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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非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宣言》:中方将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 共同推动低碳、低温室气体示范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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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2-02 11: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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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非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宣言》:中方将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 共同推动低碳、低温室气体示范区建设当地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30日,中非合作论坛第八届部长级会议在塞内加尔首都达喀尔

当地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30日,中非合作论坛第八届部长级会议在塞内加尔首都达喀尔举行,会议于30日通过《中非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宣言》。全文如下:

中非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宣言

1.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53个非洲国家和非洲联盟委员会代表团团长一致认为,气候变化及其负面影响是全人类共同面临的迫切问题和当今世界面临的最严峻挑战之一。合力应对气候变化,关系到人类的未来。人类需要一场革命,通过加快可负担的绿色低碳转型等方式减缓气候变化影响,助力可持续发展,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2.我们认为气候变化已成为中国和非洲自然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重大挑战。我们一致肯定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非洲作为发展中国家最集中的大陆,在适应及减缓气候变化合作中采取的举措和作出的巨大贡献。我们一致肯定刚果盆地森林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的重要作用。我们一致认为国际社会应为包括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绿色发展提供必要支持,保障发展中国家自主、可持续发展的正当权利,并支持非洲的相关努力。

3.我们认为应对气候变化及由此产生的移民活动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需要在多边框架下团结一致,携手应对。我们强调《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京都议定书》、《巴黎协定》是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最主要的渠道和最重要的多边框架。我们愿意在《公约》确立的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等原则指导下,和各方一道落实好《公约》、《京都议定书》、《巴黎协定》,欢迎《公约》第26次缔约方大会取得的成果,包括完成《巴黎协定》实施细则的谈判,并通过历次缔约方会议商定的机制为发展中国家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提供足够和可预测的资金支持。我们呼吁国际社会务必采取行动,迈出决定性步伐,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共同支持埃及代表非洲国家举办《公约》第27次缔约方大会。

4.我们一致认为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应同等对待减缓和适应。忆及2016年11月16日第一届非洲行动峰会发表的《马拉喀什宣言》精神,我们呼吁发达国家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国家的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发达国家应切实履行出资义务,努力填补2020年前每年应提供1000亿美元的气变资金差距,做好2020年后长期资金后续安排,并加快启动制定2025年后新的集体量化资金目标。

5.我们决定建立新时代中非应对气候变化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我们将在应对气候变化多边进程中加强协调与合作,共同维护中非及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合理权益。我们愿进一步加强中非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拓宽合作领域,在清洁能源、利用航空航天技术应对气候变化、农业、森林、海洋、低碳基础设施建设、气象监测预报预警、环境监测、防灾减灾、适应气候变化等领域加强合作,开展务实合作项目,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挑战。

6.中非双方将加快已签约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和三方合作项目的实施、推进正在磋商项目的合作文件签署,推动相关援助物资设备的生产、运输和交付,推动相关低碳、低温室气体示范区建设。双方将依托已开展的合作项目,助力非洲应对气候变化领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技术服务在非落地。双方将共同维护中非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和三方合作项目成果,强化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项目对提升非洲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的引领作用。

7.中非双方将在南南合作和“一带一路”框架下,举办中非应对气候变化高级别论坛,进一步深化中非应对气候变化交流合作,包括启动中非3年行动计划专项等。中方将支持非洲实施“绿色长城”计划。同时,中方将用好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和风云气象卫星等科技成果,强化中非防灾减灾和适应气候变化等领域技术合作,提升非洲应对气候变化的韧性和能力。中方支持非方有关应对气候变化的倡议,如非洲农业适应倡议、非洲适应倡议等。

8.双方一致倡导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可持续发展,将努力推动疫情后世界经济“绿色复苏”,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成果有利于我们更有效应对气候变化。中方是非洲可持续发展的坚定支持者,已在中非合作论坛框架内实施上百个清洁能源和绿色发展项目,支持非洲国家更好利用太阳能、水电、风能沼气可再生能源。中方将进一步扩大在光伏、风能等可再生能源,节能技术,高新技术产业,绿色低碳产业等低排放项目的对非投资规模,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助力非洲国家优化能源结构,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建设优化城市规划和垃圾管理办法的智慧城市,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9.双方一致认为,气候投融资合作是推进中非务实合作的重要方面,加强双方在建立气候投融资标准等政策体系方面的交流合作,鼓励双方金融机构落实《“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双方将加强同非洲开发银行等区域性金融机构在气候投融资领域的合作。鼓励和支持双方金融机构、非金融企业在项目合作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提高气候和环境信息披露、交换水平,开展绿色低碳供应链管理,推进中非气候投融资合作。双方认为支持地区性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包括绿色气候基金在内的气候金融机制自愿开展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双方支持符合条件的天然气发电和绿色氢能发展项目获得绿色投融资支持。非洲已在适应气候变化方面投入自有资金,金额超过其获得的公共发展援助。

10.中非双方将利用中非环境合作中心平台,加强绿色发展合作,支持应对气候变化合作项目实施。同时,促进“中非绿色使者计划”实施,开展圆桌对话和能力建设培训;推动“中非绿色创新计划”,开展绿色、循环、低碳技术合作,提升非洲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及可持续发展目标和非盟《2063年议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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