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挥“数字新基建”作用 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发挥“数字新基建”作用 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以5G、大数据中心、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等为代表的“数字新基建”是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
以5G、大数据中心、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等为代表的“数字新基建”是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领域。在能源行业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当下,“数字新基建”能够从五个方面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进程,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数字新基建”能够促进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利用,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实现动力变革,加快能源生产清洁化、低碳化。
新能源具有随机性、波动性、不确定性等特征,其大规模、高比例并网会给新型电力系统的电力电量平衡和安全稳定运行带来挑战。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新基建”能够提升新能源并网的友好性和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
物联网能对海量新能源设备的电气、物理、环境、空间、行为等变量和参数进行全方位监控。依托图像识别、机器学习、深度学习等技术,人工智能可在光伏电站和风电场的选址、风电机组叶片和光伏面板等产品的设计、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预测、新能源消纳能力评估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新能源云”等工业互联网平台能够促进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发电的科学规划、合理开发、高效建设、安全运营等。
“数字新基建”能够提升新型电力系统的效率、效能,促进多个主体之间实现业务协同和高效协作,推动能源利用高效化、集约化。
“数字新基建”能破除传统能源行业间的壁垒,实现石油、煤炭、天然气、电力、热力等不同类型能源的互联互通、深度融合和高效利用,以及源网荷储各个环节的可观、可测、可控,提升新型电力系统的综合利用效率和整体效能。
5G、人工智能搭配机器人和无人机,可精准识别并智能分析输配电设备及线路的缺陷,大幅提升巡检作业的效率和水平。物联网可实现信息采集系统之间互联互通,调整和优化油气、电网的骨干传输管网,提升能源传输效率。区块链借助加密算法、共识机制、智能合约、时间戳等技术手段,能解决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过程中参与者众多、数据信息多样化等问题,构建一个去中心化的信任系统,推动能源上下游企业之间业务协同和高效协作,构建互利、共赢的能源生态圈。
“数字新基建”能缓解信息不对称状况,提升市场透明度,增进各方互信,降低投资、运维、交易等各类成本。
能源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等“数字新基建”能够提升电网投资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催化出虚拟电厂等众多能源领域的新业态、新模式,降低电网投资的整体规模。例如,我国多地5%尖峰负荷持续时间往往很短,若以新建发电机组和配套电网的方式满足尖峰负荷需求,会在产生很大的基础设施建设成本的同时产生冗余的供电能力。虚拟电厂以一定的经济激励调动储能系统、可控负荷、新能源汽车等分布式能源用户积极参与需求响应,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
人工智能可以优化电网运行方式和调度方式,提高线路的输电能力。区块链则可提高电力市场交易的透明度,大幅降低不同市场主体之间的购售电交易成本。
“数字新基建”能重塑新型电力系统的价值创造体系,支撑能源企业积极创新商业模式,促使能源领域的新主体、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
“数字新基建”正在重塑新型电力系统的价值创造体系。“数字新基建”改变了能源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身份和地位,使能源产消者从虚拟走向现实,能源产销过程从单向转向闭环,支撑能源企业加快推进数据资产化进程,积极释放数据要素价值。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新基建”能够支撑能源企业开展能效分析、能效管理、智能运维、需求响应等综合能源服务业务,并催生出储能、微网等新兴市场主体。
“数字新基建”可提升能源系统的风险识别和安全防护能力,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确保新型电力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基于电力大数据,能源监管机构能够开展电力市场主体的信用评价分析,综合评估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各市场主体的基础属性、市场行为等数据和信息,防范电力市场主体的信用风险,并为供应链金融等应用提供支撑。人工智能可以检测和准确识别、自动化处置网络攻击等危险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区块链能对新型电力系统中的设备信息、防御信息等数据进行上链存证,确保安全事件可监测、可追溯,显著提升新型电力系统的安全管理水平。
2020年以来,能源电力企业在“数字新基建”方面持续加大投入,各项重点领域的“数字新基建”项目加快推进,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能源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
今后,建议加强“数字新基建”相关制度、机制的系统规划。加快建立并完善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字基础设施共享复用、商业模式全面推广与收益分配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标准。
建议加大先进数字技术在能源领域的研发布局、融合创新和推广应用。跟踪基础性、前瞻性数字技术的最新进展,结合能源企业在生产、运营、服务等方面的痛点和难点问题,开展数字技术与能源技术的融合创新和推广应用。
建议以整体思维推进“数字新基建”安全防护体系建设。按照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密码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并完善面向“数字新基建”的安全测评、风险评估、保密审查等制度;把数据安全作为“数字新基建”安全防护的重点方向,加强数据安全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数据安全治理能力建设。
(作者单位:国网能源院、天津静海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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