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缺乏顶层设计的增量配电
缺乏顶层设计的增量配电 几天前,国家电网公司(下称国网)发布《进一步支持和推进业务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要支持、参与和推动增量配电改革。 该《意见
几天前,国家电网公司(下称国网)发布《进一步支持和推进业务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要支持、参与和推动增量配电改革。
该《意见》距离国网上一次发文提及增量配电业务,仅隔一个月。
所不同的是,从这份新发布的两千多字的文件中,行业似乎嗅到了国网态度的明显转变。“支持、推进、积极配合”等带有鲜明主观态度的字眼不断“挑逗”着增量配电企业和观望资本的神经。
“增量配电”一词已诞生4年零15天。作为新电改的产物,中共中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重要部门,先后围绕这个新生名词下发了共20余个文件以推进其改革进程。
受政策鼓舞,“增量配电”受到各路资本热捧,一时间,大大小小的增量配电企业相继成立。但随着时间推移,这个行业的各种问题逐渐暴露,其中最为突出的矛盾是配电价格机制,有人将其称为增量配电的顶层设计。
“在我看来,这个行业的顶层设计是配电价格的合理化,这一条不突破,其他都是配套政策。”杭州数元电力科技公司副总经理俞庆对「角马能源」表示。
在此情况下,各路资本逐渐回归理性。而上述《意见》发布,又将掀起怎么样的市场波澜,还需时间验证。
顶层设计缺位
曾经,国网的阻挠是增量配电改革推行的一大阻碍之一。
增量配电试点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要打破电网企业垄断,但增量配网的规划、施工、并网都离不开电网企业。在一些项目中,由于电网公司封锁电力数据、信息,导致规划编制、区域划分、电网接入等工作都很难进行。
2018年10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第一批试点项目进展情况的通报》,该通报披露:项目进展总体缓慢。一方面是地方政府和电网企业在改革关键问题、关键环节和中央改革精神存在偏差,另一方面则点名批评“一些试点企业在供电区域划分,接入系统等环节受到电网企业阻挠,迟迟难以落地。”
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发轫于2015年。当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布《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
随后,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相关部门先后发布20余个文件,逐渐为这个新词汇下了相对清晰的定义,并确定了四批共380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如今,已经获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有106个项目。
《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明确指出增量配电网原则上指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和220(33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局域电网,不涉及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网建设。
后续的政策相继区分了增量和存量,以及注册增量配电企业的条件,明确了增量配电的供电区域,以及其在配电区域需要提供何种服务等,并逐步建立起试点项目进程通报制度。
时至近日,随着国网态度的转变,如新发布的《意见》在基层推行顺利,增量配电改革或将迈进新阶段。
制表:角马能源
这个行业的另一瓶颈是增量配电价格的合理化。
不过,决策层并非没有意识到这一问题。2017年底,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制定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网价格的指导意见》。
该《意见》不仅明确要求建立机制与合理定价,还提出了定价方法:配电网区域内电力用户的用电价格,由上网电价或市场交易电价、上一级电网输配电价、配电网配电价格、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用户承担的配电网配电价格与上一级电网输配电价之和不得高于其直接接入相同电压等级对应的现行省级电网输配电价。
但随后,大部分省区直接将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在电压等级之间的价差作为配电价格的上限。这一“最高限价法”,并不意味着配电价格机制的形成,甚至不能算作一种定价方法。
配电价格机制的缺失某种程度上意味顶层设计的缺位。
俞庆介绍,根据发达国家经验,输电成本和配电网投资成本的比例大约在3 : 7或4:6左右,应该是配电网成本占比更高一些,价格上也应反映出这一比例。但目前国网和南网配电与输电的价格比例大约是1 : 9,把配电价格限制在大约10%以内,限制死了配网企业的发展。
此前,增量配电改革按下启动键后,各路资本纷纷入局争抢蛋糕。
国家能源局发布的《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显示,2015年-2020年国内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不低于2万亿元,“十三五”期间累计投资不低于1.7万亿元。380个试点项目总投资额预计将达到3000万亿元左右。
但看清国内配电价格机制逻辑后,此前沉迷万亿蓝海的资本逐渐转冷。
多元资本下的垄断本质
2015年11月30日,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供电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这是全国首家增量配电领域混合所有制企业。
南方电网公司、招商局集团以及中广核集团等大央企皆为该公司的投资方。成立大会当天,台下第一排坐着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韩冰、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副局长李军等领导,以及南方电网公司董事长赵建国、招商局集团董事长李晓鹏、中广核集团董事长贺禹等央企大员。
八个多月后,该公司取得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核发的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并成为全国首家获得全部准入资质以及配网经营权的企业。
2016年11月1日,该公司正式承接深圳前海前湾、桂湾片区供电营业业务,负责20千伏及以下的供电营业和客户服务。
一个多月后,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开展增量配电投资业务暨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运作新闻发布会在北京召开,国家电网公司高调宣布将“积极参与竞争,争取多方共赢”。
目前,背靠国资的新生企业是增量配电业务的主体。在获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106个项目中,大部分依然是国有企业,但与从前电网企业独资垄断的格局不同的是,虽然仍以国资为主,但新生的配电企业其投资主体中出现了民营资本。
在首批106个试点项目中,协鑫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参股的有三个试点项目。其中包括江苏扬中高新区智慧电气小镇7.05平方公里规划区域内,开展光伏发电、天然气分布式、储能、售电等各项业务,该项目容量50MVA,预计年用电量1.24亿千瓦时。
另一表现颇为亮眼的是湖南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增量配电改革启动后,该公司先后在广东、广西、云南等多个省市布局配售电业务。首批106个改革试点项目中,湖南省的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衡阳白沙洲工业园、资兴市东江湖大数据产业园等4个园区入围。作为社会资本,湖南新奥能源参与了其中3个增量配电网试点项目。
但后期,由于短期盈利成效不佳,抢跑增量配电市场的部分投资企业纷纷退出。公开资料显示,在首批试点推行两年后,截至2018年10月,名录中的安徽金寨现代产业园项目,仅落户两家企业,且均为10千伏用户。部分试点项目流标、意向投资方退出,项目陷入停滞等问题突出。
截至2019年初,首批试点中还有12个项目未确定业主,23个确定业主但未划定供电区域,28个已完成前置程序但仍未开工建设。
“增量配电网具有自然垄断属性,属于公用事业,前期资金投入较大,回收期较长。这意味着增量配电不可能是高收益的,短期内获得高收益更不可能。”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袁东明公开表示。
重资本而长回报周期的特质,意味着增量配电业务很难离开国有资本。而 “电网运行管理,设备检修流程,电网调度管理等”又对增量配电企业的专业性提出很高的要求,这些都意味着,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要完全摆脱电网垄断、走向市场化,依然有很长的路要走。(文 / 罗玲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