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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山西省煤矿共发生5起一般事故 3起为瞒报

来源:
时间:2022-06-10 1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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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山西省煤矿共发生5起一般事故 3起为瞒报6月8日,山西省应急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监局就“山西蒲县宏源集团北峪煤业有限公司瞒报事故”发布通知,责令山西蒲

6月8日,山西省应急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监局就“山西蒲县宏源集团北峪煤业有限公司瞒报事故”发布通知,责令山西蒲县宏源集团北峪煤业有限公司停产整顿。

通知指出,2022年5月21日,山西蒲县宏源集团北峪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掘进工作面掘进机作业绞伤致死1人的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该矿蓄意瞒报,造成恶劣影响,且经核查属实后市、县应急局未及时通过应急调度逐级上报至省厅。

依据山西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相关规定,作出以下处理决定:责令该公司即日起停产整顿;由临汾市应急局(地方煤矿安监局)负责落实并派驻2名以上人员现场盯守,负责监督该矿整顿,严禁其从事生产作业;要加强停产整顿期间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整顿结束后按规定组织复产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同时,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特提出如下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抓好煤矿安全重点工作,扎实推动煤矿治本攻坚;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煤矿现场管理;严格执行事故上报程序,严厉打击瞒报行为。

通知强调,今年5月份,山西省煤矿共发生5起一般事故,有3起为瞒报,性质极其恶劣。

煤矿企业发生事故后,要严格按程序准确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瞒报事故核查属实的要及时逐级上报,不得迟报、漏报。

对查实的瞒报事故一律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对瞒报事故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依规追究其刑事责任;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积极引导群众举报、媒体监督,及时曝光瞒报企业并公布瞒报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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