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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核准新疆淖毛湖矿区兴盛露天煤矿建设规模的调整

来源:
时间:2021-03-22 11: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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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核准新疆淖毛湖矿区兴盛露天煤矿建设规模的调整国家能源局日前发文称,兴盛露天煤矿已按照全国统一政策标准落实建设规模(生产能力)差额部分产能置换要求,为加快先进产能释放,优化

国家能源局日前发文称,兴盛露天煤矿已按照全国统一政策标准落实建设规模(生产能力)差额部分产能置换要求,为加快先进产能释放,优化煤炭产业结构,同意兴盛露天煤矿建设规模(生产能力)由300万吨/年调整为500万吨/年。

项目单位要进一步完善资源开采、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后,按500万吨/年公告生产能力,不得超能力生产。

国家能源局2018年发布的国能发煤炭〔2018〕18号文提出,为推进新疆大型煤炭基地建设,保障能源稳定供应,优化煤炭产业结构,同意实施煤炭产能置换,建设淖毛湖矿区兴盛露天煤矿一期工程项目。

兴盛露天煤矿一期工程建设规模300万吨/年,配套建设选煤厂。工业场地位于矿田采坑西北侧约1.5公里处。剥离、采煤均采用单斗—卡车间断开采工艺,选煤采用复合式干法风选工艺。电源引自卓越、达子泉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侧,煤矿用水取自淖毛湖工业园区集中供水管网和处理后的矿坑排水。

项目属未经核准擅自开工建设的违规煤矿,总投资4.24亿元(不含矿业权费用),其中,资本金1.27亿元,占总投资的30%,由项目单位以企业自有资金出资;资本金以外的2.97亿元,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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