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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对关于支持承德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来源:
时间:2022-03-23 18: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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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对关于支持承德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的建议的答复3月23日,国家能源局公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669号建议的答复,即关于支持承德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的建议得答复,其中提到,

3月23日,国家能源局公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669号建议的答复,即关于支持承德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的建议得答复,其中提到,“十四五”期间,国家将不再下达各省(区、市)的年度建设规模和指标,而是坚持目标导向,测算下达各省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引导各地据此自行安排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并支持通过采取保障性并网规模省际置换、跨省区电力交易等灵活方式,促进区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共同完成消纳责任权重,助力地区绿色发展和能源消费结构转型。

原文如下: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669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新能〔2021〕221号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承德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商国家电网公司,现答复如下:

承德地区风能太阳能资源丰富,适宜规模化集中开发,是我国新能源开发建设的重点地区,做好该地区新能源开发利用工作,对增加清洁能源供应、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助力我国实现“3060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我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承德市大力开发利用新能源。

关于对承德地区风电、光伏发电等项目计划指标予以倾斜的建议。“十四五”期间,国家将不再下达各省(区、市)的年度建设规模和指标,而是坚持目标导向,测算下达各省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引导各地据此自行安排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并支持通过采取保障性并网规模省际置换、跨省区电力交易等灵活方式,促进区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共同完成消纳责任权重,助力地区绿色发展和能源消费结构转型。目前,我们正在组织编制“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已将包括承德在内的冀北新能源基地纳入“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重大可再生能源基地考虑范围,我们积极支持承德地区因地制宜、多元融合、稳妥有序推进新能源基地开发建设。

关于支持承德清洁能源消纳送出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承德清洁能源送出消纳问题。近年来,我局协调电网企业加强承德地区新能源送出通道建设,国家电网公司累计投入39亿元,建成500千伏御道口、220千伏木兰-隆城、五道营-金山岭、潮河-金山岭等输电通道,保障了承德地区新能源外送消纳的需要。目前,我们正在开展“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研究编制工作,将结合负荷发展、新能源开发规划等相关因素,通过加强完善华北区域主网架等相关措施,进一步提升承德地区送电京津冀负荷中心的输送能力,保障承德地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和送出消纳。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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