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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评价标准(GB/T 5060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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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3-06 17: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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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评价标准(GB/T 50604-2010)1总则1.0.1为贯彻实施能源节约、环境保护、建设节约型社会,推进在建筑上利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规范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

1总则   1.0.1为贯彻实施能源节约、环境保护、建设节约型社会,推进在建筑上利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规范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评价,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评价新建、改建和扩建民用建筑上使用的太阳能热水系统,以及在既有民用建筑上增设、改造的太阳能热水系统。   1.0.3评价太阳能热水系统应依据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类型及其所在地域的太阳能资源、自然环境、经济发展水平、社会习俗等特点进行评价。   1.0.4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太阳能热水系统solar water heating system   将太阳能转换成热能以加热水的系统装置。包括太阳能集热器、贮水箱、泵、连接管道、支架、控制系统和必要时配合使用的辅助能源。   2.0.2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集成integration of SWH systems with building   建筑上利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时,将太阳能技术与建筑技术结合,做到与建筑协调统一,保持建筑统一和谐的外观。   2.0.3方位角azimuth   直射阳光水平投影和正南方位的夹角,正南为0°,午前负值,午后正值。   2.0.4系统适用性能system applicability   由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系统设计和设备配置所决定的适合用户使用的性能。   2.0.5太阳能保证率solar fraction   系统中由太阳能部分提供的热量除以系统总能耗。   2.0.6系统安全性能system safety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和材料等及其在运行过程中不危害人身安全并有利于预防或躲避灾害的性能。   2.0.7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domestic solar water heating system   贮水箱容积小于600升的太阳能热水系统。   2.0.8空晒exposure   集热器在其内部不注人传热工质而只有非机械驱动的空气条件下接受太阳辐射的状态。   2.0.9闷晒stagnation   集热器在其内部传热工质无输人和输出条件下接受太阳辐射的状态。   2.0.10系统耐久性能system durability   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各部件在一定年限内保证系统正常安全使用的性能。   2.0.11系统经济性能system economy   太阳能热水系统在安装和使用过程中,节能、节水、节地和投资回收期等性能。   2.0.12日有用得热量daily useful energy gain   在一定太阳辐照量和气候条件下,太阳能热水系统一天中单位集热器面积贮水箱内水得到的热量。   2.0.13升温性能water temperature increment   在一定太阳辐照量和气候条件下,太阳能热水系统一天中贮水箱内水的升温值。   2.0.14贮水箱保温性能heat preservation of storage tank   在无太阳辐照量及当地标准温差条件下,太阳能热水系统贮水箱中水的温降值。   3基本规定   3.1基本要求   3.1.1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评价应以建筑群体和建筑单体为对象。对建筑群体进行太阳能热水系统评价时,已安装集热器面积应达到设计总安装面积的80%以上。   3.1.2对类型相同或类型不同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当系统规模、集热器安装方式、位置、朝向、安装倾角等有较大差异时,均应以随机方式,按一定比例抽样检查。   3.1.3对新建、改建与扩建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以及既有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评价,应在系统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   3.1.4申请评价方应按本标准的要求,对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计、安装和验收进行过程控制,并应提供相关技术文件。各责任方应按本标准的要求,完成各过程控制报告。   3.1.5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评价应分6个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应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和设定的指标,使用本标准附录A一附录F评价指标进行打分,并应使用本标准附录G进行汇总。   3.1.6在评价前,申请评价单位应提交工程设计资料和工程验收资料,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H的规定。   3.2评价与等级划分   3.2.1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评价指标体系应由系统与建筑集成、系统适用性能、系统安全性能、系统耐久性能、系统经济性能和系统部件6个评价指标体系组成。每个评价指标体系应包括控制项、一般项与优选项3个分项指标。   3.2.2进行太阳能热水系统评价时,应先审查是否满足控制项的各项指标。控制项指标满足要求后,应再进行一般项和优选项的评价。   3.2.3本标准评价指标中每个子项的评分结果,对不分档打分的子项,应分为得分和不得分两种。对分档打分的子项应以罗马数字Ⅲ、Ⅱ、Ⅰ区分不同的评分要求,较低档的分值应用括弧()表示。在使用评价指标,同一条目中当包含多项要求时,应全部满足才能得分。凡前提条件与子项规定的要求无关时,该子项可直接得分。   3.2.4本标准中,各评价项目的最终得分,为本组专家评分的平均值。评价指标中6个评价指标体系及分值设定应符合表3.2.4的规定。   3.2.5分项控制条款全部合格,一般条款和优选条款总分等于或高于480分但低于580分的系统,评价等级应为“A”级;总分等于或高于580分但低于680分的系统,评价等级应为“AN,级;总分等于或高于680分以上的系统,评价等级应为“AAA,级。   4系统与建筑集成评价   4.1一般规定   4.1.1系统与建筑集成的评价,应包括规划与室外环境、建筑设计一、结构设计、给水排水设计和电气设计5个评价项目,满分为180分,其中一般项150分,优选项30分。   4.1.2系统与建筑集成评价指标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4.2规划与室外环境   4.2.1规划与室外环境的评价,应包括建筑布局、建筑朝向、空间组合、辅助能源配置、环境景观、规划内容和计算机模拟计算等9个子项,满分为30分,其中一般项24分,优选项6分。   Ⅰ控制项   4.2.2规划设计应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当地的自然资源和气候条件。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应为设计安装、使用维护太阳能热水系统提供合理、便利的基础条件。在既有建筑上设计安装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应满足太阳能热水系统要求和当地日照标准要求。   Ⅱ一般项   4.2.3一般项的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建筑朝向;   2建筑形体与空间组合;   3辅助能源配置;   4环境景观。   4.2.4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建筑单体或建筑群体,主要朝向宜为南向。   4.2.5太阳能热水系统宜结合当地能源供应配置辅助能源加热4.2.5设备。   4.2.6建筑体形和空间组合应能接收较多的太阳辐射能。在进行环境景观设计时应避免对太阳能集热器的遮挡。   Ⅲ优选项   4.2.7规划设计宜包括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完整内容。   4.2.8规划设计时,宜对照射在太阳能集热器的阳光进行计算机模拟,避免对太阳能集热器造成遮挡。   4.3建筑设计   4.3.1建筑设计的评价,应包括合理确定太阳能热水系统各组成部分在建筑中的位置、系统与建筑一体化、系统在屋顶、阳台、墙面等建筑部位的安装要求、建筑部位的防水、排水和系统安装与检修的要求及建筑设计文件等24个子项,满分为60分,其中一般项48分,优选项12分。   Ⅰ控制项   4.3.2太阳能热水系统主要组成部件在建筑中的位置应合理确定,并应为用户提供所需的热水,满足使用和安全防护要求。   Ⅱ一般项   4.3.3一般项的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系统应与建筑外观与色调协调一致、美观;   2安装集热器的建筑部位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3太阳能集热器单体不应跨越建筑变形缝;   4集热器与建筑所在部位应固定牢固,并应采取防水密封措施;   5集热器与建筑结合处应排水通畅;   6贮水箱宜有固定位置,严寒和寒冷地区贮水箱应放置在室内;   7人户管路应有组织布置,且管路外应有保温措施;   8建筑设计文件应有集热器、贮水箱、预埋件位置和详图。   4.3.4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应技术集成,并应根据建筑类型和使用要求合理确定太阳能热水系统在建筑中的位置。   4.3.5太阳能集热器安装在平屋面、坡屋面、阳台、墙面或其他建筑部位应与建筑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做好防水、密封和排水构造。   4.3.6太阳能集热器安装在阳台和墙面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避免集热器破损伤人。   4.3.7贮水箱位置应适宜,在严寒和寒冷地区应安装在室内,并应满足防水、安装和检修要求。   4.3.8系统管路宜布置在管道井内,热水管路及室外管路应采取有效保温措施。管路保温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太阳热水系统设计、安装及工程验收技术规范》GB/T 18713的有关规定。   4.3.9建筑设计应有集热器和贮水箱布置图及安装节点详图、管道井位置图、预留孔洞及预埋件位置及大样图。   Ⅲ优选项   4.3.10建筑设计宜对屋面坡度、管道井的位置、墙面装修线条分格有明确规定。   4.3.11屋面坡度宜满足太阳能集热器接收阳光的最佳倾角要求。   4.4结构设计   4.4.1结构设计的评价,应包括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主体结构或构件的连接、在既有建筑上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安全复核和结构设计荷载等10个子项,满分为20分,其中一般项16分,优选项4分。   Ⅰ控制项   4.4.2建筑的主体结构或结构构件应能承受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荷载和作用。   4.4.3轻质填充墙不应作为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支承结构。   4.4.4既有建筑上增设或改造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经结构复核,满足安全要求。   Ⅱ一般项   4.4.5一般项的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太阳能热水系统应与建筑结构主体连接牢固;   2预埋件位置应准确,其规格、尺寸满足设计要求;   3穿墙管线位置;   4结构设计文件。   4.4.6太阳能热水系统应与建筑结构主体连接牢固。   4.4.7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施工时埋设,位置应准确。   4.4.8既有建筑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时,管线不应穿越结构梁、柱。   4.4.9结构设计应有预埋件位置及大样图。   Ⅲ优选项   4.4.10在非地震区应计算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重力荷载和风荷载,在地震区除应计算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重力荷载和风荷载外,还应计算地震效应作用。   4.5给水排水设计   4.5.1给水排水设计的评价应包括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管路布置、安装计量装置、水质处理等15个子项,满分为50分,其中一般项40分,优选项10分。   Ⅰ控制项   4.5.2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和设备、管路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有关规定。   Ⅱ一般项   4.5.3Ⅱ一般项的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太阳能集热器面积的确定;   2太阳能热水系统管路布置;   3设置计量装置。   4.5.4太阳能集热器面积应根据热水用量、建筑允许的安装面积、当地的气象条件、供水水温等因素综合确定。   4.5.5热水系统的管路应有组织布置,不得穿越其他用户的室内空间,且竖向管路应布置在竖向管道井内。   4.5.6在既有建筑上增设或改造太阳能热水系统时,管路布置不得影响建筑使用功能及外观。   Ⅲ优选项   4.5.7优选项的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超标水质处理;   2太阳能提供的热量在建筑能耗中占的比例;   3监测系统节能、环保效益计量装置。   4.5.8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给水应对超过标准的原水做软化处理。   4.5.9太阳能热水系统宜安装用于系统节能、环保效益的监测装置。   4.6电气设计   4.6.1电气设计的评价应包括电气设计、用电回路、剩余电流保护、防雷设计安全措施和自动控制系统等8个子项,满分为20分,其中一般项16分,优选项4分。   Ⅰ控制项   4.6.2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电气设计应满足系统用电负荷和运行安全要求。   4.6.3太阳能热水系统使用的电器设备应有剩余电流保护和接地等安全措施。   Ⅱ一般项   4.6.4一般项的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专用供电回路;   2管线敷设;   3防雷设施;   4既有建筑加设避雷设施;   5有电气线路布置图。   4.6.5有电辅助加热设备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应设专用供电回路。   4.6.6太阳能热水系统电气控制线路应穿管暗设,或在管道井敷设。   4.6.7太阳能热水系统应有防雷设施。   4.6.8既有建筑屋面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应加设避雷设施,并应确保与热水器的安全距离。   4.6.9电气设计应有电气线路布置图。   Ⅲ优选项   4.6.10太阳能热水系统宜设置智能控制系统。   5系统适用性能评价   5.1一般规定   5.1.1太阳能热水系统适用性能的评价,应包括供水能力和供水品质2个评价项目,满分为130分,其中一般项110分,优选项20分。   5.1.2系统适用性能评价指标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   5.2供水能力   5.2.1太阳能热水系统供水能力的评价,应包括供热水量、供热水温、供热水压、集热器面积、水箱容积、热水计量、辅助热源供热量和太阳能保证率等11个子项,满分为90分,其中一般项80分,优选项10分。   Ⅰ控制项   5.2.2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供热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有关规定。   5.2.3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供水水温和水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有关规定。   5.2.4确定太阳能热水系统需要的太阳能集热器面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 50364的有关规定。   5.2.5太阳能热水系统不同资源区的太阳能保证率应符合表5.2.5的规定。   5.2.6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贮水箱数量和容积配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2.7太阳能热水系统应安装热水计量装置。   Ⅱ一般项   5.2.8太阳能热水系统不同资源区的太阳能保证率宜符合表5.2.8的规定。   5.29太阳能热水系统宜安装用于计量热水耗热量的装置。   Ⅲ优选项   5.2.10太阳能集中供热水系统宜设置不少于两套的辅助热源设备,除医院外,一套检修时,其他各套加热设备的总供热能力不宜少于50%的系统耗热量。   5.2.11太阳能热水系统宜分别安装用于计量太阳能集热量和热水耗热量的装置。   5.3供水品质   5.3.1太阳能热水系统供水品质的评价应包括供水水质、系统控制、保温措施和配水点水压等5个子项,满分为40分,其中一般项35分,优选项5分。   Ⅰ控制项   5.3.2太阳能热水系统热水水质的卫生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有关规定。   5.3.3太阳能热水系统应设置太阳能集热系统工作运行的自动控制、集热系统和辅助热源补充或替代工作运行的自动切换控制。   5.3.4太阳能热水系统中的卫生设备设有冷热水混合器或混合龙头时,冷、热水供应系统在配水点应有相近的水压。   Ⅱ一般项   5.3.5太阳能热水系统在交付使用后,应便于运行管理和维护。   Ⅲ优选项   5.3.6太阳能热水系统宜有保证支管中热水温度的措施。   6系统安全性能评价   6.1一般规定   6.1.1太阳能热水系统安全性能的评价,应包括设备安全、运行安全和安全防护措施3个评价项目,满分为150分,其中一般项120分,优选项30分。   6.1.2系统安全性能评价指标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   6.2设备安全   6.2.1系统设备安全的评价,应包括集中供水太阳能热水系统中设备的机械安全性能、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机械安全性能、抗雪荷载、抗冰雹和抗震能力等7个子项,满分为50分,其中一般项40分,优选项10分。   Ⅰ控制项   6.2.2太阳能热水系统中使用的太阳能集热器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安全性能技术要求,并应有通过法定质检机构检测的合格证书。   6.2.3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安全性能技术要求,并应有通过法定质检机构检测的合格证书。   Ⅱ一般项   6.2.4太阳能热水系统中使用的太阳能集热器和支架应有抗雪荷载能力。   6.2.5太阳能热水系统中使用的太阳能集热器和支架应有抗冰雹能力。   6.2.6在太阳能集热器中使用的传感器应能承受集热器的最高空晒温度。   6.2.7太阳能热水系统中设置在室外的贮水箱应有抗风荷载能力。   Ⅲ优选项   6.2.8严寒地区安装的太阳能热水系统,系统中室外使用的部件宜在当地极端低温条件下有耐冻能力。   6.3运行安全   6.3.1系统运行安全的评价,应包括系统耐压、系统防冻、系统过热保护和系统电气安全性能等11个子项,满分为70分,其中一般项60分,优选项10分。   Ⅰ控制项   6.3.2太阳能热水系统应能承受系统设计所规定的工作压力,并应通过水压试验的检验。   6.3.3在环境温度可能低于5℃地区使用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应采用有效的防冻措施。   6.3.4太阳能热水系统应设置过热保护措施。   6.3.5太阳能热水系统对通过安全阀等部件排放的热水或蒸汽进行过热保护时,不得对人员安全造成危险。   6.3.6太阳能热水系统中的内置辅助加热系统应带有保证使用安全的装置。   Ⅱ一般项   6.3.7采用排空或排回防冻措施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其系统管路设计安装坡度应能保证集热系统的水能完全排空或排回室内贮水箱。   6.3.8使用防冻液进行防冻的太阳能热水系统,防冻液的凝固点应低于系统使用期内的最低环境温度。   6.3.9使用防冻液进行防冻的太阳能热水系统,防冻液应能承受太阳能集热器的最高闷晒温度,并不应因高温影响而变质。   6.3.10提供给用户的使用说明书中应有提示用户防止烫伤的说明。   6.3.11用于系统排水的自动温控装置应具有防冻功能。   Ⅲ优选项   6.3.12提供给用户的说明书中宜有防冻、防过热控制系统的使用说明。   6.4安全防护措施   6.4.1系统安全防护措施的评价,应包括防风措施、防热水渗漏措施、防部件坠落伤人措施和接地措施等7个子项,满分为30分,其中一般项25分,优选项5分。   Ⅰ控制项   6.4.2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在室外的部分应采取抗风措施。   6.4.3安装在建筑上或直接构成围护结构的太阳能集热器,应有防止热水渗漏的安全保障设施。   6.4.4在安装太阳能集热器的建筑部位,应设置防止太阳能集热器损坏后部件坠落伤人的安全防护设施。   6.4.5支承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钢结构支架应与建筑物接地系统可靠连接。   Ⅱ一般项   6.4.6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在室外的部分应具有抵御当地历史最大的风荷载的能力。   6.4.7建筑设计应预留保护系统安装、维修人员在进行作业时,能够安全操作的装置或设施。   Ⅲ优选项   6.4.8既有建筑上安装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规定增设避雷措施。   7系统耐久性能评价   7.1一般规定   7.1.1太阳能热水系统耐久性能的评价,应包括与主体结构施工、主要设备安装、辅助设备安装等3个评价项目,满分为120分,其中一般项100分,优选项20分。   7.1.2系统耐久性能评价指标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的规定。   7.2与主体结构施工   7.2.1太阳能热水系统与主体结构施工的评价,应包括不损坏原建筑物结构、承受各种荷载能力、不破坏屋面防水层、集热器支架固定牢靠、集热器支架基座做防水处理、预埋件与贮水箱基座之间填实、预埋件涂防腐涂料、具备既有建筑的结构复核资料等8个子项,满分为40分,其中一般项30分,优选项10分。   Ⅰ控制项   7.2.2在既有建筑上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不得损坏原有建筑的结构。   7.2.3系统安装应具有建筑物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承受各种荷载的能力。   7.2.4系统安装不应破坏屋面防水层和建筑物的附属设施。   Ⅱ一般项   7.2.5集热器支架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在主体结构上,并应位置准确、与主体结构固定牢靠。   7.2.6集热器支架的基座完工后,应做防水处理,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的有关规定。   7.2.7预埋件与贮水箱基座之间的空隙,应采用细石混凝土填捣密实,并应采取热桥阻断措施。   7.2.8钢基座及混凝土基座顶面的预埋件,在系统安装前应涂防腐涂料,并应妥善保护。   Ⅲ优选项   7.2.9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前应具备既有建筑的结构复核资料或法定检测机构同意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鉴定文件。   7.3主要设备安装   7.3.1太阳能热水系统主要设备安装的评价,应包括集热器产品性能、集热器与支架固定、贮水箱安装位置、贮水箱与底座固定、贮水箱内胆接地处理、集热器材料使用寿命、贮水箱材料使用寿命、贮水箱保温、产品合格证等13个子项,满分为50分,其中一般项40分,优选项10分。   Ⅰ控制项   7.3.2集热器产品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真空管型太阳能集热器》GB/T 17581和《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GB/T 6424的有关规定。   7.3.3集热器应与其支架牢靠固定,防止滑脱。   7.3.4安装贮水箱的建筑部位应能满足贮水箱在满载情况下的承载要求。   7.3.5贮水箱应与其底座牢靠固定,防止移位。   7.3.6带内置电辅助加热的贮水箱内胆应做接地处理,接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的有关规定。   Ⅱ一般项   7.3.7集热器所用材料应坚固耐用,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少于10年。   7.3.8集热器与集热器之间的连接应密封可靠、无泄漏、无扭曲变形,并应有适应温度变化的措施。   7.3.9贮水箱材料应坚固耐用,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少于10年。   7.3.10贮水箱保温应在检漏试验合格后进行。水箱保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185的有关规定。   7.3.11贮水箱与其底座之间应设有隔热垫,并不宜直接刚性连接。   7.3.12建筑中设置贮水箱的位置应具有相应的排水、防水设施。   7.3.13贮水箱周围应留有检修空间。   Ⅲ优选项   7.3.14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部件、配件、材料及其性能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产品合格证齐全。   7.4辅助设备安装   7.4.1太阳能热水系统辅助设备安装的评价,应包括电热管安装、电缆线路施工、电气设施安装、电气设备接地处理、钢结构支架焊接、管路安装、管路保温、水泵安装、电磁阀安装、供热锅炉安装等13个子项,满分为30分,均为一般项。   Ⅰ控制项   7.4.2太阳能热水系统中直接加热的电热管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有关规定。   7.4.3电缆线路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的有关规定。   7.4.4其他电气设施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有关规定。   7.4.5所有电气设备及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金属部件应做接地处理。电气接地装置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的有关规定。   7.4.6支架及其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结构支架的焊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有关规定。   Ⅱ一般项   7.4.7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管路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的有关规定。   7.4.8承压管路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路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当设计未注明时,水压试验和灌水试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的有关规定进行。   7.4.9管路保温应在水压试验合格后进行,保温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185的有关规定。   7.4.10水泵应按照生产厂规定的方式安装,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的有关规定。水泵周围应留有检修空间,并应做好接地保护。   7.4.11安装在室外的水泵,应采取妥当的防雨保护措施。严寒地区和寒冷地区必须采取防冻措施。   7.4.12水泵、电磁阀、阀门等的安装方向应正确,不得反向安装,并应便于更换。   7.4.13电磁阀应水平安装,阀前应加装细网过滤器,阀后应加装调压作用明显的截止阀。   7.4.14供热锅炉及辅助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的有关规定。   8系统经济性能评价   8.1一般规定   8.1.1太阳能热水系统经济性能的评价,应包括节能、节水、节地3个评价项目,满分为110分,其中一般项80分,优选项30分。   8.1.2系统经济性能评价指标应符合本标准附录E的规定。   8.2节能   8.2.1太阳能热水系统节能的评价,应包括日有用得热量、升温性能、贮水箱保温性能、投资回收期、辅助加热设备运行方式、供热水管路保温、供电回路电计量装置、辅助加热设备控制模式等13个子项,满分为62分,其中一般项48分,优选项14分。   Ⅰ控制项   8.2.2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热性能应包括日有用得热量、升温性能、贮水箱保温性能等3项指标,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太阳热水系统性能评定规范》GB/T 20095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8.2.3系统的日有用得热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太阳热水系统性能评定规范》GB/T 20095的有关规定。   8.2.4系统的升温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太阳热水系统性能评定规范》GB/T 20095的有关规定。   8.2.5系统的贮水箱保温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太阳热水系统性能评定规范》GB/T 20095-的有关规定。   Ⅱ一般项   8.2.6太阳能热水系统按节能计算的投资回收期不应超过系统主要部件的正常使用年限。   8.2.7系统的日有用得热量宜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太阳热水系统性能评定规范》GB/T 20095的有关规定。   8.2.8系统的升温性能宜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太阳热水系统性能评定规范》GB/T 20095的有关规定。   8.2.9系统的贮水箱保温性能宜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太阳热水系统性能评定规范》GB/T 20095的有关规定。   8.2.10辅助能源加热设备应在保证太阳能集热系统优先、充分工作的前提下运行。   8.2.11系统供热水管路的保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185的有关规定。   Ⅲ优选项   8.2.12系统的供电回路宜根据具体情况,设有电计量装置。   8.2.13辅助能源加热设备宜设计为智能模式。   8.2.14按系统的理论全年得热量及当地电价计算,系统的投资回收期宜少于8年。   8.3节水   8.3.1太阳能热水系统节水的评价,应包括供水排水系统、避免管路漏水、热水供应管路中热水循环、冷热水计量装置、设置节水龙头等8个子项,满分为36分,其中一般项24分,优选项12分。   Ⅰ控制项   8.3.2太阳能热水系统应设置合理、完善的供水、排水系统。   8.3.3系统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路漏水损失。   8.3.4集中供热水系统应设置热水回水管路,热水供应管路应保证干管和立管中的热水循环。   Ⅱ一般项   8.3.5集中一分散供热水系统应设置热水回水管路,热水供应管路应保证干管和立管中的热水循环。   8.3.6设置贮水箱的直流式系统应有隔日剩余水利用的技术措施。   8.3.7系统应根据具体情况,设有冷、热水计量装置。   Ⅲ优选项   8.3.8公共建筑中的集中供热水系统根据具体情况,宜设有延时自闭龙头、感应自闭龙头等节水龙头。   8.3.9集中一分散供热水系统应设置热水回水管路,热水供应管路宜保证支管中的热水循环。   8.4节地   8.4.1太阳能热水系统节地的评价,应包括集热器不占用公共场地、贮水箱不占用公共场地、不加大建筑间距、合理确定建筑布局4个子项,满分为12分,其中一般项8分,优选项4分。   Ⅰ控制项   8.4.2集热器应安装在建筑屋面、阳台、墙面等部位,不得占用建筑物周围的公共场地。   8.4.3贮水箱应安装在建筑屋面、阳台、走廊、卫生间、阁楼间、地下室等处,不得占用建筑物周围的公共场地。   Ⅱ一般项   8.4.4集热器安装在建筑阳台、墙面等部位的新建建筑,不应为避免相邻建筑的低层部位日照受遮挡而加大建筑间距。   Ⅲ优选项   8.4.5民用建筑应用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综合场地条件、建筑功能、周围环境等因素,并应在符合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和安装要求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建筑布局、朝向、间距、群体组合和空间环境等。   9系统部件评价   9.1一般规定   9.1.1太阳能热水系统部件的评价,应包括集热器、贮水箱、支架、管路、其他设备5个评价项目,满分为110分,其中一般项85分,优选项25分。   9.1.2系统部件评价指标应符合本标准附录F的规定。   9.2集热器   9.2.1太阳能热水系统集热器的评价,应包括检验合格证明、刚度、强度、透明盖板、吸热体材料、吸热体涂层、保温材料、外壳或联箱、耐压要求、前后排之间距离、集热器阵列连接、集热器朝向、集热器倾角、集热器外形尺寸等17个子项,满分为42分,其中一般项35分,优选项7分。   Ⅰ控制项   9.2.2集热器应经国家法定计量检测单位检验,具有检验合格证或载明技术性能数据、指标的证明文件。   9.2.3构成建筑物屋面、阳台和墙面的集热器,其刚度、强度、热工性能、锚固、防护功能等均应满足建筑围护结构的设计要求。   9.2.4架空在建筑物屋面上及附着在阳台和墙面上的集热器,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稳定性及相对于主体结构的位移能力。   Ⅱ一般项   9.2.5集热器应便于搬运安装、清洁维护和维修更换。   9.2.6集热器透明盖板应无开裂、破损。   9.2.7平板集热器内应无渗水及明显的灰尘;真空管集热器的真空管尾部应保持吸气镜面。   9.2.8集热器吸热体的材料应与系统的传热工质相容,内壁不发生腐蚀。   9.2.9集热器吸热体涂层应无剥落、发白现象。   9.2.10集热器保温材料应填塞严实,无明显变形,无发霉、变质或释放污染物质现象。   9.2.11平板集热器外壳或真空管集热器联箱均应密封、平整,无扭曲、破裂。   9.2.12选择太阳能集热器的耐压要求应与系统的工作压力相匹配。   9.2.13集热器与遮光物或集热器前后排之间的距离,应使日照不受遮挡或遮挡不严重。   9.2.14集热器之间应按“同程原则”连接成集热器阵列。   Ⅲ优选项   9.2.15安装在建筑屋面、阳台、墙面的集热器宜与建筑功能和建筑造型同时设计。   9.2.16集热器的朝向宜为正南、南偏东或南偏西不大于30°。   9.2.17集热器倾角应与当地纬度一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系统侧重在夏季使用时,其倾角宜为当地纬度减10°;   2当系统侧重在冬季使用时,其倾角宜为当地纬度加10°;   3全玻璃真空集热管东西向水平放置的集热器倾角可适当增减。   9.2.18集热器的外形尺寸宜与建筑模数相协调。   9.3水箱   9.3.1太阳能热水系统贮水箱的评价,应包括贮水箱内胆材料、防腐处理、保温材料、保温层外壳、各种开口、外形尺寸、贮水箱容积、温度显示器等8个子项,满分为16分,其中一般项11分,优选项5分。   Ⅰ控制项   9.3.2贮水箱内胆应做内表面防腐处理或选用耐腐蚀材料,保证水质清洁,运行时不发生渗漏。   9.3.3钢板焊接的贮水箱,水箱内、外壁均应按设计要求做防腐处理,内壁防腐涂料应卫生、无毒,不危及人体健康,且能承受所贮存热水的最高温度。   Ⅱ一般项   9.3.4贮水箱保温层外应有防护外壳。   9.3.5贮水箱外形尺寸和安装方式应符合具体工程的设计布置要求,并应满足系统高效换热、稳定供水的要求。   9.3.6非承压贮水箱的适当位置应设有溢流口、排污口、排气口等。   Ⅲ优选项   9.3.7贮水箱保温材料应符合环保要求,并宜具有符合环保要求的检测报告或认证证书。   9.3.8贮水箱容积应与日均用热水量相适应,符合节能及稳定运行的要求。   9.3.9当贮水箱容量大于3t时,贮水箱的适当位置宜设有温度显示器、水位显示器、人孔。   9.4支架   9.4.1太阳能热水系统支架的评价,应包括刚度、强度、支架焊接、防腐处理、钢结构支架表面涂层、集热器支架坡度等6个子项,满分为15分,其中一般项11分,优选项4分。   Ⅰ控制项   9.4.2集热器支架和贮水箱底座的刚度、强度、防腐蚀性能均应满足安全要求。   Ⅱ一般项   9.4.3集热器支架和贮水箱底座应按设计要求选取材料。当采用钢结构材料制作支架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和《桥梁用结构钢》GB/T 714的有关规定。   9.4.4集热器支架和贮水箱底座的焊接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有关规定。   9.4.5钢结构支架表面应做防腐处理。防腐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12和《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24的有关规定。   Ⅲ优选项   9.4.6钢结构支架表面应涂漆,其颜色应符合建筑设计的要求。   9.4.7自然循环、回流防冻等系统的集热器支架应有坡度。   9.5管路   9.5.1太阳能热水系统管路的评价,应包括管道材质、水泵接地、管路坡度、各种阀门设置、热胀冷缩补偿措施、循环管路、顶水法获取热水、减振降噪措施等12个子项,满分为21分,其中一般项17分,优选项4分。   Ⅰ控制项   9.5.2太阳能热水系统使用的金属管道材质应和建筑给水管道材质匹配,并应与系统的传热工质相容,内壁不发生腐蚀。   9.5.3水泵应做好接地保护,安装在室外的水泵应有防雷保护措施。   9.5.4在自然循环系统中,应使循环管路朝贮水箱方向有向上坡度,且不得有反坡。   9.5.5在有水回流的防冻系统中,管路的坡度应使系统中的水自动回流,不应积存。   9.5.6在间接系统的循环管路上,应设膨胀箱。在闭式间接系统的循环管路上,还应设有压力安全阀和压力表,不应设有单向阀和其他可关闭的阀门。   Ⅱ一般项   9.5.7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循环管路应有0.3%一0.5%的坡度。   9.5.8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循环管路应有补偿管路热胀冷缩的措施。   9.5.9在循环管路中,易气塞的位置应设有排气阀;需要防冻排空和回流的系统应设有吸气阀;在需要防冻排空管路的最低点及易积存的位置应设有排泄阀。   9.5.10在开式直接系统的循环管路上,宜设有防止传热工质夜间倒流散热的单向阀。   9.5.11循环管路应短且少拐弯,绕行的管路应是冷水管或低温水管。   Ⅲ优选项   9.5.12在太阳能热水系统中,宜采用顶水法获取热水。   9.5.13太阳能热水系统采用的泵、阀等应采取减振、降噪和防水击措施。   9.6其他设备   9.6.1太阳能热水系统其他设备的评价,应包括辅助能源加热设备、集热器用传感器、传感器接线、系统控制方式等8个子项,满分为16分,其中一般项11分,优选项5分。   Ⅰ控制项   9.6.2辅助能源加热设备种类应根据建筑物使用特点、热水用量、能源供应、维护管理及卫生防菌等因素选择,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有关规定。   9.6.3辅助电加热器的外露带电接线柱应有良好的绝缘保护装置,并应设有保护罩。   Ⅱ一般项   9.6.4辅助能源采用直接加热的电热管,应符合CQC认证的要求。   9.6.5集热器用传感器应能承受集热器的最高空晒温度;贮水箱用传感器应能承受100℃高温。   9.6.6传感器的接线应牢固可靠,接触良好。接线盒与套管之间的传感器屏蔽线应做二次防护处理,两端应做防水处理。   Ⅲ优选项   9.6.7强制循环系统宜采用温差控制方式运行。   9.6.8直流式系统宜采用定温控制方式运行。   9.6.9太阳能热水系统宜采用有利于提高热性能的优化运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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