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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项目配储高达98% 安徽要求新能源高比例配储引争议

来源:
时间:2021-12-22 09: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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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项目配储高达98% 安徽要求新能源高比例配储引争议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过程中,发电侧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的占比持续提升,“新能源+储能”成为保持电力系统安全稳

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过程中,发电侧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的占比持续提升,“新能源+储能”成为保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主流选择。今年以来,多省发布政策,相继明确新能源发电项目储能配置要求,整体储能配置比例区间在5%—30%,备电时长在1—4小时。安徽省近期发布的方案显示,不论是风电还是光伏的配储比例均处于高位,且风电配储比例远远高于光伏配储,其背后原因何在?

日前,安徽省能源局印发《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方案》。根据《建设方案》公布的风电、光伏项目信息,风电项目合计装机规模142.6万千瓦,共配置电化学储能60.04万千瓦,光伏项目合计装机规模达到指457.4万千瓦,共配置电化学储能96.15万千瓦,连续储能时长1小时。

具体到单体项目,记者发现,与目前已公布建设要求的大部分省份相比,安徽省此次各发电项目的储能配比普遍处于高位,个别项目的配储比例更是高达98%以上,其原因何在?

竞价规则鼓励高比例配储

“储能的配置不能单看比例,而是要综合考虑时长和装机。时长1小时、配储比例40%和时长2小时、配储比例20%,无论是在投资金额还是实际运行上,都没有太大的区别。此前,很多省份都是要求2小时的储能时长,而此次安徽只要求1小时,所以配储比例看起来才会高一些。”对于协合亳州谯东二期风电项目装机容量5.1万千瓦、配置电化学储能5万千瓦的“超高”比例配储,有知情人透露,这一项目属扩建的二期项目,“原有一期项目并没有配储能装置,所以现在配备的储能其实是供两期项目共同使用的,如果结合一期装机,这个配储比例就不会显得那么不可思议了。”

虽然“不会显得那么不可思议”,但有参与安徽省2021年光伏项目投资的企业相关负责人张某告诉记者,公司此前曾在安徽投资过光伏电站,在本次竞标前,也对安徽省的光照条件、电网结构、电价水平等进行过综合分析,“其实,以安徽的实际情况而言,无论是从投资收益还是系统安全运行的角度来说,如果是1小时的储能时长,我们公司的光伏项目配储比例在10%左右的水平应该是比较科学合理的。”然而事实上,该公司项目报出的配储比例都在30%左右。

既然测算后的结果是10%,为何实际投标中却报出了30%的比例呢?某中标企业相关负责人梁某向记者道出了其中的原委。“安徽这次设计的竞标规则对储能的倾向非常明显。储能配置的相关分数就占到了总得分的50%左右,差不多一半了,如果这一项上不能得满分,几乎就无法中标。”此外,据梁某透露,根据竞标规则,各参与投标的发电企业自行报出配储情况,去掉最高和最低数值后,以平均值为基准,如果企业报出的配储比例在平均值以上即可得满分,在平均值以下便会扣分。“大家并不知道其他项目报了多少,所以只能尽可能压缩收益,报高一点,结果就推高了平均水平,也偏离了项目的实际需求。”

风电配储比例远高于光伏

此外,记者发现,此次安徽省公布的中标项目中,风电项目的配储比例普遍高于光伏发电。就项目自身特性而言,国网能源研究院新能源与统计研究所所长李琼慧表示,对于储能配比的需求,光伏与风电并无明确差异。“就资源特性而言,可能‘光伏+电化学储能’的搭配会更实用,风电反而更适合配置一些小型抽蓄电站作为储能装置。”

某中标企业相关负责人辛某表示,安徽省鼓励电化学储能发展的政策导向已经非常明确。“在这样的前提下,一方面,风电项目在全生命周期的损益要小于光伏,同样的投资金额,风电的收益率可能更高,所以风电项目能够接受的储能配比也就比光伏项目要高。另一方面,由于今年以来,光伏产业的整个供应链都出现了明显涨价,这也从客观上压缩了光伏投资企业的配储空间。”

开发企业要多方权衡,那么,如此配储到底经济性如何?投资收益又能否保障呢?

辛某坦言,公司内部对于所有项目投资收益的基本要求是7%左右,“我们现在只能说是勉强维持”。张某则指出,配置30%左右的储能装置,整体投资成本要增加15%左右,“但就收益而言,还要看后期储能的调度情况,现在没有相对稳定的预测”。

严防投资“烂尾”

在“勉强维持”“缺乏稳定预期”的情况下,企业承诺的高比例配储能够保质保量如期建设吗?

“如果企业本着‘先拿到项目,后续怎么建再说’的心态去投标,一旦中标后发现配比过高,投资困难,很容易出现‘烂尾’。”李琼慧表示,要严防此类情况的发生,确保新能源配储的健康发展。

对此,《建设方案》强调,各投资企业要切实加快风电光伏项目的建设进度,除并网消纳受限的原因外,光伏电站项目应于2022年底前首次并网,2023年6月底前全容量并网;风电项目应于2023年底前首次并网,2024年6月底前全容量并网。项目配置的电化学储能电站应在验收合格后与发电项目同步投运。对于提前并网的项目,在下一年度并网的规模竞争配置中,对投资企业和所在县(市、区)进行加分。对除消纳受限原因外,未能按时首次并网或全容量并网的项目,视情给予在并网规模竞争配置中扣减分值、取消投资企业参与资格,以及收回并网规模等惩戒。

原标题:安徽要求新能源高比例配储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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