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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出台特别规定严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来源:
时间:2020-11-25 10: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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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出台特别规定严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煤矿发生较大事故一律提级调查;生产矿井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必须按要求进行智能化改造;省属国有企业控股煤矿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责令煤矿上一级公司总经理

煤矿发生较大事故一律提级调查;生产矿井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必须按要求进行智能化改造;省属国有企业控股煤矿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责令煤矿上一级公司总经理就地辞职,并严肃追责;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的,责令煤矿上一级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就地辞职,并严肃追责。

记者24日从山西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遏制煤矿事故发生,维护矿工生命财产安全,山西制定出台了18条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别规定,并将于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邓维元说,今年以来,山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稳中有险、稳中有忧。特别是进入10月份以来,全省连续发生3起较大煤矿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特别规定从矿井设计、生产布局、灾害治理、现场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严厉措施,对煤矿严重违规、冒险作业等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置。

按照特别规定,煤矿生产建设工程未经批准,或者未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施工等13种情形,将一律依法停产整顿;煤矿违规开采各类煤柱,图纸作假、隐瞒采掘工作面,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等3种情形,将比照事故调查处理。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谢万星说,今年前10月,山西煤监系统共监察矿井2007矿次,查出各类隐患18562条,行政处罚1021矿次,责令停产整顿252矿次。下一步,煤监系统将加大执法力度,对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打出停产整顿、暂扣证照、降低等级、联合惩戒等“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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