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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部:将依据环境影响后评价决定戛洒江一级水电站能否实施

来源:
时间:2020-04-16 1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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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部:将依据环境影响后评价决定戛洒江一级水电站能否实施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15日表示,针对“云南绿孔雀”公益诉讼案,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了现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15日表示,针对“云南绿孔雀”公益诉讼案,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了现场调研,责令建设单位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要求在后评价工作完成前,项目不得蓄水发电。据了解,该项目在2017年已暂停施工。2019年5月以来,建设单位已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生态环境部15日召开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有记者提问,近日“云南绿孔雀”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判决暴露出戛洒江一级水电站建设项目环评存在的问题,环保组织也表达了对生态环保的担忧。请问生态环境部对该项目环评存在的问题将采取哪些措施?

刘友宾表示,生态环境部已注意到相关问题,支持和鼓励环保社会组织依法通过公益诉讼的方式表达意见和主张。

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生态保护红线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戛洒江一级水电站在2014年环评文件获批后,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新情况:2015年新命名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陈氏苏铁涉及相关区域,2017年后部分区域拟被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近年来关于绿孔雀活动范围和相关特征的认识不断加深等,针对这些新情况,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了现场调研,开展了“三同时”监督检查,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要求,责令建设单位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要求在后评价工作完成前,项目不得蓄水发电。

刘友宾介绍,据了解,该项目在2017年已暂停施工。2019年5月以来,建设单位已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督促建设单位抓紧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相关工作,坚持科学、客观、依法的原则,全面反映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客观评估相关措施的有效性,并做出能否继续实施项目的相关结论。有关情况将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何为“云南绿孔雀”公益诉讼案?

2017年11月6日,昆明中院受理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下称“自然之友”)诉新平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下称“昆明设计院”)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一案。

昆明中院经审理认为:戛洒江一级水电站的淹没区是绿孔雀栖息地,一旦淹没很可能会对绿孔雀的生存造成严重损害。同时,戛洒江一级水电站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未对陈氏苏铁进行评价,新平公司也未对陈氏苏铁采取任何保护性措施。戛洒江一级水电站若继续建设,将使该区域珍稀动植物的生存面临重大风险。

2020年3月20日,昆明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新平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新平公司”)立即停止基于现有环境影响评价下的戛洒江一级水电站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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