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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光伏150MW!重庆石柱县“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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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1-12 15: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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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光伏150MW!重庆石柱县“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发布1月10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积极发展分布式能

1月10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积极发展分布式能源。按照因地制宜、清洁高效、分散布局、就近利用的原则,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在工业园区、大型用能企业等工业场所以及商场、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场所,适度规划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适宜区域推进农业光伏项目。

通知还指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装机达到15万千瓦:推进建设石柱县工业园区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石柱发电公司厂区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一期装机容量达到2万千瓦;并在县域内规划建设二期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达到13万千瓦。

原文如下:

石柱府发〔2021〕28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

2021年12月

目 录

前言5

一、石柱县能源发展基础6

(一)发展成效6

(二)存在的问题8

(三)面临的形势8

(四)“十四五”能源需求预测9

二、总体要求11

(一)指导思想11

(二)基本原则11

(三)发展目标12

三、重点任务15

(一)构建“一系统三基地五张网”能源发展格局15

(二)构建多元化能源供给体系16

(三)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18

(四)构建清洁能源消费体系24

(五)构建智慧能源管理系统26

(六)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27

四、重点规划建设项目29

(一)总体项目情况29

(二)分类项目情况29

五、保障措施30

(一)提升能源组织保障力度30

(二)完善能源管理运行机制30

(三)加强规划落实和政策引导31

(四)加强重点项目的用地保障31

(五)完善能源财税投资政策32

前言

能源是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事关社会经济发展全局,紧密联系人民群众生活。“十四五”期间,世界能源供需格局将发生深刻变化,绿色转型任务愈发艰巨,能源安全面临多重挑战,新旧风险交织并存。推动能源安全和绿色转型发展,对繁荣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社会长治久安、促进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

石柱县地处长江上游南岸、重庆东部、三峡库区腹心,是集民族地区、三峡库区、革命老区、武陵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于一体的特殊县份。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石柱县社会、经济、环境持续良好发展,规划将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发展新战略,依据《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重庆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十四五”时期石柱县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和政策措施,以推动石柱县能源生产和消费深化改革,保障能源供给安全,促进能源与经济、社会、环境、生态协调发展。

规划基准年:2020年

规划期限:2021年—2025年。

一、石柱县能源发展基础

(一)发展成效

“十三五”期间,石柱县持续加强能源规划和发展,能源总体发展较好,能源供给保障能力不断增强,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清洁化水平不断提升,能源保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能源惠民利民成效显著。

能源供给能力不断增强。“十三五”期间,石柱县持续强化电力、天然气和成品油的稳定供给,能源供给得到有力保障。截止2020年底,全县电力装机容量达121.30万千瓦,年发电量29.57亿千瓦时;其中,火电装机容量70万千瓦、年发电量17.01亿千瓦时,风电装机容量27.20万千瓦、年发电量6.21亿千瓦时,水电装机容量22.902万千瓦、年发电量5.82亿千瓦时,垃圾焚烧发电和余热发电装机容量分别为0.6万千瓦、年发电量分别为3068万千瓦时和2246万千瓦时。全县境内建成4条天然气长输管道,总长153.28公里,建成中压及以上城镇天然气管道1248.5千米,建成储气设施1.5万立方米、输储配站场632个、CNG加气站2座,年供应天然气3815.06万立方米。建成成品油加油站点22座,年供应成品油约6.8万吨;建成油库1座,库容1.32万立方米,年周转量15万吨。

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十三五”期间,石柱县持续推进能源消费结构优化,煤炭、成品油等一次能源消费比例进一步降低,非化石能源占比进一步提升。2020年,全县成品油消耗量68463吨,天然气消耗量3815万立方米,煤炭消耗量约91.50万吨,全社会用电量7.0906亿千瓦时。能源消费总量中成品油消费比重、天然气消费比重、煤炭消费比重、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分别为14.26%、8.48%、64.01%和13.25%。

能源清洁化水平不断提升。“十三五”期间,石柱县加强风电、水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清洁化水平不断提升。截止2020年底,城镇天然气普及率达到75.8%,较“十二五”末提升15.2%。建成风电场4座、水电站66座、垃圾焚烧发电厂1座、余热发电厂1座,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占比42.47%,较“十二五”末提升10个百分点。建成充电站8座、充电桩40台、容量3120千瓦,保障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需求。

节能降耗工作成效突出。“十三五”期间,全县持续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构建企业能源和碳排放管理体系;持续优化和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提高综合能效。2020年,全县能源消费总量为64.80万吨标煤,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至0.451吨标煤/万元,较“十二五”末下降12.59%;实现煤炭完全去产能。

能源保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十三五”期间,石柱县认真落实国家成品油、电力、天然气等能源供给保障改革方案,基本建立了由市场决定的能源价格机制。推进天然气价格调整,制定了不同层次的天然气用气价格,并不断优化用气营商环境,压缩办理时限、简化报装环节、精简申请材料、加强监督管理。积极推进售电侧改革,逐步推进风电等新能源上网并网优化政策。严格成品油供应保障机制和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成品油不断档、不脱销,市场价格稳定。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能源基础设施有待提升。全县输变电设备容量存在不足,骨架电网需进一步完善,农村电网设施有待进一步提升。少数乡镇尚未接通天然气,偏远乡镇和工业园区用气率较低。油气加注站点有待进一步优化,乡镇生产生活油气保障能力有待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桩)设施有待加快建设。

能源消费结构有待优化。石柱县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有待进一步提升。同时,随着石柱县城镇化进程加速、居民生活水平提高,推动能源需求持续增长,能源总量和能源结构优化任务仍然艰巨。

(三)面临的形势

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对能源转型提出新要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开启了零碳发展新征程,要求全社会着力推进调整产业结构、提高节能能效、优化能源结构、增加生态碳汇等降碳路径,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储能、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产业,优化重大能源基础设施布局防范碳锁定风险,完善能源价格、碳价、财税、绿色投融资等激励政策,降低能源消耗、提升能源效率。因此,“十四五”时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对石柱县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节能减排等任务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能源消费增长态势对能源发展提出新挑战。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十四五”时期能源需求总量仍将呈现增长态势。全县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城镇化进程加速,居民生活水平提高以及重大项目的推进,将推动能源需求持续增长,能源总量和强度“双控”任务较重,节能减排对工业等行业用能提出了更高要求。

新一代技术推广将为新能源产业发展带来新突破。“十四五”时期是我国深入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关键时期,新能源产业将迎来巨大的发展机遇,随着新型大型风电叶片、先进储能技术等新能源技术的发展推广,新能源电站调峰能力弱、供电质量不高等问题将得到缓解,新能源消费在能源结构的占比将持续提升。石柱县依托水电、风电等清洁能源和新能源优势,为石柱县能源绿色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区域能源合作不断深化呈现发展新变化。随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重庆市“一区两群”的协同发展,区域之间合作更加紧密,在能源领域的合作步伐也不断加快。共同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多能互补、相互配合的能源运行保障体系,协同推进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强化电力、天然气等优质资源保障协调,为石柱县能源能源产业发展、能源安全保障提供新机遇。

(四)“十四五”能源需求预测

“十四五”期间,根据石柱县经济增长趋势和产业结构特征,考虑区域能源供需情况、节能减排要求以及市级下达的能源消耗指标,石柱县能源需求按照2.1%的增速计算,到2025年,全县能源消费总量达到71.80万吨标煤。

全县电力需求将快速增长。预计年均增长率达到11.5%,到2025年全社会用电量达到12亿千瓦时;根据石柱县电力项目建设计划,到2025年全县年发电量将达到39.64亿千瓦时,电力供给在满足全县社会用电需求的基础上,富余部分电力可通过外输消纳,填补重庆市部分电力缺口,将风电等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效益。煤炭需求量将保持稳定。预计2025年全县煤炭需求量约91.50万吨,其中,大唐火电厂和西南水泥厂等主要耗煤企业用煤量约86.93万吨;全县煤炭产能全部关停,所需煤炭将全部从外地输入。天然气需求小幅增长。预计年均增速4.8%,到2025年全县天然气需求4850万立方米。成品油需求增速放缓。受新能源汽车替代、重点建设项目数量减少等因素影响,预计“十四五”期间年均增速为1.5%,到2025年全县成品油需求7.35万吨。

表1 “十四五”时期能源供需平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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