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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琳:统筹协调 突破海上风电发展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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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3-06 16: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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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琳:统筹协调 突破海上风电发展瓶颈我国海岸线总长3.2万公里,其中大陆海岸线1.8万公里,岛屿海岸线1.4万公里。近海区域、海平面以上50米高度风电技术可开发容量约2亿千瓦。近
我国海岸线总长3.2万公里,其中大陆海岸线1.8万公里,岛屿海岸线1.4万公里。近海区域、海平面以上50米高度风电技术可开发容量约2亿千瓦。近海风场的可开发风能资源是陆上的3倍。
与陆上风电相比,海上风能资源的能量效益要高20%至40%,具有风速高、电量大、运行稳定、适合大规模开发等优势。
我国目前可供集中开发的清洁能源资源主要包括西南水电、西北风电和光伏,这些资源都存在就地消纳能力有限、需要远距离输送和配套调节电源等问题,而海上风电靠近负荷中心、不占地、年运行小时长,对电网更“友好”,其技术性和经济性相比前述资源更具优势;同时,发展海上风电,与我国经济区域布局,与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战略高度一致。
但是,我国海上风电要实现全面实质性启动,确保健康有序发展,还需要重点研究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和制约因素:
一、战略规划工作滞后
海上风能资源评价工作是制定国家海上风电战略,开展风电规划、建设的重要依据和前置条件。受相关因素影响,我国近海风资源评估工作一直没有系统开展,造成海上风电战略及项目规划工作滞后。
二、核心装备国产化进程缓慢
海洋环境远比陆地环境复杂,海上风电技术难度大。虽然我国在整机制造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核心设备国产化进程缓慢,国内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
三、开发协调难度大
海上风电开发涉及多个领域,需要海洋、气象、海事、渔业、军事、环保等有关部门之间有效协调。由于缺少一套科学、高效的前期工作规范流程,海上风电前期工作存在一定困难。
四、电价和补贴机制仍需不断优化完善
2014年,确定了海上风电标杆电价,缓解了电价这个制约因素。但还需要紧密跟踪发展形势,配合电力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探索电价形成机制,制定更为科学合理的电价及补贴政策。
综上,为突破国内海上风电产业的发展瓶颈,释放其成长潜力,确保产业持续科学健康发展,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统筹协调,做好以下基础工作:
一、统一做好资源普查。组织技术力量,加快近海风能资源普查和评价工作,取得科学开发建设海上风电项目的基础资料。
二、出台国家整体战略规划。统筹考虑风能资源、电网消纳能力、受电市场、电网规划,制定国家海上风电整体战略,制定近海风电发展专项规划,纳入“十三五”电力和能源发展整体规划,争取在“十三五”实现海上风电跨越式发展。
三、协同技术攻关。组织成立联合研发机构进行技术攻关,加快海上风电核心技术的消化吸收和自主研发,以及海上风电标准体系和认证体系建设。
四、改进审批机制和电价形成机制。简化不必要的前期审批程序,制定科学合理且易于操作的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工作管理规范。探索研究海上风电电价形成机制、财政补贴与电力市场配套机制,逐步实现海上风电的商业化运营。