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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节能中心举办第三届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及推广工作(2021)见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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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6-30 09: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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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节能中心举办第三届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及推广工作(2021)见面会为贯彻落实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壮大节能环保产业等战略要求,充分发挥节能新技术在推动经济转型

为贯彻落实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壮大节能环保产业等战略要求,充分发挥节能新技术在推动经济转型、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重点节能技术更广泛的应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国家节能中心于2021年4月启动了第三届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和推广工作。6月29日,国家节能中心在京举办了第三届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和推广工作(2021)协会和媒体见面活动。会上,国家节能中心副主任史作廷介绍了2019年第二届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和推广工作开展情况、《国家节能中心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和推广工作办法(2019)》修订情况以及第三届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和推广工作(2021)案例征集等有关事宜。

根据《国家节能中心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和推广工作办法(2021)》(节能〔2021〕6号,以下简称《办法(2021)》)和《关于开展第三届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节能〔2021〕7号,以下简称《案例征集通知(2021)》),第三届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征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要求:

一、征集原则性要求

1、申报单位本着自愿原则申报参加本届评选和推广并承诺愿意承担示范引领社会责任,有较强的推广意愿、承诺按市场化机制参与开展后续推广工作。

2、案例应用节能技术应具有先进性、引领性和示范性,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良好。

3、案例应用节能技术通用性、可复制性较好,应用稳定可靠,具有良好的推广价值,市场和用户认可度、满意度、口碑良好。

二、征集重点及范围

1、征集重点

在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中作用突出,在完成能耗双控任务、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等目标中作用突出,在污染防治攻坚战、蓝天保卫战、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工程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完成中作用突出的案例应用节能技术。

特别关注在关键核心技术、通用耗能设备技术、民用设备技术等方面有突破,解决整体节能、系统节能问题的技术、以及能源替代类技术。

2、主要范围

以2016年以来在工业特别是重点耗能行业、产业园区和企业单位,建筑、交通、能源领域,大型公共设施、医院及高等院校等公共机构领域为主,兼顾民用民生、农业农村、商贸等领域,在这些领域新建或节能技改项目中应用节能新技术或新能源技术形成的项目案例,并溯及以往特殊案例。

3、列入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发布的技术推广目录中的节能技术,以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节能降碳、降本增效效果突出,推广价值大的节能技术优先考虑。

三、征集具体条件要求

1、申报单位及其申报的案例项目技术应用单位近三年来经营发展正常,不涉及破产、重组、停牌等重大事项,无重大失信记录及其他违法行为等。

2、申报的案例技术无知识产权权属争议。

3、申报的案例项目到申报截止之日时已稳定运行1年以上,无安排、环保等方面问题;有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申报的案例项目的节能效果检测报告或评价(评估)报告,或者由案例项目技术应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方式: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等地方节能中心,积极组织并集中申报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先进节能技术应用案例,共同致力于后续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为"十四五"节能减排、绿色发展做出贡献;鼓励全国、地方性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采取集中组织推荐的方式申报;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也可以独立向国家节能中心申报。

2、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填写材料及表格、相关证明材料、项目案例申报数量最多3个、并明确优先顺序,表格不可留空白、要撰写典型案例申请报告等。

3、申报材料提交时间和方式:征集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31日,需以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提交,申报资料具体要求可登陆国家节能中心官方网站查询。

五、工作咨询服务联系方式

于泽昊:010-68585777-6039,150 1059 8988

张宽:010-68585777-6040,153 2180 7630

会议上,史作廷副主任和推广处有关同志就本届典型案例征集中几个重点问题接受了媒体的提问并回答。

1、中宏网问:本届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工作的目的、原则和工作重点有哪些?

答:针对当前节能技术选择难、推广难等突出问题,本届工作的初衷目的仍然是按照新发展理念的要求,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需要,努力把近年来先进实用的节能技术应用案例评选出来、尽快推广出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壮大节能环保产业、促进绿色高质量发展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等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工作的原则仍然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遵守党的法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公平、公正、公开,客观准确、质量第一、宁缺毋滥,共商、共建、共享和精准、务实、有效,扎实开展本届工作。

本届工作的重点有以下几点:一是围绕国家发展需要突出工作重点,切实把在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中作用突出的,在完成能耗双控任务、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等目标中作用突出的,在污染防治攻坚战、蓝天保卫战、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工程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完成中作用突出的节能技术,择优评选出来,发挥好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发挥节能技术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能源消费革命以及产业园区、大型公共建筑、大企业大医院及高等院校等整体能效、系统节能效果提升中的作用。三是通过加快节能技术应用,促进技术更新换代,推动节能产业技术进步、企业规模加快增长,壮大节能环保产业。四是通过实践探索,持续完善评选程序机制,使评选和推广工作方式方法更加科学,切实把先进实用的节能技术评选出来、推广出去。征集范围,努力发挥好新能源技术对于经济社会绿色发展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2、中国能源网问:本届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的征集要求较上届有什么不同?

答:本届典型案例的征集工作除了根据《办法(2021)》进行调整以外,还对征集要求做了部分改进,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一方面减少证明材料限制。征集具体条件要求"有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申报的案例项目的节能效果检测报告或评价(评估)报告"外,补充增加了"或者由案例项目技术应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考虑到申报单位聘请第三方机构出具报告可能遇到的时间、经费等各种客观情况,对确实无法提供第三方报告的案例项目适当放宽限制,由案例项目技术应用单位出具并加盖应用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也可被许可为证明材料,但如果进入现场核实阶段都要经得起同样程度的验证。

另一方面鼓励技术迭代升级,支持中小节能技术企业发展。征集具体条件要求"已入选前两届国家节能中心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的案例技术项目不能重复申报。"这就是说,已经入选过前两届国家节能中心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的案例项目以及应用相同案例技术实施的其他所有项目,不在征集范围之内;若案例技术在性能参数等方面有明显的优化,则可以将优化后的技术应用新案例项目再次申报,但须在申报材料中说明技术优化内容。通过这样的调整,鼓励已入选往届典型案例的申报单位特别是中小节能技术企业持续对技术进行迭代升级,力争成为细分领域内的"隐形冠军"。

3、节能与环保杂志问:怎样保障本届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答:评选环节的公平、公正、公开是保障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经得起实践应用验证的基础。前两届的评选工作,经初筛分类、信誉核查、初步评选、现场答辩、现场核实、公示等十几个环节,并邀请院士把关,最终由两届专家团队确定了15个、16个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现场答辩环节全程录像以备查,所有参与的专家和中心工作人员均要事前公示,整个过程完全公开,主要工作结果都在中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了公示通告,所有结果均未收到参评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异议,确保了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得到了业界和各方面的认可和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公信力。本届评选工作我们将继承往届这些好的方法,同时也在《办法(2021)》中做了改进。

第一,在修订完善《办法(2021)》之前,我们向50余位参加了第二届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工作的专家征求了意见和建议,专家们根据参与这项工作的体会提出了一些很好建议,我们都进行了研究吸收;之后又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到截止日期除个别意见外没有不同意见,并普遍给予了较高的评价。我们对前后征集到的意见与建议进行了统筹研究和合理采纳,最终完成了《办法(2021)》的修订工作。

第二,在《办法(2021)》刚性准则中明确,要"遵守党的法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客观准确、质量第一、宁缺毋滥";对通过弄虚作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典型案例名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资格,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提请其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依法依纪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理;对参与评选和推广工作的专家和国家节能中心人员,违反纪律规定的,一经发现依法依纪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理。整个评选和推广服务工作过程接受和欢迎所有申报单位、案例技术应用单位、申报组织单位等社会各有关方面的监督,反映的问题一经调查核实即严肃处理。

第三,本届工作将参评专家签署的"诚信评选承诺书"内容进行了完善,强调了专家在评选阶段应保持独立性;评选过程经完善主要设置了征集情况周知、初筛分类、信誉核实、专家遴选和组织、初步评选、情况复核、组织现场答辩、现场核实、公示及结果处理、最终确定、结果公布等11个环节,每一个环节都明确规定了处理的程序、人员组成等要件;在评选过程中所有参与评选的专家、国家节能中心工作人员均要事前面向社会进行公示,需要回避的即做回避处理;评选过程中每个重要环节的结果也同样会在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通告。

这些公开、透明的措施都是公平公正地评选出先进实用节能技术典型案例的保障,我们会坚定不移地贯彻下去。

4、中国发展网问:第三届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推广工作将做哪些创新?

答: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第二届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和推广工作都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最主要体现在很多线下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为了切实将典型案例技术推广出去、应用起来,我们克服困难、积极探索了一系列节能技术推广新手段,对于其中可行、有效的手段在本届《办法(2021)》中予以了明确,比如:

节能技术推广涉及专业知识领域广泛,为了进一步提高典型案例推广工作的专业化程度,我们将参评专家签署的"诚信评选承诺书"扩展为"专家诚信评选和后续推广服务承诺书",要求专家深入参与后续推广工作,从专业角度为全流程各项活动把关;向案例技术应用单位颁发证牌,增强案例技术应用单位的荣誉感,更好地发挥案例应用单位在行业内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更多用能单位加快应用先进适用节能技术;授权入选案例技术单位使用国家节能中心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注册商标,增强企业和案例技术信誉、扩大市场认可度;使用中心组织创作的《家园的模样--节能推广之歌》开展宣传,通过活泼的歌曲形式,融入百姓生活,扩大企业的社会知名度;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向有需要的典型案例技术企业提供金融、法律等服务,帮助案例技术企业解决推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组织案例技术企业参加节能增效、绿色降碳等各类推广服务活动,利用好各类媒体宣传平台作用,发挥好企业专家的经验,为扩大案例技术推广应用提供更大的平台,等等。

最后,史作廷副主任表示,下一步国家节能中心将按照《办法(2021)》和《案例征集通知(2021)》的要求以及工作计划安排,推进第三届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和推广工作,切实把近些年来先进实用节能技术评选出来、尽快推广出去,为壮大节能环保产业和绿色发展,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等目标贡献应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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