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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绿债目录出炉 中国绿色债券存量8132亿居世界第二

来源:
时间:2021-04-26 09:2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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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绿债目录出炉 中国绿色债券存量8132亿居世界第二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是“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是“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绿色复苏的重要手段。作为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途径,绿色金融如何高质量发展一直以来备受关注。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印发〈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并随文发布《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新版目录的发布,将进一步规范国内绿色债券市场,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在调结构、转方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一季度发行绿债接近2020年一半

2020年9月,我国提出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低碳转型已成大势所趋。目标的提出,对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生活方式转变提出了更高要求,也给绿色经济、绿色金融快速发展提出了新挑战、创造了新机遇。有机构预测,我国要实现碳中和目标,在未来三四十年间,新增资金需求大概会有100万—200万亿。

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资产质量整体良好,绿色信贷取得较好成效,整体呈现“规模大、结构优、质量高”的特点,绿色贷款不良率远低于全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绿色债券更无违约案例。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末,中国绿色贷款余额近12万亿元,存量规模居全球第一;绿色债券存量8132亿元,居世界第二。2021年一季度,国内绿色债券发行规模达到1168亿元,已接近去年全年发行规模的一半。

绿色债券是将募集资金专门用于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产业、绿色项目或绿色经济活动,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并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重要的绿色金融工具。对绿色债券支持领域和范围进行科学统一界定,有助于提升我国绿色债券的绿色程度和市场认可度。据初步测算,每年绿色债券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可节约标准煤5000万吨左右,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1亿吨以上。

早在2015年,央行和发改委就相继发布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和《绿色债券发行指引》,为界定绿色债券支持项目范围、规范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后,我国绿色债券实现快速发展,为支持绿色低碳转型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随着我国绿色发展内涵不断丰富、产业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的持续更新,亟须对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的适用范围和技术要求进行统一,以适应新时期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并逐步实现国内与国际通行标准和规范的趋同。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新目录在部际标准统一、国际标准趋同、绿色项目界定方面实现重点突破。这对于进一步规范国内绿色债券市场,引导更多资金支持绿色产业和绿色项目、实现国内绿色债券支持范围与国际市场相关标准趋同亦将提供重要保障。新版绿债目录的发布实施,对相关市场主体发行、投资绿色债券等业务将提供更大的便利。

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利用项目“出局”

《绿债目录(2021年版)》实现三大重点突破,包括绿色项目界定标准更加科学准确,债券发行管理模式更加优化,为我国绿色债券发展提供了稳定框架和灵活空间。

在基本思路上,新版目录与2015年版保持一致,继承了绝大部分原有支持项目和领域。与此同时,为适应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新版目录对分类层级进行了扩充,并根据国家绿色发展战略和绿色产业支持的重点,对部分支持项目和领域进行了适当调整。这些做法不仅有利于存量绿色债券的顺利过渡,而且能够适应碳中和目标下绿色金融发展的需要。

在具体支持范围上,新版目录增加了有关绿色农业、绿色建筑、可持续建筑、水资源节约和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等新时期国家重点发展的绿色产业领域类别,对绿色装备制造领域的支持还从生产端扩展到对相关贸易活动的支持上。在具体支持项目层面,增加了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的绿色项目、农村地区清洁供暖绿色项目,从而有利于更好地服务新时期国内绿色产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目标。

值得注意的是,新版目录在四级分类上,不再将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利用项目纳入绿色债券支持范围。

对此,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煤炭等化石能源在本质上仍属于高碳排放项目,国际主流绿色债券标准均未将其纳入支持范围。新版目录不再将此类项目纳入支持范围,使我国绿色债券标准更加规范、严格,实现了与国际主流标准的一致。

该负责人强调,煤炭等化石能源的清洁生产和高效利用,对现阶段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更好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央行正会同有关部门,坚持安全第一、节能优先的原则,积极研究转型金融相关标准,在充分考虑现有投资项目的设计使用年限和折旧的前提下,设计平稳转型路径,引导金融机构支持能源体系和用能行业做好有序、渐进绿色转型。

据悉,下一步,三部门将加强对《绿债目录(2021年版)》的宣传推广,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项目。同时,继续加强绿色债券相关管理部门的沟通协作,优化应对气候环境变化相关金融标准,持续推动绿色债券市场基础性制度统一和中外绿色债券标准趋同,更好地服务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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