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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对煤炭销售价格政策进行提醒

来源:
时间:2021-09-01 10: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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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对煤炭销售价格政策进行提醒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召开煤炭企业座谈会的函提出,为深入了解陕西省煤炭价格变动情况,维护好大宗商品价格秩序,决定召开榆林市部分煤炭生产企业座谈会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召开煤炭企业座谈会的函提出,为深入了解陕西省煤炭价格变动情况,维护好大宗商品价格秩序,决定召开榆林市部分煤炭生产企业座谈会。

会议主要内容为:交流今年以来煤炭价格变动情况及分析研判;对煤炭销售价格政策进行提醒。

各单位代表需携带发言材料,材料内容包括:1.目前单位煤炭销售价格变动情况;2.与去年同期以及上季度同期相比,煤炭销售价格变动情况;3.煤炭市场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原因及后期走势判断;4.加强煤炭市场价格监管的意见建议。

今年以来,为防止煤价过快上涨,榆林地区可谓举措不断。5月19日,榆林市15部门联合召开煤炭市场保供稳价安全生产约谈会,集中约谈神东煤炭公司、延长石油矿业公司、陕煤榆林销售公司等58家在榆煤炭企业负责人。约谈要求在榆煤炭企业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客观看待市场形势,理性发展,主动适应价格运行规律,合理控制煤炭价格,严禁一切推动煤价过高上涨的行为。

同时,榆林市委市政府制定了抑制煤价过高上涨七条措施,全面加强煤炭市场监督管理,依法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确保榆林煤炭价格保持在合理区间。七条措施包括,对非法生产、销售煤炭的行为,将严厉打击,依法惩处,并对典型的人和事进行公开曝光。对与用户签订过中长期合同的煤炭企业,要求按期履行约定,不得随意涨价。对不遵守中长期协议合同、随意涨价的煤炭企业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其法律责任。还将加快优质产能的核增和新建煤矿报批的进度,合法合规释放优质煤炭产能,增大市场供应。

5月20日,榆林市组成了4个调查组,赴神木、府谷、榆阳、横山四个主要产煤县市区,对非法生产经营、哄抬煤价、不履行中长期合同等行为进行督导。

5月31日,榆林市发改委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能源局、市资源规划局等共12家单位对煤价上涨的企业再次进行“稳煤价、保安全”约谈。

6月3日至4日,榆林市发改、市场监管、能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多部门联合组成暗访组,深入神木市、府谷县4家中小煤炭生产企业,就各企业安全生产、保价稳供工作进行实地调查。

6月18日,榆林市煤炭协会日前发文称,倡议建立榆林市煤炭交易建议售价机制。售价机制以全国大中型煤炭生产企业中长期合同制度中的“基准价+浮动价”机制作为参考,并分为榆阳、神木、府谷、横山四个分区。其中,基准价以当期榆林煤炭价格指数结合当前市场行情情况确定。浮动价以秦皇岛5500大卡煤炭价格涨跌幅度确定。基准价每星期更新一次,建议售价每日更新,通过各分区煤价监测微信群发布。倡议书提出,鉴于建议售价所采用的的基准价为该分区的加权平均指数,实际销售中部分煤矿售价高于该矿区均价,故设置不高于5%的调整上限。此外,个别煤矿生产配焦煤及部分煤泥、工程煤,锡类煤种不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折算定价。

6月21日,榆林市发改委发布通知称,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由榆林市发改委牵头召开关于保障煤炭稳定供应,规范市场交易秩序协调座谈会。会议主要议程为:传达《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保障煤炭稳定供应 规范市场交易秩序的通知》(榆政办函〔2021〕124号)文件精神,并强调下一步重点工作;各县市区政策和市级各部门就下一步保障煤炭供应、稳定煤炭价格工作作交流发言;各煤炭企业就下一步保证安全稳定生产、维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自觉上线交易等作交流发言并表态。

8月25日,榆林市保障煤炭市场稳定运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称,由榆林市保障煤炭市场稳定运行领导小组牵头,在全市范围内,对“榆林煤炭交易中心”等此类公众号开展专项调查,针对其信息发布权限和发布内容进行核实查证,对存在问题的公众号,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查处。由市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组成联合小组,对榆林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根据约谈结果,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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