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四川乐山一国家级VOCs治理试点项目通过生态环境部验收
四川乐山一国家级VOCs治理试点项目通过生态环境部验收日前,乐山市生态环境局传出喜讯,乐山一国家级试点项目通过生态环境部验收。5月7日,生态环境部采取视频会议方式,组织召开了国家环
日前,乐山市生态环境局传出喜讯,乐山一国家级试点项目通过生态环境部验收。
5月7日,生态环境部采取视频会议方式,组织召开了国家环境监测与信息项目专家验收会,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姬钢处长主持会议,四川省乐山市、山东省淄博市、北京市顺义区、中国石油等4个承担试点课题的地区参会,会议邀请了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以及相关特邀专家参与验收。
会议认真听取了4个试点地区关于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严格对照试点任务书逐一审查了试点工作成果。验收组一致同意“乐山市(五通桥)盐磷循环产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试点监测项目”通过验收。验收组指出,乐山试点工作特色鲜明,思路清晰,不仅摸清了园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现状、特征、组分、来源,还因地制宜地建立起园区企业自行监测、园区环境质量监测和园区自动监测预警体系,编制的《化工园区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指南》具有较强的推广价值。
据悉,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organiccompounds,英文缩写“VOCs”,以下统称“VOCs”)是形成臭氧和细颗粒物污染的重要前体物。2018年,生态环境部将乐山市(五通桥)盐磷循环产业园区列为全国4个工业园区VOCs监测试点地区之一,进入国家环境监测与信息重点项目库,成为西部地区唯一的试点地区。
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在乐山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的全力支持下,乐山市环境科学研究所作为专题承担单位,严格对照试点工作任务书,先后投入试点资金231万元,圆满完成了园区VOCs现场调查、摸底监测、环境质量监测、自行监测、比对监测等多项试点任务。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多次赴乐山调研试点工作,均高度肯定了乐山试点工作做法。
本次工业园区VOCs监测试点是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创建以来承担的第一个国家级试点项目,其主要亮点是:
一是填补了园区VOCs监测空白。乐山作为西部地区,VOCs监测起步较晚,相关监测能力基本属于空白。通过本次试点,建立了乐山市(五通桥)盐磷循环产业园区企业VOCs自行监测体系和园区VOCs环境质量监测体系,有效填补了乐山市在工业园区、工业污染源VOCs监测领域的空白。
二是创新试点了多种VOCs监测手段。依托本次试点,在五通桥城区新安装1套VOCs自动监测站,可实时监测57项PAMS物质组分;创新开展了在线GC-MS移动监测走航,通过实时监测117项VOCs组分;在园区安装2套非甲烷总烃废气在线监测设备;试点了PID、FID等便携式VOCs监测设备,相关工作均走在全省前列。
三是兼顾考虑了园区环境影响实际。本次试点除VOCs外,根据盐磷化工园区特点,对环境影响相对突出、群众反映较大的硫化氢、氨、氯气、氯化氢等特征污染物同步开展了监测,体现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试点原则。
四是建立完善了园区VOCs监测预警体系。本次试点除VOCs外,根据盐磷化工园区特点,对环境影响相对突出、群众反映较大的硫化氢、氨、氯气、氯化氢等特征污染物同步开展了监测,体现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试点原则。
下一步,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对试点成果进行总结、分析,进一步研究园区VOCs排放对城区及周边影响特征,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提供乐山的经验做法。
-
“国网电动社会桩开放平台”项目正式启动2024-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