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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对西安5GW、泰州4GW、宁夏3GW单晶电池项目实施变更

来源:
时间:2022-02-22 12: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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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对西安5GW、泰州4GW、宁夏3GW单晶电池项目实施变更2月22日,隆基发布公告称,拟将2019年可转债募投项目“西安泾渭新城年产5GW单晶电池项目”实施主体由陕西乐叶变更为陕

2月22日,隆基发布公告称,拟将2019年可转债募投项目“西安泾渭新城年产5GW单晶电池项目”实施主体由陕西乐叶变更为陕西乐叶和宁夏乐叶共同实施,实施地点由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变更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和银川市西夏区济民路以南、宏图南街以东,项目名称将由“西安泾渭新城年产5GW单晶电池项目”变更为“年产5GW单晶电池项目”。截至目前,相关备案和环境评价手续尚未办理完成,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或备案手续。

为进一步推动行业持续降本增效,加快公司下一代电池技术迭代升级,更好地发挥西安总部电池研发优势,实现研发与新电池产能布局的嫁接和融合,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升管理效率,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产能布局调整,公司拟对陕西乐叶部分厂房进行改造和功能调整,并将陕西乐叶“西安泾渭新城年产5GW单晶电池项目”中的8条产线及配套设备(截至2022年1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拟搬迁的固定资产原值为3.54亿元,净值为3.15亿元)搬迁至银川市西夏区济民路以南、宏图南街以东,租赁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总公司已建成的厂房内实施(即原宁夏乐叶年产3GW单晶电池项目规划厂房。

公司拟对原宁夏乐叶年产3GW单晶电池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和选址,将2018年度配股结余募集资金121,390.28万元(截至2022年1月31日)变更为102,000万元用于泰州乐叶年产4GW电池单晶电池项目建设,剩余的19,390.28万元(含累计利息净收入,具体金额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据了解,泰州乐叶年产4GW电池单晶电池项目位于泰州市海陵区兴泰南路,实施主体为泰州乐叶,项目内容为在泰州乐叶现有已租赁的厂房内,实施机电安装工程改造,导入公司自主研发的高效电池技术,形成年产4GW高效单晶电池产能,投产时间:预计2022年8月开始投产,资金来源:本项目所需资金中拟使用募集资金102,000.00万元,剩余资金由项目公司自筹解决。

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0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00,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4,955,482,5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微信截图_20220222110638_副本.png

公司上述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银川年产15GW单晶硅棒、硅片项目已于2021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西安泾渭新城年产5GW单晶电池项目已于2020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2年1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如下:

微信截图_20220222110947.png

注:上表中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为尚未支付的设备及工程款等,系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已签订的采购合同金额扣除已累计支付资金后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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