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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2020年4月环境空气质量成绩单公布
来源:
时间:2020-05-18 19: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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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2020年4月环境空气质量成绩单公布5月15日,枣庄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指挥部发布《枣庄市环境空气质量专核奖惩月度通报(2020年4月)》。其中,枣庄市倒数第1位的峄城区,需
5月15日,枣庄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指挥部发布《枣庄市环境空气质量专核奖惩月度通报(2020年4月)》。
其中,枣庄市倒数第1位的峄城区,需上缴市级财政200万元。据了解,2020年4月,枣庄市环境空气质量分值分别为:山亭区为1.6,列全市第1位;滕州市为2.2,列全市第2位;高新区为2.6,列全市第3位;市中区、台儿庄区为4.8,并列全市第4位;薛城区为5.0,列全市第6位;峄城区为7.0,列全市第7位。在镇街环境空气质量分值排名中,枣庄市后6位的镇街依次为:滕州市张汪镇为62.0,列全市倒数第1位;薛城区陶庄镇为61.4,列全市倒数第2位;台儿庄区泥沟镇为60.6,列全市倒数第3位;市中区税郭镇为58.4,列全市倒数第4位;市中区永安镇为58.2,列全市倒数第5位;台儿庄区运河街道为55.8,列全市倒数第6位。
根据《枣庄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奖惩办法》的相关规定,2020年4月,环境空气质量分值排名全市倒数第1位的峄城区,需上缴市级财政200万元;环境空气质量分值排名全市前6位的山亭区水泉镇、滕州市滨湖镇、山亭区北庄镇、山亭区店子镇、山亭区凫城镇、滕州市龙泉街道各获得市级财政奖励30万元;环境空气质量分值排名全市后6位的滕州市张汪镇、薛城区陶庄镇、台儿庄区泥沟镇、市中区税郭镇、市中区永安镇、台儿庄区运河街道各需上缴市级财政30万元。市财政局对上述奖惩资金进行年终体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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