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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开展“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集中调研

来源:
时间:2020-12-28 10: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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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开展“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集中调研12月22日至25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部长黄润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库热西,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

12月22日至25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部长黄润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库热西,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刘华分别带队赴重庆市、北京市、广东省、福建省、吉林省调研,并召开西南、华北、华南、华东、东北片区座谈会,集中听取各地对正在编制的“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国家规划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完成“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的新目标新任务和二〇三五年“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的远景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和引领作用。每一次调研座谈,都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介绍“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总体情况及进度安排。各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了解等方式,共收集整理涉及生态环境质量目标指标、区域协同发展、监管体制改革、能力建设等方面两百余条建议。

调研座谈指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十四五”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分量更重、核心地位更突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突出强调,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党中央对“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战略部署,为做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各地区各部门要站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对标2035年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科学谋划“十四五”目标任务。

调研座谈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优化调整作用。规划编制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准确定位“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既突出整体进展,又兼顾各地实际,科学设定与现阶段发展相适应的“十四五”生态环境改善整体指标,认真研究拉动国内市场需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态环境保护举措,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服务、支撑和保障。

调研座谈指出,力争到2030年前实现碳排放达峰,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习近平总书记向国际社会作出的庄严承诺。规划编制要突出以降碳为源头治理的“牛鼻子”,把应对气候变化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锚定碳达峰行动计划目标任务不动摇,积极部署碳减排措施,以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倒逼能源、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和生态环境质量协同改善。

调研座谈强调,系统观念是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坚持系统观念作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五大原则之一。规划编制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科学运用和实践深化,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遵循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发展规律,建立地上地下、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持续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整体治理。

调研座谈指出,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抓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有效防范化解各类经济社会风险,坚决防范特大事故发生。生态安全、生物安全、核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编制要科学把握发展与安全关系,统筹生态安全、生物安全,加强核安全监管,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调研座谈要求,生态环境部机关相关司局和规划编制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强沟通对接,紧跟国家规划纲要编制进度,加快推进规划编制。各地区要积极谋划好本地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做好任务细化、目标分解、项目落地等工作,指导所属市县做好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地,确保“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顺利启航。

各调研组所调研省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负责同志,省级生态环境、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所在片区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座谈并交流发言。

生态环境部有关司局和部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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