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广东省积极支持资金实力强

6月17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93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广东省积极支持资金实力强、技术水平高、有项目开发业绩的民营能源企业参与新能源开发建设。前期,在省和相关市的大力支持下,阳光电源、通威股份、晶科光伏、金风科技、明阳智能等众多民营能源企业都主导或参与了一大批海上风电、陆上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开发,其中明阳智能主机及叶片、金风科技整机、龙马大型铸件等项目已建成投产,众多海上风电产业链民营企业如东方海缆、远景智能风机、长丰海洋装备制造、天能重工塔筒等已落户海上风电产业基地。

下一步,广东省将进一步加强对民营能源企业支持力度,积极协调有关市支持其参与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开发及建设,协调项目建设存在问题;继续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增强协调互济能力。

详情如下:

张大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在国家能源安全,能源产业链强链、扩链、补链方面发挥作用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南方电网公司意见,现答复如下:

能源安全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十三五”以来,我省积极推进能源领域保供应、调结构、提效率、促改革、惠民生等工作,能源发展转型升级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21年底,我省电源装机容量达1.58亿千瓦,其中非化石能源装机容量达5932万千瓦,核电、气电装机规模均居全国第一,海上风电实现从无到有的跨越式发展,规划总容量居全国首位,新能源发展逐步迈向大规模、高比例、多元化。

一、关于支持民营能源企业开发清洁能源、新能源

我省积极支持资金实力强、技术水平高、有项目开发业绩的民营能源企业参与新能源开发建设。前期,在省和相关市的大力支持下,阳光电源、通威股份、晶科光伏、金风科技、明阳智能等众多民营能源企业都主导或参与了一大批海上风电、陆上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开发,其中明阳智能主机及叶片、金风科技整机、龙马大型铸件等项目已建成投产,众多海上风电产业链民营企业如东方海缆、远景智能风机、长丰海洋装备制造、天能重工塔筒等已落户海上风电产业基地。

同时,为加快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提高源网荷储协调互济能力,引导用户优化用能模式,提升社会综合能效水平,我省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开展肇庆高新区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等园区级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投资开发分布式综合能源站;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电力需求侧管理、虚拟电厂、电动汽车灵活充电及V2G等面向终端用能的新业态新模式,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加强对民营能源企业支持力度,积极协调有关市支持其参与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开发及建设,协调项目建设存在问题;继续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增强协调互济能力。

二、关于进一步放开石油、天然气、电力等领域的竞争性业务

近年来,我省坚持以市场化为导向,持续深化石油、天然气和电力市场化改革,着力保障我省能源电力安全可靠供应。

一是深化油气体制机制改革。近年来,我省相继出台了《广东省促进天然气利用实施方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省内天然气直供有关事宜的通知》《广东省天然气高质量发展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系列文件。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参与油气领域投资运营,推动市场主体多元化。在液化天然气接收和储气设施建设领域,已建成东莞九丰LNG储气库,正在建设潮州闽粤经济合作区LNG储配站、潮州华瀛LNG接收站等LNG接收及储气设施,其中华瀛LNG接收站是我国第一个民营企业独资建设的进口LNG接收站项目,初步预计2024年建成。为进一步推动天然气市场化,2020年我省调整了省内天然气直供管理方式,明确年用气量达到1000万立方米以上、靠近主干管道且具备直接下载条件的工商业用户可实施直供,城镇燃气企业和直供用户可自主与主干管道建设运营企业协商选择供气接入方式,鼓励多气源供应。按照国家“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2020年,广东省天然气管网成为全国首个以市场化方式融入国家管网集团的省级天然气管网,并向所有市场主体提供公平开放服务。2021年,我省天然气消费量364亿立方米,其中约40亿方为各主体通过LNG接收站窗口期自采气,约占全省用气量的10%。通过深化天然气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形成上游油气资源多主体多渠道供应、中间统一管网高效集输、下游销售市场充分竞争的市场体系,初步实现基础设施向用户公平开放。

二是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电力市场化改革,把电力市场化改革作为全省重点改革任务予以推动。2015年,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5〕14号),就深化我省电力市场化改革作出全面部署,相继成为国家首批售电侧改革试点和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同时,我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交易中心和市场管委会,印发电力市场化改革相关配套方案及交易规则并推进市场运行,扎实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积极向民营企业开放参与售电业务,2021年开展市场交易的民营售电公司122家,占比约73.5%,售电量1225亿千瓦时,占比41.7%。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增量配电试点改革业务。支持珠江投资管理集团、宝丽华公司、粤丰投资公司、广东京信集团、明阳集团等一批民营公司投资建设煤电、气电、海上风电等电源项目,为广东保供电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下一步,我省将持续推进天然气市场化改革,依托覆盖全省、资源共享、公平开放的省天然气主干管道“一张网”,推动广东省域天然气主干管道同网同价、统一调度,扩大油气管网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持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有序推动全部工商业用户参与市场交易,扩大市场开放规模,支持南方区域市场和全国统一市场建设,推动电力市场、碳市场有效衔接。

三、关于鼓励和推动民营企业与大型国企央企之间的合作和混改

我省积极支持民营企业与国企央企合作和混改试点工作,进一步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新能源领域增量混合所有制改革重点推进项目工作的通知》,旨在充分发挥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在新能源领域的各自优势,鼓励以合作新设市场主体等增量混合所有制方式推进项目建设,新能源领域将以集中式和分布式能源项目为主,选取一批以混合所有制企业为主体开发运营的项目重点推进。

下一步,我省将加快梳理符合文件要求的新能源增量混合所有制改革重点推进项目并上报国家,借此契机探索新能源领域增量混改新实施路径,力争打造一批标杆项目。

四、关于近零碳排放试点示范工作

我省积极推动近零碳排放试点示范工作。广东是全国最早开展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的省份。2018年,我省印发《广东省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经组织申报和遴选,最终确定广州市状元谷近零碳排放园区等4个试点项目为我省首批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项目。2021年,广州状元谷物流园区等近零碳示范园区验收工作顺利完成,标志着我省首批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果。近零碳排放试点示范有利于低碳技术研究成果的集成推广,能够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探索路径、创新示范和积累经验。为进一步深化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的成果,2021年9月,我省启动了韶关、广州、从化、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等第一批碳中和试点示范建设。

2021年9月,我省开展了省第一批减污降碳突出贡献企业评选工作,授予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减污降碳突出贡献企业”称号,鼓励和指导地方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总抓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下一步,我省将持续深化试点示范工作,组织专家编制第一批碳中和试点示范实施方案,推动实施方案落地,引导试点市(区)从零碳技术的研发应用以及机制创新方面来开展相关工作。 开展第二批减污降碳突出贡献评选,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减污降碳突出贡献企业推荐工作,让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成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加快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绿色转型。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能源发展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能源局

2022年6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赖信华,83134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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