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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项措施治大气污染 吉林长春力保完成年度空气改善目标

来源:
时间:2020-06-25 09: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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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项措施治大气污染 吉林长春力保完成年度空气改善目标记者从长春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日前,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长春市决胜2020污染防治攻坚

记者从长春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日前,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长春市决胜2020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实施“控煤、控尘、控气、控烧、控车”等12项措施,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严格环境执法督查,力争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实现今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和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目标。

实施燃煤污染治理,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实施煤炭减量替代。严厉打击劣质煤炭进入市场流通销售。开展城乡接合部和城中村清洁燃料替代工作。今年年底前,完成淘汰全市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

推进实施清洁供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通过推进清洁燃煤集中供暖,开展天然气供暖,推广电供暖,发展可再生能源供暖等方式,实现今年全市清洁取暖率达到42%以上,供热系统平均综合能耗降低至20千克标煤/平方米以下。燃气壁挂炉能效不得低于2级水平。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有改造价值的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加强秸秆露天焚烧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原则,构建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到今年年底,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10项工作机制,组织秸秆禁烧专项行动,坚决防止引发大气污染和安全问题。

全面开展“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行动。对柴油货车路检路查,每月不少于4次。市、县(市)建成区、国省干道全面实行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禁行或限行。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年度抽检率达到60%。不断提升车用燃油和车用尿素质量。全链条减少柴油车(机)污染物排放量。

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确保整治到位,实现动态清零。今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整治。

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大力度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气发生炉,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工业炉窑治理任务,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或清洁能源汽车比例达到30%以上。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

加强城市扬尘污染管控,强化生活源污染治理。全面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今年年底前,市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县(市)城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城市建成区消除裸露地面。

严查露天烧烤、焚烧垃圾、烧纸祭祀、燃放烟花爆竹等“明火冒烟”行为。加大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力度,使用焦炭、木材等易产生烟尘污染的炉灶,责令其改用清洁燃料,餐饮服务场所、机关、学校食堂大灶要安装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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