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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死亡,瞒报事故!华润风电“11·12”风电项目瞒报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来源:
时间:2021-03-09 20: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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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死亡,瞒报事故!华润风电“11·12”风电项目瞒报事故调查报告公布近日,宁夏应急管理厅公布了《华润风电(海原)有限公司 “11·12”风电

近日,宁夏应急管理厅公布了《华润风电(海原)有限公司 “11·12”风电项目瞒报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概况

2019年11月12日16时许,华润风电(海原)有限公司海原呱呱山200MW风电项目在建工地发生一起较大事故,造成5人死亡。核定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50万元。

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单位未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刻意隐瞒事故真相,后经群众举报、有关部门多次核查,查实了其瞒报事故的行为。

事故瞒报过程

事故发生后,总包单位项目经理、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总包单位项目部副经理三人在现场商议后决定不让120急救人员进入事故现场,没有报警,也没有向保险公司报案。现场商议将5名死者尸体搬运至当地医院太平间,后将尸体转运至固原相关医院停放。

监理负责人在获知事故情况后,没有向当地政府部门报告,并于11月19日辞职离开海原。

之后,分包单位总经理、副总经理、现场负责人与死者家属及2名村干部谈判赔偿价格,最终达成赔偿协议。

分包单位总经理又与总包单位达成协议,分包单位放弃呱呱山项目100万元工程款及后期未完成工程,撤出工地。

分包单位、总包单位、建设单位相关高层在知晓“11·12”事故后均未按规定向政府部门上报事故情况。

在接受有关部门核查期间,建设单位相关高层多次要求员工对该事故要保持统一口径,不予承认,死扛到底。串通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并要求项目部人员不能承认发生过该事故。

直接原因

涉事履带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安装人员没有对履带起重机安全状态进行有效检查,操作司机误操作造成主臂端头下降,在重力作用下,主臂第二、三节臂在基本节内滑出,带动与主臂端头连接的副臂外移,连锁引发副臂端头滚轮与主臂下部的固定钩脱开,重力作用下,副臂端头下落,副臂下方蹲着作业的5名人员来不及躲避,被当场砸压在副臂下方所致。

已被司法机关采取措施的人员:

1.李某俨,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北方大区宁夏区域公司总经理,兼任华润风电(海原)有限公司总经理。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田某鹏,华润风电(海原)有限公司海原呱呱山200MW风电项目部负责人。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已取保候审。

3.王某章,总承包单位风力与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分公司海原呱呱山200MW风电项目主体工程项目经理部经理。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取保候审。

4.裴某俊,总承包单位风力与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分公司海原呱呱山200MW风电项目主体工程项目副经理、安全经理。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提请逮捕。

5.刘某飞,分包单位总经理,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取保候审。

6.王某池,分包单位海原呱呱山风电项目现场负责人,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全面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的组织、指挥、管理工作。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提请逮捕。

7.张某刚,监理单位华润(海原)呱呱山风电建设项目监理负责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取保候审。

8.郭某真,分包单位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提请逮捕。

9.刘某东,分包单位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涉事起重机械机长。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提请逮捕。

10.赵某飞,分包单位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提请逮捕。

报告全文:

华润风电(海原)有限公司 “11·12”风电项目瞒报事故调查报告

2019年11月12日16时许,华润风电(海原)有限公司海原呱呱山200MW风电项目在建工地发生一起较大事故,造成5人死亡。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单位未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刻意隐瞒事故真相,后经群众举报、有关部门多次核查,查实了其瞒报事故的行为。

2019年12月21日,接到瞒报事故的核查情况报告后,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书记陈润儿、自治区主席咸辉和张超超常务副主席先后作出批示,要求依法从快调查、严肃处理。自治区应急厅主要负责同志立即带领相关人员,会同自治区公安厅等部门赶赴中卫市,查看事故现场,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自治区领导批示精神,要求中卫市事故调查组尽快还原事故发生真实过程,查清事故瞒报过程,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做好社会舆论引导工作。

为迅速查明事故的真实原因和瞒报的过程,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2019年12月2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华润风电(海原)有限公司海原呱呱山风电项目瞒报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下设综合组、技术组、管理组、责任追究组、应急评估组),由自治区应急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自治区公安厅、应急厅、中卫市、固原市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自治区纪委监委、党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应急厅、市场监管厅、总工会、西北能源监管局派员参加,对本起瞒报事故提级调查。同时,聘请特种设备、工程建设等方面的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技术鉴定、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及瞒报过程、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瞒报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分析了瞒报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教训,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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