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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最新光伏建筑补贴汇总:最高0.8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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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07 19: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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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最新光伏建筑补贴汇总:最高0.8元/度3月11日,住建部发布《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到2025年新增建筑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达到50GW;4月1日起,住建部强制性

3月11日,住建部发布《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到2025年新增建筑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达到50GW;4月1日起,住建部强制性国标《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全面实施,要求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

不足一个月时间,政策频繁发力,建筑光伏市场前景可期。同时,安徽、广东、浙江、陕西、吉林、河北等14省发布了光伏建筑补贴政策,刺激建筑屋顶安装光伏系统。

具体来看各省市区光伏建筑补贴政策:

1、北京

对本市区域内已完成备案,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采用“自发自用为主,余量上网”模式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每个项目补贴5年,补贴对象为法人单位或个人。其中全部实现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光伏组件作为建筑构件)的项目,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元(含税)。

2、北京市顺义区

对顺义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完成备案,并于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采用“自发自用为主,余量上网”模式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区级财政按项目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每个项目的补贴期限为5年,补贴对象为法人单位或个人。区级按照市级补贴标准1:1比例进行补贴。对全部实现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光伏组件作为建筑构件)的项目,补贴标准提高至每千瓦时0.4元(含税)。

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1年8月23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发文件《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绿色发展资金支持政策(征求意见稿)》高端应用,全部实现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光伏组件为建筑构件)的项目,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元(含税)。项目奖励计算周期为1年(以并网验收日期为起点),项目投资方和场地产权方各50%,且每个项目的区级配套奖励资金与北京市奖励资金合计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额的50%。

4、北京市西城区

实施年限:2021年1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5日

北京市西城区发改委下发《北京市西城区支持鼓励节能降耗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提出:通过国家绿色建筑运行三星、二星认证标识的建筑,在享受国家、市级奖励的同时,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5、陕西西安

实施年限:2021~2023年

对与新建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使用的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完成并网并验收通过后,按装机容量给予建设单位0.3元/瓦的工程补助,单个项目(非单体建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使用建筑光伏构件替代建筑装饰材料的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完成并网并验收通过后,按装机容量给予建设单位0.2元/瓦的工程补助,单个项目(非单体建筑)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同一项目不重复补助。

6、安徽宣城

实施年限: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建筑屋面光伏项目按20元/千瓦,建筑立面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按30元/千瓦。

7、浙江杭州

实施年限:2021-2025

推动各类国有企业建设光伏设施。适合安装光伏的(具备安装条件及安装价值,下同)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大型构筑物(建筑物),必须全部安装;同时在新建项目的构(建)筑物规划和设计时必须考虑光伏配套建设设计。

8、浙江平湖

实施年限: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新建建筑物(构筑物):新建工业厂房安装比例达到80%以上;新建民用建筑推广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其中未来社区安装比例达到80%以上;新建居民户用屋顶安装比例达到40%以上。新建(改建)大型停车场等公共基础设施安装比例达到100%。

9、浙江衢州柯城区

在新建商业建筑和新建厂房建设的建筑光伏一体化发电系统,补助标准为0.8元/瓦,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10、江苏苏州

对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项目(光伏组件作为建筑构件)投资方按项目发电量补贴0.1元/千瓦时,2022年1月1日后并网后连补3年。

11、吉林省

实施年限:2021年-2023年

针对超低能耗建筑项目,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补600元,单个项目补助限额最多不超过300万元,奖补资金不得超过工程建设总投资的50%。

12、深圳南山区

实施年限:2020年6月28日-2023年

南山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申请,装机容量不小于20KWP,且采用太阳能光电建设工程一体化的建设项目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给予2元/WP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资助。

13、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

实施年限: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设立桥头镇光伏发电项目专项资金,对桥头镇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完成报批流程,并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且并网计量的光伏项目,经镇经济发展局审核后纳入补助范围(党政机关、国有及镇属企事业单位物业除外),镇财政对纳入补助范围的项目予以补助,包括装机补助和发电量补助。其中光伏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补贴标准为普通项目的1.2倍。

14、河北

实施年限: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三星级运行标识绿色建筑补助标准20元/㎡(建筑面积),单个项目(以立项批准文件为准)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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