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此类居民用电促销当叫停
此类居民用电促销当叫停一条居民用电可享受优惠电价的消息迅速蔓延。某地发布“一户一表”居民用电促销政策,本年度用电量超出4500千瓦时的部分,电价由原来每千瓦
一条居民用电可享受优惠电价的消息迅速蔓延。某地发布“一户一表”居民用电促销政策,本年度用电量超出4500千瓦时的部分,电价由原来每千瓦时0.8283元下调为0.6283元。这不是其首次进行居民电价优惠,早在2018年初就印发相关文件推行居民用电优惠促销政策。
乍看之下,居民用电优惠促销似乎是造福人民、利在百姓的好思路好举措,且增加电力消费还能促进行业发展,但深入研究分析并非如此,而其潜在的巨大负面影响也不容小觑。
首先,这是对能源资源节约导向的背离。
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节约能源法》明确“国家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习近平总书记也特别强调,要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树立勤俭节约的消费观,加快形成能源节约型社会。显然,推行用电优惠促销违此远矣,且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大手大脚浪费式消费后想再回到节约用电难上加难。
其次,这是对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的异化。
国家发展改革委2011年印发《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旨在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逐步减少电价交叉补贴,理顺电价关系,引导居民合理、节约用电。其中明确,第三档电价控制在第二档电价的1.5倍左右,起步阶段提价标准每千瓦时为0.3元左右。用电优惠促销擅自将第三档加价标准调降为0.1元、与第二档电价仅差0.05元,很难说与国家政策精神相一致。
再次,这只是覆盖极少数用户的优惠政策。
按照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的基本设置,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执行,各地第一档电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确定,第二档按覆盖95%确定。第三档本身覆盖的居民用户占比并不高,而用电优惠促销电量门槛更高,覆盖面之小更可想而知。很明显,这实际上是针对极少部分高电量用户的优惠,绝大多数居民用户只是“吃瓜群众”。
最后,这对促进电量消费作用极其有限。
我国电力消费结构中以工业用电为主,居民用电占比仅为15%左右,进入用电优惠促销的电量比重能有多大、对促进电力消费的拉动力能有多强?期待以此促进行业发展无异于痴人说梦。同时,因为交叉补贴的存在,居民用得越多,补贴负担越重,且更多补贴了高用电量的“富人”,越鼓励其用电越增加补贴负担。
所以,这种仅惠及极少数人却影响深远的用电促销应当及时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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