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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与国家电投签订项目开发建设合作协议 共同发展光伏等新能源项目

来源:
时间:2022-03-28 13: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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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与国家电投签订项目开发建设合作协议 共同发展光伏等新能源项目3月26日,中石化泰山石油(以下简称“甲方”)发布公告称,与国家电投集团海南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3月26日,中石化泰山石油(以下简称“甲方”)发布公告称,与国家电投集团海南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合作双赢的原则,双方达成项目开发建设合作。

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依托各自丰富的管理、技术、项目资源和品牌优势,开展具体合作。

2.成品油、易捷服务项目。在互利互惠、公平合规的基础上共同致力于合作主营业务,乙方在其制度框架下,车辆用油、办公生活用品优先从甲方集中采购,办理加油卡,甲方根据乙方需求做好配合服务。

3.进学校、医院、康养。借助乙方正在开展的整县及整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之际,举荐甲方实施“进学校、进医院、进康养”等易捷商品推广。

4.合资建设新能源补给站。充分依托甲方场地资源和乙方新能源项目的开发技术经验及投资管理优势,双方本着交融互促、合作共赢的原则,携手打造集加油、加气、加氢、光伏发电、储能、充换电、汽服、海南绿色农产品直供等为一体的新能源综合补给站。

5.氢能资源共享合作项目。双方依托泰安市旅游资源及煤炭化工基地等区域资源禀赋优势,在制氢领域拓展新能源制氢、天然气制氢、煤制氢、甲醇制氢、工业排放气制氢等多种制氢技术及应用;在用氢领域,努力拓展旅游城市大巴氢燃料电池应用,现有加油站的储氢加氢改造,新建综合加氢能源站等氢能技术市场化推广应用;双方根据合作项目按需成立合资公司申办资质,共同发展光伏项目、组织施工建设,同时就闲置资产盘活、客户资源共享、车辆综合服务、成品油互利合作等方面进行探索合作。

6.其他方面。双方合作的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协议内容,可根据双方其他优势项目资源开展更广泛的合作,乙方海南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享有本协议合作的所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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