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发布《关于盱眙县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相关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江苏省发布《关于盱眙县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相关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根据《江苏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经盱眙县政府申请、市政府批示、市级核
根据《江苏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经盱眙县政府申请、市政府批示、市级核查验收,现将盱眙县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相关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6日。
二、公示期间,市生态环境局接受反映公示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联系电话:83640242,地址:淮安市健康西路77号,邮编:22300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非上班期间请发电子邮件。
三、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盱眙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盱眙县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相关问题整改工作,在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此问题之前,盱眙县委、县政府就已着手推进整改该项问题,并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整改方案,深入调查摸底,落实整改措施。
1、对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工程。聘请第三方专家,组织施工单位对污水厂的处理工艺和设备进行了改进。提标改造工程于4月9日正式投入运行,自4月16日以来,根据淮安市盱眙环境监测站监督监测数据和在线监测数据显示,二污厂的COD、氨氮、总磷、总氮等污染因子出水数据连续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排放标准,已实现持续稳定达标排放,提标改造项目于2020年8月20日经专家评审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
2、全面排查整治开发区内工业企业,梳理确定废水重点排放企业名单,采取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推进企业进行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排污口整治、安装在线监控等措施,确保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
3、严肃查处违法超标排放企业。淮安市盱眙生态环境局先后对检查中发现违反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6家企业进行严肃查处,共计处以罚款109万元,对二污厂连续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采取按日计罚的处罚措施,累计罚款1250万元,并督促其切实整改到位。
4、深化长效管理,加大对开发区污水排放企业和污水处理厂的监管执法力度,确保二污厂进、出水稳定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