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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风能开发建设指南
来源:
时间:2015-03-06 16: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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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风能开发建设指南一、资源概况北京地区风能资源丰富区主要位于门头沟区西北部、昌平区西部、房山区北部以及延庆西北部等海拔高度在1000m以上的山区,年平均风速可达6.0m/s以
一、资源概况
北京地区风能资源丰富区主要位于门头沟区西北部、昌平区西部、房山区北部以及延庆西北部等海拔高度在1000m以上的山区,年平均风速可达6.0m/s以上。这些地区为北京盛行的西北气流必经之地,这些地区所处海拔高,因而风速大。相对应的,风功率密度高值区也在风速较大的这些地方,年平均风功率密度在300W/m2 以上。另外,在怀柔、密云部分山区也有一定的风能资源量。
北京地区风资源具有冬春季丰富,秋季次之,夏季最小的变化特点。
北京地区70m高度≥200W/m2 的区域,技术开发量为890兆瓦,技术开发面积277km2;70m高度≥250W/m2 的区域,技术开发量为620兆瓦,技术开发面积175km2;70m高度≥300W/m2 的区域,技术开发量为500兆瓦,技术开发面积139km2;70m高度≥400W/m2 的区域,技术开发量为40兆瓦,技术开发面积15km2。
总体来说,北京地区风资源丰富区比较分散,分布在高海拔地区与山口、河谷狭管效应比较明显的地区。从风资源看,北京风电发展宜采用小规模、分布式开发。
二、电价
2014年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3008号),决定陆上风电继续实行分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政策,同时,将第I类、II类和III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分钱,调整后的标杆上网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49元、0.52元和0.56元;第IV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维持现行每千瓦时0.61元不变。
新的风电标杆电价适用于2015年1月1日以后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以及2015年1月1日前核准但于2016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陆上风电项目。
北京属于Ⅳ类资源区,本次调价对北京地区的风电建设投资收益没有影响。
三、经济性评价
如按照风电项目满发小时数最低的1700小时计算,则单位千瓦静态投资应控制在7500元/千瓦以内,才能保障8%的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
当满发小时数达到2000小时,则单位千瓦静态投资不超过9000元/千瓦,即能保障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不低于8%。
从统计数据看,北京地区风电年利用小时数在1700-2300小时之间,没有弃风问题。大多数年份风电利用小时数在2000小时以上,2014年利用小时数较低是因为气候影响造成的(据中国气象局分析,2014年我国风能较2013年降低8%-12%)。
综上分析,北京地区风电项目有较好的经济效益。但由于风资源整体偏弱,且大多是山地区域,资源分布不均,地域变化及年际变化较大,因此,具体项目需要具体分析,做好项目前期的选址、评价和分析工作。(计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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