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双碳”之下,矿业如何直面挑战
“双碳”之下,矿业如何直面挑战我国作为矿产品生产和消费大国,95%以上的能源、80%以上的工业原材料、70%以上的农业生产资料源自矿产资源。矿产能源业的高质量发展,是支撑我国经济高
我国作为矿产品生产和消费大国,95%以上的能源、80%以上的工业原材料、70%以上的农业生产资料源自矿产资源。矿产能源业的高质量发展,是支撑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今年是我国矿产能源业“双碳”元年,也是转型升级的重要一年,更是矿政改革和矿法修改的重要一年。矿产能源业如何直面机遇、应对挑战?如何对标“双碳”目标做好顶层制度设计?如何构建法治保障体系?如何推进矿业服务一体化?
这些问题备受关注。
9月19日,第二届中国矿业法治高峰论坛在京召开,来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天津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中国黄金集团等多位业内专家,围绕“聚焦双碳目标法治建设,助力矿产能源转型升级”主题,为我国矿产能源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出多角度的观察、思考和建议。
论坛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资源战略发展研究院和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联合主办,中安智库承办。
与会嘉宾就我国矿政改革、矿法修改、“双碳”法治建设、涉矿服务一体化、矿业权退出、矿业走出去、矿业仲裁、绿色矿山建设、生态修复、矿业智库建设、矿业文化传播等问题,从战略角度、学术角度、法治角度阐述了观点。
矿业制度与法规不断完善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法治是治国之重器。立良法,促善治,是矿产资源、能源资源领域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非常迫切和现实的课题。”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资源战略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于光表示。
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孙佑海表示,矿产资源法经过多年酝酿,已经报给国务院,正在征求意见。此时此刻,探讨矿业法治建设,尤其是对矿产资源法的修改建言献策,十分必要,也十分及时。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任辉在以《矿业制度与矿业产业发展研究》为主题的演讲中表示,矿业制度与法规滞后,与矿业发展的地质规律、自然资源规律、环境规律、经济规律等基本规律与逻辑不相适应。
任辉直言,“九龙治水”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看得见的行政手段与看不见的市场变化状况不对应等现象严重。
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原副院长付英表示,建设现代化矿业是今后30年我国矿业发展的必由之路。现代化矿业的基本特征有3个,即科技驱动高质量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产业链供应链国内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循环相互促进。这3个特征引出未来的三大任务,即建设科技驱动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矿业、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矿业、建设双循环新格局的现代化矿业。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矿业,是生态环境保护与矿业共同发展的宏观表现。”付英说。
如何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矿业法治现代化之外,“双碳”目标下矿业如何健康发展亦是专家讨论的热点。
中国矿业报社副社长、总编辑赵腊平长期关注矿业,他以《矿业为什么要减碳?减碳需要法律支撑》为题,从庄重承诺、大势所趋、正确评估、精准施策和法规保驾护航5个方面作了阐述。
他表示,目前全球已经有126个国家承诺实现碳中和,中国二氧化碳排放量人均不到美国的四分之一,为什么会造成这么大的压力?因为中国的总量排放比较大。再者,发达国家普遍都有50至70年的过渡期,而中国只有30年左右的过渡期。
“矿业是对矿产进行勘查、采掘及其选矿的过程,直接排放或间接排放,主要的排放在冶金业、交通运输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电力等行业。”在精准施策方面,他认为要分清矿业是干什么的。
“我们也要看到,矿业在采掘过程中会造成环境污染,不一定是排放碳。”他说,产生废水、废渣等会对环境造成污染,这是矿业造成的危害,但不是直接的二氧化碳排放。要分清到底是谁排放的,这样才能有针对性地减排。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作了题为《“双碳”目标与我国矿业的绿色发展》的演讲。他表示,研究矿业,不可避免要研究到化石能源的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的方法。
“现在各种清洁能源的比重占到全国能源的25%左右,到2060年碳中和各种清洁能源的比重达到80%,也就是说,未来我们在传统能源方面,必须大力控制,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常纪文说,进一步研究发现,化石能源仍然占主流,控制能源强度、能源消耗总量与控制二氧化碳排放存在高度正相关关系,不一定是直线。在矿业发展和相关能源发展时,必须开源节流。
他认为,能源革命把火电厂的碳排放减少90%,工业减排的压力会小得多。
“但这个过程要稳妥,希望不要蛮干。”他补充道,一些地方大搞一刀切,这种做法不妥。未来化石能源会发生转型,不等于说不需要开采化石能源。比如煤化工,还得开采煤,不一定是用煤来制油,可能用煤来生产化工产品。未来冶炼柴油、汽油可能会少一些,甚至大幅度减少。但总体来说,还是需要石油化工。
“双碳”目标下,我国矿山如何绿色发展?
常纪文认为需要从四方面发力,即开展生态修复,巩固和发展碳汇;开展尾矿综合利用;开展矿业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技术革新,开展矿山的低碳生产与金属非金属的低碳冶炼。
此外,围绕涉矿服务一体化及涉矿问题综合解决,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矿产资源法律事务部主任曹旭升作了题为《中国涉矿问题综合服务体系的构建》的演讲,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资源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孟磊作了题为《矿业法治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的演讲,中安智库创始人、资深传播专家苏赢作了题为《构建矿业法治传播亮点,打造双碳舆情媒介矩阵》的演讲。
专家认为,在碳达峰、碳中和大背景下,我国矿产能源业应当法治先行,不断完善我国矿产能源业法律制度,坚持走绿色低碳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